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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豌豆颠儿(第1页)

春时春味,除了香椿、春笋与棉菜,还有一味万万少不得——前世沈渺便听过一句话叫:“豌豆尖,云贵川的心尖尖。”

川渝地区似乎十分偏爱豌豆尖。

不过沈渺的四川好友一般管豌豆尖叫“豌豆颠”。作为一个地道的四川人,她唯一爱吃的清汤锅,便是“豌豆颠火锅”。即便不吃火锅,只是拿豌豆颠往清水里一烫,只需抓少一点盐和几滴香油,就能把那种鲜嫩脆甜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

吃一口鲜掉眉毛,说是连烫了豌豆颠的清水都好喝。

沈渺喜欢的吃法却是拿“豌豆颠”涮生滚牛肉锅,羊肉也行。嫩嫩的叶片挂上锅子里丰富浓郁的动物油脂,和肉一起吃下去,每一口都清香滑嫩,好似能把肉带来的荤腻之气全都降解了一般,有了“豌豆颠”的加成,肉都能多吃两盘。

总之,似乎怎么吃都让人舒服。

吃豌豆尖有几个绝佳的时候:早春播种的春豌豆,八月上旬播种九月吃的秋豌豆,还有十月播种,十一月吃的冬豌豆。

不过,因着当下的种植技术所限,秋冬豌豆尖儿在此时还较为严寒的汴京不大多见。

宋人也吃豌豆尖,常见做法便是做汤、拌豆腐,甚至会用来包豌豆尖包子,涮锅子倒是少见。

豌豆尖长得快,一月左右,便能长到四到五寸。这时候顶端嫩芽鲜嫩、叶片翠绿,立刻便要将其采收,否则再长大些便没有资格做“豌豆颠”了。更别提开花之后,完全丧失了口感,老得塞牙,那时还是让它留在土里继续长豌豆吧。

托那位好友的福,沈渺也成了一个识别合格“豌豆颠”的行家。

寒风呼呼地吹动着街上各色幡子,沈渺裹上厚实的棉褙子,戴上毛帽子,把手揣进袖子里,正和同样这般打扮的谢祁,双双蹲在街边卖菜的小摊前。

两人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面前农户兜售的那几大篮子青翠嫩绿、刚从地里掐下来不久的豌豆尖。

前几日难得的晴天一过,倒春寒便来了。

一场春雨,一夜寒风,又把这汴京彻底冻成了个冰疙瘩。只好又把家里刚刚收起来的冬衣狼狈地翻出来重新穿上,沈渺昨夜里被这湿冷阴寒的天气冻醒了好几回,横竖睡不着,干脆早起去逛早市。

没想到她刚起来,就瞧见院墙顶上探出个脑袋来,只听那人说道:“沈娘子早。”

沈渺仰头一看,是谢祁,正扒她家墙头呢。

长得高就是方便,她家院墙高五尺七寸1.8米,这人光脚站着都比墙还高出一小截。他要是再踮踮脚、使使劲儿,说不定都能直接翻进来了。

“你也不怕扎了手。”沈渺赶忙过去开门,把他迎了进来,问道,“怎么起这么早?”

“我爹他……一晚上都在梦里作打油诗,吵得我睡不着,便起来了。”谢祁今日也披上了厚实的皮毛大氅,一脸苦闷地走了进来。

沈渺听了,忍不住偷笑。

自打那日谢父来铺子里吃香椿拌面后,便顺理成章地住进了九哥儿西巷那小宅子里。

可惜西巷的宅子没几间房,平日里就主仆几人住着,更没预备多余的房间,又不好让谢父住下人的屋子,如今父子俩只能挤在一处睡了。

谢父自然是受郗氏的嘱托前来为儿子过六礼的。庚帖他都带来了!

最重要的,更是要来见见儿子的心上人。这个市井出身的小儿媳妇,据说全家都见过了,唯独他没见过,单为了这个,他还生了好几日闷气呢。

“你们一个个的。只瞒着我一人。我不是九哥儿的爹吗?这样的大事儿为何不告诉我?你们偷着乐,唯独把我当做傻子。”说着都快抹泪了。

他气的只是临到要定亲了才知晓这事儿,完全没嫌弃门不当户不对。

这也在郗氏的意料之中。

当年,阿虫在高门士族的骄傲还未被打破之前,就已顶着旁人的冷眼和嘲弄,娶了她这个粗鄙武官的女儿。

郗氏一边打算盘算账,一边敷衍又熟练地哄着丈夫:“郎君何必如此介怀?这事儿可不是瞒着你,而是想着要把行六礼这般重要的事儿专门交给你办呐。你是九哥儿的爹,自然该由你为他操持,这样的大事,非你莫属。”

谢父一听,那哀怨立刻烟消云散:“原来如此,纯钧你放心,这事儿包在为夫身上!事不宜迟,明日……不,今日我便启程回京城,为九哥儿寻个顶好的官媒人!”

他便是这般风风火火地来汴京了。

连封信都没提前给儿子送,到了之后还让宁娘子替他保密,别泄露谢家这边的主事人是谁,自己偷偷摸摸地来铺子里吃汤饼。

为此他还换上了家里绣娘新做的衣裳,修剪了胡子,装得温雅稳重的样子。

谢父端着架子出现在了沈记汤饼铺,一进门就看见了自己儿子的字迹和画作,他还从头到尾看完了,并认真评判了一番。

谢氏诗文之清绝闻名于世,书法虽不如王家出名,但也自成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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