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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命案可以说大大出了我原本的认知。比如一个大学生用斧头砍死了他的房东以及房东的妹妹,再比如一个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奸杀了那家的女主人。最糟的一次,我目睹一个男人用砖头砸死了一个小姑娘。我不想描述她的死状,但我从她的身高可以看出,她最多不过十五岁。我用短棍把那个男人打得浑身骨折、血肉模糊、脸上五官歪七扭八。他趴在地上大声向我求饶。我把短棍砸在他身上,拿出霰弹枪,切成致命弹,却还不打算杀死他。我瞄准他的脚,打算打断他的四肢后,任凭这个人渣流血致死。但一只手按下了我的枪口。我不用回头便知道那是大哥。
“别拦着我。”我说。
“你有权抓捕他,也有权击毙他,但你无权折磨他。”他说。
于是他夺过我的霰弹枪,把子弹全部退掉,再把枪扔回给我,接着掏出自己的手枪,冲着地上半死不活的男人头上开了一枪。那人不再出声了。
“你根本没有准备好。其实抽调你这样的新兵来一线本就是个大错。”
“我不觉得我的做法有什么问题。”
“既然他已经无力反抗了,你为什么还要继续打他?如果你觉得他罪大恶极,为什么不把他抓起来或是直接就地处决?你刚才的枪口可不是照着致命部位瞄的。”
“这种人,本就不配死得痛快。”我反驳道。
“那么你的行为根本就不是执法。你只是在泄而已。一旦你习惯了把气撒在罪犯身上,总有一天你会变得跟他们一样。从现在起,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擅自行动,也不准再携带致命弹。什么时候你把自己磨平了,就什么时候再来找我谈。”这是那天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从大哥入伍之后,整个人就完全变了个样子,变得冷峻、寡言、毫无感情。虽然我那时还不服气,但现在我必须承认,我和他的差距实在太大。他在穿上黑衣的第一天,就已经做好了所有准备。
于是我再没有单独行动过。大哥开车载着我在街道上来回穿梭,路边聚集的人一天比一天多,常常连马路都挤得水泄不通。我在车窗后,第一次察觉这座城市如此混乱。工厂开在闹市区,夹杂在商店直接,其中大多仍在运作,整日冒着白气和黑烟,不断出捶打和沸腾的声音。
“这场混乱会持续到什么时候?”这句话我只在心里想想,没有问出口。因为我知道,没人能回答。或许我该感到庆幸,毕竟在这个时候,我至少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我却只觉得空虚。时间一久,我当初的那份热情便被清扫一空,即使亲眼目睹了残忍的作案过程,也再也生不出火气来。我逐渐学会了按部就班地对待那些罪犯,根据需要执行抓捕或是击毙,甚至慢慢清楚了那些人是应该装作没有看见而放掉的。于是大哥告诉我,我的实习已经差不多可以结束了。之后他把致命弹还给我,并允许我自己去执行任务。我说,无所谓,都一样。
又过了几天,我接到一个上级的任务,去抓一个抢劫杀人犯。简单地说,他用短刀杀了一个当铺老板,抢了一样东西。整个过程被店里的监控拍了下来,报案的是死者的一个远亲,至于是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但命案就是命案,该办就要办。查凶手的身份一点都不困难。我独自带着武器去他家搜查。当我在楼下看见他时,他也看见了我,忙从另一边的窗户跳楼逃跑。我追上去,举枪对准他,从容冷淡地说了一遍该说的警告。其实我本不必警告他,即使在这里直接一枪打死他,也不会有任何问题。这种时期,甚至连事后报告都不必作。他停下来,转过身,双手举高,两眼盯着我。这是个长相普通的中年男人,衣服又脏又旧,眼窝深陷,嘴唇肥厚。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不会显得有特点。然而他偏偏就是个杀人犯,而且碰上了我。我见他不再反抗,反而感到失望。假如他试图还击拒捕,我便可以按着规矩一枪打死他,既不用白费力气把他带回去,也不用受任何心理负担。
当我给他上手铐的时候,还不免希望他会趁机偷袭。但他没有。从始至终他都摆出一副顺从的姿态。忽然我听见身后传来几声脚步,很轻、很慢、几不可闻,然而我的直觉告诉我有危险在迫近。当我侧身的一瞬间,一把短刀从我身后刺来。那是把很老旧的刀,像是切白菜用的那种,刀锋显得很钝,还隐约有锈迹。可就是这把刀差一点从背后捅进了我的心脏。虽然我的反应足够快,可那把刀还是割伤了我的胳膊。我掉转枪口对准偷袭者,才现那是一个女孩,体格瘦小,脸色苍白,眼神既坚定又狡黠,带血的刀稳稳握在手上,对于我的枪口丝毫不显畏惧。
“你做什么?”我本该在她动第一次偷袭时就开枪还击,可我竟然犹豫了。因此随之而来的是第二刀。她挥刀的度比我想象的要快很多,但她显然太久没有吃过饱饭,刀刺过来时根本已经没有多少力气。我很轻易的用枪柄打中她的手腕。短刀被击落,掉进一旁的下水道里。她已经手无寸铁,却还是没有放弃的意思,直冲我扑过来,一口咬在我胳膊上的伤口处。她紧紧抓着我的衣服,闭上眼睛,皱紧眉头。
我看得出她费尽了全力,但牙齿的力度根本不足以战胜我,那种痛感甚至不足以让我叫出声来。我也不知当时我是怎么想的,既没有推开她,更没有开枪,就任凭她无力地抓着我撕咬。
过了好一阵,她反倒先认输了。她松开了我,想直视我的眼睛,但我却不敢看她。她察觉了这一点,也不再理睬,径直走到那个男人跟前,冲我说道:“你把我们两个都打死吧。”
她的声音很小,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楚,我却听得很模糊。
“她是什么人?”我问那个男人。
“我的女儿。”他回答。
我花了好一阵才理解她的意思,回答道:“我没有打算杀人。我只是要抓他回去。”
“在这里杀,还是送回去杀,对你们而言有区别吗?我们这样的人,如果不是被你们杀死,就总有一天会饿死,你杀不杀我们,对于我们来说又有区别吗?”我一时无言以对。
“你们把好人逼成了罪犯,然后心安理得地把罪犯抓起来打死,这就是你们的工作,对吗?”
“罪犯终究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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