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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气头上的容笙抿着嘴唇看都不看江昭一眼,江昭只是人长得壮实又骇人,可是嘴巴笨不知道怎么哄自家的夫郎,就这么直愣愣地抓着容笙的手不放,嘴里不停地念着,“对不起,笙笙……”
街道上人来人往着,有不少侧目望向他们,矮小那个红着眼却傲然地仰着脑袋一副势必不理人的态度,而高大面露不善却始终低着头嘴巴轻动不知在说些什么。
其实容笙也没多生气的,他知道江昭是待他好,可是他总是忍不住的心慌,自己融不进江昭的生活,觉得江昭不需要自己,害怕他早晚会有一日把自己“丢掉”。
越想就越委屈,容笙眨了眨眼睛,泪珠就争先恐后地夺眶而出,亮晶晶地挂在双颊上,一双明亮的双眸此刻都染上了雾气,声音也哽咽了起来,“我不喜欢……不喜欢你那样说,我和他们没什么……没什么不一样的,我和你也是……也是一样的,我是你的夫郎,你是我的男人,我们和……和其他夫妻都是一样的……”
美人垂泪我见犹怜,饶是江昭这种不解风情的汉子都止不住地怜惜和心疼,手忙脚乱地想给他擦眼泪,又恐自己的粗布麻衣会擦痛了娇嫩嫩的容笙,只好用手指为他拭去泪水。
“嗯,是一样的,是我的错,我不该那样说话,”千言万语都抵不过一句“我错了”,江昭不会说天花乱坠的蜜语、感人肺腑的情话,只会真挚地道歉,捧着他的小脸儿一遍又一遍地擦着眼泪,轻声细语地哄着,“别气了,好笙笙,要吃梨膏糖吗?”
容笙吸了吸红彤彤的小鼻子,带着黏黏糊糊的鼻音,轻轻巧巧地瞭了一眼,“要。”
还能想着吃小点心就说明没那么生气了,江昭悬起的心终于沉到了肚子里,拉着容笙就去了糖铺子。
糖在荣朝可是一个稀罕物,糖制品都不便宜,饴糖之类的糖块便宜些,一包起卖十文一包,里头大概有十来块,糖糕就贵一些了,小小的一块就要三文钱一个,江昭包了五块桂花糖糕,又买了好几种糖块和果脯,零嘴兜子都装满了。
容笙含了一块梨膏糖,嘴里都甜滋滋的,脸上重新扬起了笑容,挽着江昭臂弯的手就没有再放下来过,亲亲热热地逛集市。
一家卖各种小首饰的摊子,簪子、绢花、手帕、发带,容笙看中了一条发带,绢布的质感,尾部还坠着两颗蓝色的小珠子,轻轻摆动一下就晃荡起来,十五文钱一条,容笙觉得很适合江昭。
江昭没有拒绝,承了小夫郎对自己的好,低下了头任由容笙帮他绑好,坠子随着走动的步伐缓缓地晃动着,他很是喜欢。
没多久,江昭就带着容笙去了医馆,让陆大夫再给好好地检查一下。
容笙来来回回地吃药都要吃了快两个月了,身上的伤口早就好了,脉象也回归了平稳,陆大夫收回了手,让陆小文带着容笙去里间再检查一下,“脉象都好了,不用再吃药了。”
“那他的失忆症。”江昭压低了声音。
“这是急不得的事情,说不准明日就想起来了,说不准一辈子都这样了,吃再多的药都没用,是药三分毒,回去好好养着就是了。”陆大夫没有再说什么。
容笙的失忆症是脑子有淤血压迫了神经导致的,喝药已经不管用了,虽说可以用针灸之术治疗,但没人敢往脑袋上扎,万一一个不慎变得疯癫痴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等陆小文检查完后,容笙迫不及待地就要跟江昭离开,他再也不想喝苦兮兮的药了,难喝得很呢。
之后又是鸡贩子那儿挑了几只活泼点的小鸡崽子,五文一只,买了十只,装在了小竹篓子里拎着,小鸡崽子“叽叽喳喳”地叫唤个不停。
不知不觉就逛到了夕阳西斜,就在路边吃了一碗阳春面,十文钱一碗,还窝了两文一颗金灿灿的荷包蛋,面条细白,散上了葱花,飘着一根绿油油的小青菜,面汤上泛着一层薄薄的油花和酱油,鸡蛋的油香气混着面汤的葱油香扑面而来。
容笙夹着煎鸡蛋仔细地端详着,想着要把鸡蛋煎成这样才算是完美啊,他煎的连烧火的煤炭都不如,“啊呜”一口嚼劲了嘴巴里,势必化鸡蛋为动力。
“慢些吃,别呛着了。”江昭瞧他吃鸡蛋又急又凶的模样,生怕他噎着了。
阳春面海大的一个碗,容笙胃口小,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剩下的全被江昭打扫了。
又去了肉铺子买了猪肉,残留的夕阳将天边染成了粉黄色,看起来就暖暖地,江昭和容笙回到了“程记”,烧鹿肉早半个时辰前就已经出锅送到了苏员外府上,程刻让伙计生生地等在那儿,听到下人说苏员外对烧鹿肉的口感赞不绝口后才安心地离开。
程刻的眼角眉梢尽是笑意,“苏员外说那道烧鹿肉味道好得不行,客人们也喜欢,还额外打赏了银两,我想着若不是有江老弟在,怕是也没有这等好事,这赏钱你可一定得收着。”
江昭赶忙推脱着,“原本就是说帮忙的,怎么好再拿兄长的银子。”
程刻脸色一变,说什么都得把赏钱塞到江昭手里,“你要是当我是兄弟就收下,若是不收下次再有事情找你帮忙,我可就不敢说了啊!”如今他们结实了苏员外这么一个大客源,说起来还是江昭的功劳,他是个值得感恩的。
江昭实在是推辞不过只能收下了,“如此就多谢程兄了。”
见江昭收了钱,程刻脸上的笑容更甚了,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自家兄弟说什么谢不谢的!”
“江家兄弟和阿笙还没吃饭的吧,留下来一起吃吧,等吃完了,我让人送你们回去。”徐秋水热情地招呼着。
“嫂子不用了,我们吃过啦。”容笙摆了摆手和江昭一起拉着东西告辞了。
等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江昭点上了蜡烛,照亮黑漆漆的屋子,先是把炉子燃了起来烧水,喂了大灰和大黑,把小鸡崽子安置着,给怀孕的母兔子抓了一把鲜嫩的青草,给两只下蛋的母鸡喂糠,又去还驴车,按市价给了陆夫郎租金。
回来的时候看见对着烛火来来回回地数自己挣的钱,都要把八钱银子莫摸得油光水滑的,江昭又添了一盏蜡烛为容笙照亮,把自己的银钱也都倒了出来,两人围着桌子亲亲热热得数钱,容笙越是越开心。
小鹿和这些野兔野鸡这些猎物一共了卖了十两半银子,又有三两银子的赏钱,林林总总加起来一共有十五两三钱,除去买了新鲜肉菜之类的吃食还剩十二两六钱。
江昭给了容笙十两整银,自己留了二两六钱。
容笙不扭捏地收了银子,当着江昭的面放在了木制的小匣子里,里头还有之前的十两银子,“我给你存着,等咱们有钱了就在镇上开一家饭馆,你的手艺自不必说的,就是没有本钱而已。”
“你真的想开间饭馆?”
没有容笙之前,江昭对自己的生活毫无规划,孑然一人的一个人不过是得多且过,吃一天饭就活过一天而已,从未想过未来想要怎么样,可现在容笙的出现给了他一个目标。
“对啊,你瞧程大哥的饭馆多好啊,咱们要把选址定在中心,那里客源量大,所以这些银子还不够,就先开一间小的,等有了名声之后再换一个大的,你也不用辛苦种田打猎了,”容笙越想越美,连心里都是喜滋滋的,满满地都是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与向往,“咱们就可以蹲在家里数钱啦!”
容笙的想法很简单,只看到了外表的光鲜亮丽还未曾探看到内里的艰辛与不易,但江昭的心中还是似有一股暖流划过,浸润着心田,笑道:“好,我们一起努力吧。”
两人打水洗漱了一番,蜡烛就被吹灭了,房屋内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容笙抱着江昭的胳膊,没一会儿就翻身趴在了他的身上亲他的下巴,留了一道湿漉漉的痕迹。
夜晚阻碍视线,容笙啃了一阵子才啃到了江昭的嘴唇,几乎每晚他们都躲在被窝里吃嘴子,都已经熟练得不行了,两人亲得啧啧作响,江昭都有些情.动起来,情不自禁地搂住了容笙纤细的腰身,手指沿着脊背向下抚摸着。
容笙忽然轻抖了一下直起了身子,江昭意犹未尽的舌头还未收回来了就吓得他立马就撤回了自己罪恶的手,“怎……怎么了?”
眼前黑黢黢地什么都看不见,可是感知还是极为明显的,容笙有点儿难受,“我觉得很奇怪。”
黑暗中,江昭说话都不利索了,“哪里……哪里奇怪了?”
容笙低头看了一眼,瘪了瘪嘴巴,满脸地不高兴,于是握着江昭的手贴在自己的小腹,“这里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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