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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随安大学时候,最大的坏毛病,也许就是喜欢逃课吧。早八是能逃就逃的,剩下的选修课,没有机会也要创作机会去逃课。和宋仲行在一起后,简随安还有点惴惴不安,怕他那种老学究一样的做派把她管的死死的,彻底断了她的这股不正之风。没成想,他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对她逃课这事,没怎么兴师动众。简随安大为不解。当时,她左思右想,最后心里还小小的甜蜜了一下,想着,是不是因为他们在谈恋爱呀……越想越脸红。不过话又说回来,她虽然逃课,但也不是为了什么不务正业的事,她就是单纯困,想睡懒觉。而且她期末突击一下,能保证不挂科。所以,宋仲行也就随她去了。上学的时候,她就住在校外的公寓,面积不大,一百平出头,两室一厅,每天去学校,大概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这房子当然是他给的,但他却没直说,只是告诉她:“这里安静,设施齐全,平时也有人照应。”还有一位阿姨,每周来两三次,负责打扫、洗床单、买菜、做饭。她做的饭菜,尤为合简随安的胃口。简随安当然知道,这是宋仲行特地差人选的,所以她为表感谢,搂着他的脖子,亲了他好几口。他当时既无奈又好笑,捏了一下她的下巴:“这是什么谢法?”然后又被简随安奖励了几口。在这个家里,简随安最喜欢的,除了他,便是每次能舒舒服服泡澡的时刻了。冬天的时候,晚上,在外被冷风吹了一天,能回家泡澡,最是惬意。水面被灯光照得亮亮的,像一池融化的月光。简随安泡在热水中,腿弯着,脚趾露出水面。粉色在水下轻轻摇晃。那是她昨天才涂上的脚指甲油的颜色。粉色的。像海棠花瓣的颜色。她精挑细选了半天,才买下的颜色。她怕红色太招摇,太明显,太艳;怕蓝色太亮,不衬她的肤色;怕紫色太闷,显得暮气沉沉。更怕他觉得她不好。她把脚又往水里按了按,粉色被热水晕得模糊,可她越看,心里越乱。是不是太淡了?他会不会看到?要是他看到,会不会笑她真是个小姑娘?她的心里有一阵细小的颤抖,那颤抖从脚尖一直爬到胸口。她靠在浴缸边上,闭着眼,听见自己轻轻叹了口气。“宋仲行……”她在水声里轻轻叫他的名字。声音被热气吞掉,像一条小鱼在梦里游。泡得久了,水开始凉了。她起身的时候,粉色的脚趾从水里一点点浮出来,灯光落在上面,亮晶晶的。他回来的要晚,而且,他并不是每天都来。平时她要上学,他也忙得很。但周末,他是肯定要过来的。钥匙一转,门开了。客厅的灯已经亮着,电视里是调得太低的声音。简随安小跑出来了。她穿着睡裙,头发披散着,没有穿拖鞋。跑得太急,一下撞到他怀里。“地上凉。”宋仲行抱住她。“我知道呀,”她仰起脸,气息还带着洗发水的香,眼睛亮晶晶的,“可是你回来了呀。”她一边说,一边搂上他的脖子。那动作既笨拙又自然,像是小动物循着气味找回了窝。他站在那里,一时没动。外面的风还没散去,冷意全被她身上的热度抵消。他低头看她,搂住她的腰,叹息:“又胡闹。”简随安抿着唇,笑得有些害羞,却还是小声问:“那你,有没有想我?”这句“有没有想我”,她问过太多次。每一次都带着一点怯意,一点羞、与雀跃。宋仲行没答。他只是伸手,替她把垂下的发丝拨到耳后。又从她耳垂滑过,最后掌心覆在她颈后。他轻轻吻在她的额头。“回去穿上拖鞋。”简随安“哦”了一声,往后退了一步,可刚走两步,又转过头来,眯着眼笑:“你还没回答我。”宋仲行抬眼看她,灯光朦胧了他眉眼,他无奈地笑了一下。“有。”顿了顿,他又补充:“想得很。”简随安便欢欢喜喜,心满意足地跑去换上拖鞋。睡前,若时间尚早,他有读书的习惯。简随安之前没有,但是现在见贤思齐,从图书馆借了本书,放在床头柜。她想离他近一点,不止是距离上的远近。但是古言文赋她是看不懂的,昏昏欲睡,外国小说读起来也是乏味,她连人名都记不住,更别说故事情节了,看的是云里雾里。但她一个好歹是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人,什么鲁迅巴金张爱玲也是看过的,她又觉得没挑战。最后选了本元代杂剧集,故事精彩,情节曲折,读起来不算有难度,刚刚好。她把书拿出来的时候,简随安瞧见了宋仲行似乎露出了赞许的眼光,于是她更觉鼓舞。故事不难懂,才子佳人嘛,写得也通俗简单,一页页翻下去,读起来很畅快。简随安心中感慨,不愧是元曲四大家,就是不一般。但是有几句花花草草的,大概是写风景的,她没细看,也没读懂,囫囵吞枣就过去了。直到看见“香汗”跟“红莲”放在一块的时候,她才豁然大悟,微微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琢磨了好几遍,还返回去把那几句写风景的重新读了读……文化人就是不一样,她心想,连写那种事都是如此含蓄又风流。也许是因为她现在已经“吃过猪肉”的原因吧,一字一句读下来,她脑海中都有画面了,还是动态的。写得太好,她免不了身临其境,一时有些面红耳热,心脏跳得砰砰快。“在看什么?”宋仲行忽然问道。简随安被吓得一激灵,手一紧,那页纸几乎要被她攥皱。“呃……我……”她脑子乱成一团浆糊,刹那间,居然结巴了。宋仲行看着她,又问:“很喜欢?”“嗯……”她把书往怀里收了收,不想让他看见,小声:“挺、挺有意思的。”“是吗?”他把手中的书一合,放下,目光却瞥向简随安怀中的那本。这让她更加心虚起来。“有意思在哪儿?”他问。简随安嘴唇动了动,她想解释,可又没法解释出个所以然。“就……文笔好。”“文笔好?”他重复了一遍,刨根问底:“哪一句?”简随安再迟钝也反应过来了,他是故意的。但是以她的性格,是绝不可能坦荡地承认她在看小黄书的。这可是她苦心经营的虽然不优秀,但也足够乖巧的好学生形象。于是她硬撑着,挑了半句不那么香艳的。“春、春至人间花弄色……”磕磕巴巴的,她低头念完,不敢看他。他没有继续问了,只是伸手,指尖一点一点沿着她的手背往上,停在她的腕骨。“继续。”他淡声道。简随安就算不摸都知道她的脸在发烫。要是真听他的话,继续读下去,她整个人就要熟了。她抬眼,只一下,怕被烫到一样,立刻收了回去。“这句……不合适。”“为什么不合适?”“你明知故问……”宋仲行笑了一下,手顺着她的发,一寸一寸往下理。他说:“我想听你念出来。”理智上,她清清楚楚地知道,这是挑逗。可他的目光太专注、太温和,仿佛是在引导她、教她。她垂着眼,沉默了几秒,那几秒里,她其实在躲。可他还在等。他的食指指腹在她腕上轻轻摩挲,有一点酥麻的痒。她忽然明白了,他不是真的要听那句话。他只是要她为他读。于是她深吸一口气,声音发颤。“……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她念到“露滴”时忽然停了,声音细得几乎听不见。宋仲行没说话,只静静地看她。她咬着牙,继续往下。“——牡丹开。”最后三个字,几乎是气音。一念完,她自己都不敢呼吸。房间里静极了。他笑了一下,那笑意轻得像指腹摩过丝绸。“好学生。”她低着头,胸口的气一点一点涨上来。刚刚读出来的每个字都烫,她觉得自己也要被那花的热气卷进去。她抬起头。轻轻地、几乎是颤抖着靠近他。那一点勇气是在呼吸间慢慢积起来的。她的眼里有水光。“叔叔……”她抬手勾住他的脖子,他扣住她的后颈,掌心的热度一点一点逼近。她整个人都被那股力量牵着,向他倾过去,像是落进一场早已准备好的梦。她被他轻轻带着,气息交缠成细细的丝。那一点热气,细细地、耐心地,一点一点往她皮肤里渗。只是觉得,所有藏在身体里的语言都被他听见了。那些不敢说的、没说完的、被压下去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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