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3章 陷阵之志(第1页)

“痛快,再来!!”马超大吼一声,手里的长枪微微的弯曲。

噌的一声。

长枪好像是被弹射了一下,旋转着直接就钻了出去。

高顺的短戟架在了胸前。

只听见当的一声。

马匹都被打得后退,这一枪实在是太快太重了。

高顺顶住这一枪就已经用尽了全力,几乎就已经没有留余力。

不过,马超的余力还有很多,在长枪弹出去的瞬间,下一招又直接接了上来。

长枪被抡了起来,朝着高顺的头上就直接砸了下去。

高顺猛然的一弯腰。

当!!!

一声闷响。

长枪砸在了高顺身后背着的盾牌上。

在高顺俯身的一瞬间,腰间挂着的刀已经出鞘,对着的马超的胸口削了过去。

马超身体往后一仰,躲开划过来的长刀,刀锋在马超胸前的铠甲上留下一条沟壑。

接着,高顺手里的短戟,瞬间就如狂风暴雨一般的侵袭了过来。

高顺的心里很清楚,面前的这个人是一个高手,如果单纯就是拼招式的话,他是打不过这个人的。

不过,在真正战斗的时候,根本就不是靠武艺取胜的。

有很多武艺高强的侠客,上了战场之后,什么武艺,什么招式都发挥不出来,直接就被一顿乱刀给砍死。

马超横起长枪抵挡。

当当当……

打铁的声音在不断的响彻起来。

高顺出招已经很快了,可是马超同样也防守得很快。

马超的喉咙微微的蠕动着,吞咽了一下口水,他居然被高顺也压着到了,而且,高顺的根本就不歇气,一直就在不断的砍,不断的砍。

一连下来砍了十几下。

马超也根本没办法的还手,只能一直被压着砍。

也本以为高顺一直这么全力砍,怎么也得歇口气的吧!

而高顺就真一口气都不停歇,仿佛是永无止境一样的。

马超只能脚拍了拍马肚子,夜月往后退了几步,拉开了和高顺之间的距离。

高顺手里的短戟,攻击距离不远,稍微的拉开一点儿,就砍不到了。

马超的整个后背之上都已经冒汗,同时手臂有点儿酸痛。

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臂,他看着对面的高顺,高顺安静的站立着,仿佛就像是一尊石像。

如果,不是马超看见的高顺的手臂也在不自主的抖动,他还真的以为高顺就是一尊金刚不坏的雕像了。

同时,马超朝着周围看了一眼。

他带出来的半营骑兵,那可是整个西凉百里挑一出来的精锐的铁骑,不说以一当十,以一当五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他身边已经倒下了不少骑兵,而高顺只带来带来一百多人。

仅仅一百人,就敢直接来冲他三千人的铁器阵。

马超的心里想着,如果换做是他,仅仅就带了一百人,肯定是不敢来冲阵。

两人打斗的场地,周围的士兵都自主的让开,为双方主将留出一个空档来。、

马超看着高顺说:“你已经输了!”

“你带来的那一百多人都快死光了。”

“是二百人!”高顺沉默了一下说道:“我记得他们每个人的名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七零包办夫妻

七零包办夫妻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