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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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台风眼的中央(第2页)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位富贵人,如今脚上踩着路边小摊里十块钱三双的拖鞋,居住在一陈旧的房子里。

李不周将自己下半身草草收拾好後,换了条未用过的毛巾和电吹风,折返回卧室。

陈榆坐在床头,不声不响地等着他来给自己擦头发。

李不周走到他面前,把毛巾轻轻搭在他的湿发上,慢条斯理地,打圈地擦揉着。

被仔细伺候着的人眨巴着眼,盯着李不周,像是只在等主人投喂小鱼干的小猫,但只有李不周知道这只猫的爪子有多麽的尖锐,痛人。

他已经被抓怕了。

电吹风的“呼呼”声很像李不周小时候家中顶头风扇所发出来的。

他们家本来是有一台老旧的空调,但後来被男人喝醉酒砸坏了,之後就一直用得是风扇。

大部分男孩子天性较皮,容易坐不住,总是想四处跑跑,但李不周怕被男人戳着脊梁骨说洗澡废水,每逢夏日,都硬是耐着性子坐在板凳上不动,不让自己出汗。

或许,就是从那时起,他这闷性子就养成了。

陈榆的头发比他心要柔软得多,扫过手心时痒痒的,倒像是羽毛。

李不周的手去拨弄陈榆额前碎发时,对方的长睫毛茸茸地擦过,惹得他的心一时间又不受控制地加快跳动。

同时,他也倏然发现,现在的陈榆好像比过去更喜欢盯着他看。

不管他走到哪里,对方的目光都会自动黏上来,寸步不离地跟着。

电吹风嘈杂的声音停了。

李不周拔下插头,放到一边的床头柜上。

他正要转身把毛巾放回浴室时,自己的手腕就被扣住。

陈榆拉住了他,半推半就地让他又把脸转了回去。

“李不周,我要接吻。”

这句话,在朋友的婚礼上,在他们重逢那天,陈榆也这麽和他说过。

不同的是,陈榆这次说得语气很是平静,却又隐约带着点撒娇的意味在里面。

陈榆的眼睛漂亮得像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那枚宝石,让人瞧见了就走不动路。

他没有再拽李不周的领子,或者是强硬地擒住他的下巴,只是又呐呐重复了一遍说:“我要接吻。”

他们的距离那麽近,说出口得话也那麽直白。

李不周心里的挫顿感越来越深,随之儿来的无力将他团团包围着。

他还是想问陈榆,为什麽听到他结婚後会那麽胡搅蛮缠地生气,为什麽不吱一声地替他付清欠债後又要他签情人合同。

为什麽,为什麽在过去三年里从来不找自己,而现在又要他留在自己身边。

“李不......”

陈榆的话被一个急匆匆的吻给堵了回去。

他从来没有被李不周这样对待过,印象里对方的吻像是一颗含在嘴里不会融化的糖果,甜滋滋的,残留在口腔里久久不会散去。

但这一回却像是台风抵达前的狂风暴雨,席卷着,冲撞着他,把他牢牢地困在台风眼里,哪里都逃脱不出去。

被尘封的日记

在李不周眼里,陈榆是有着一点洁癖,一点挑食,还有着一点任性的人。

关于洁癖。两个人外出的时候,对方表现得会尤为明显。每当有人从他身边走过,情急下不慎撞过肩膀时,陈榆的眉头就会在下一秒钟皱起来。然後,第二天,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一般就会被当做垃圾直接丢进了垃圾桶里。

李不周看着这一件件价格明显不便宜的衣服被这麽随意丢掉,着实看着心痛,但又不好多说些什麽。只是背地里会悄悄把这些陈榆丢掉的衣服理起来,统一捐赠给公益回收机构,落款处也写得是陈榆的名字。

关于挑食。陈榆吃饭通常来说是比较细嚼慢咽的,而李不周从小就习惯了快速进食,所以最初和陈榆约会的时候不免洋装斯文,放慢自己咀嚼菜的速度,同时费尽心思和对方找共同话题聊。

後面同居的时候,李不周才发现陈榆吃饭慢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挑食。他会故意吃得慢,然後到最後不去碰那些他不喜欢的食物,比如说蘑菇。

任何带有蘑菇的菜品,陈榆是碰都不会碰一下的。哪怕李不周撒娇求着他吃一口,他都不曾动过一下。随後就会吃着别的菜,放慢咀嚼速度,最後说一声吃饱了,让李不周没机会让他再吃他讨厌的东西。

但有一点,陈榆不挑零嘴。

虽然陈榆在与李不周认识之前从来不吃任何零食或者是街边小吃,但对于李不周带回家的投喂,陈榆从来没有拒绝过,李不周往他嘴里塞什麽,他就吃什麽。

李不周印象里陈榆最喜欢的零嘴应该是山楂类,酸酸的,陈榆吃上瘾了的时候能够一口气将一袋子全吃进肚子里。

关于任性。陈榆有时候做事情完全随着性子来,比如上一秒还答应得李不周好好的说出门吃饭,下一秒就会说自己累了,不乐意出去吃了,美其名曰:吃什麽又不重要,难道对你来说,这顿饭的价值难道不是因为和你一起吃饭的人是我吗。

此话一出,李不周本来还有的怨气一般立刻就消散了。毕竟,首先,他说不过陈榆。其次,陈榆说得话确实有道理。

如果这些事情不是和陈榆一起做的话,那麽也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当然,哪怕李不周还要在无奈说些什麽,陈榆都会以一个吻封杀住,拽着他的领带回卧室了。

【作者有话说】

追读到这里的宝贝们手里如果有海星的话,能不能给偶也投一两个,这对偶来说很重要(星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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