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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蓝胤给她写的地址,温云美看著上面中正的笔迹忽然有些想念雷枭虽然潦草却苍劲有力的行书。在这个科技时代里,好好写字的人已经不多,能写一手真正漂亮字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雷枭是其中的一个,对於他那种性格的人来说,这也许是一个很美丽的意外。
将自行车停靠在一棵树旁边,第一次觉得如此平民化的代步工具停在雷枭家门前一点儿都不觉得突兀,反而还很合衬。
他搬来住的这个小区没有物业,或者说连小区都算不上,就是几栋破旧不堪的老房。楼门口有一个很生活化的小花园,被闲来无事的老头老太太们自作主张的开垦出了几块菜地。种的都是些葱啊、香菜啊这些好成活又必备的蔬菜。
现在是午饭时间,有刚下学的孩子被爷爷奶奶领著往家走。一老一少相互偎依的画面看起来很温馨,让温云美觉得羡慕又恍惚。
“……什麽味儿啊。”
虽然是白天,楼道里却昏暗暗的也没有灯,能见度并不高。原本想扶著墙壁走上去,但是那些混乱的涂鸦和脏兮兮的小广告却令女人无论如何都有些下不去手。
“啊!”
一不小心扭了一下,差点跌倒的瞬间看见拐角处堆满的杂物下面赫然躺著一只看上去腐烂已久的死老鼠。心惊之余不由得觉得恶心,温云美顾不上弄得一手灰尘连忙上赶著几步绕过老鼠的尸体就往楼上跑。
可恶……
这什麽鬼地方啊,居然还是顶楼。
“咚咚咚!!!”
按过了门铃,可那东西在这里貌似就是个摆设,响都不响。温云美这一路上来心情已是十分光火,忍不住就挥拳头砸起了门。
“谁啊?来了!”
熟悉的声音在门的另一边儿响起,门缝一掀,两个人脸对脸的一照上雷枭面上狐疑的表情就僵住了。
“你、你怎麽到这儿来了?”
完全没料到敲门的人会是温云美,男人此刻穿著件旧T恤,两腿光著只套了件明显是地摊上买的最滥俗的四角裤。一手还拿著筷子,一手握著门把手。头乱乱的看著她,就像是一只被树上掉下来的松果砸晕了的松鼠。
“哟……咱怎麽成介德性了……”
原本在心里组织了千言万语,想感激涕零的来一场琼瑶式的互诉衷肠。
温云美草稿都打了不知道多少遍,仔细想著──一个亿万富翁,一个嚣张跋扈到哪都那麽帅那麽屌的亿万富翁。为了和自己在一起什麽名利财产都不要了,还被家里给赶了出来从此断绝关系。
这是何等的深爱啊……这是何等的小言啊……可以与之相媲美的除了英国放弃王位的那位温莎公爵就是他了。这种情节明明只有在电影小说里才会出现……难为自己昏迷了一个晚上才消化完突然降临的这些戏剧化的变故。
哪知本想紧紧抱住他先大声说句“我爱你,你变成什麽样儿我都跟著你!”,再窝进他温暖的怀中痛哭一番的。结果一看到雷枭这个宅男的“造型”,温云美那点浪漫的情怀就一瞬间冲进下水道里和泥巴混在一起了……
嘴角一歪,女人强绷著脸硬走进男人的房间里,对他穷了之後的生活充满了“病态的”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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