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辽与之斗了五十回合。
依旧不胜。
心里渐渐的打起了退堂鼓来。
这太史慈的完全没有显露任何的颓势,而且手里的那的短戟经常能打出一些的非常的特别的招式来。
那些非常得特别的招式忽然一下就破开了他的钩镰刀,让他有点儿措手不及!
“我来助你!!”臧霸拔枪冲了上去。
太史慈的眼神一动,手里的短戟不慌不忙的夹住了忽然刺过来的长枪,接着把手里的长枪拨动着的,朝着的张辽刺了过去。
三人呈现为一个丁字形状打了打了起来。
叮叮当当的钢铁碰撞声在不断的响彻着。
就算是的二打一,太史慈依旧的不落下风。
手里的短戟转动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臧霸手里的长枪完全就被的太史慈手里的短戟给拿捏着住了,一点儿实力都发挥不出来。
而的张辽的钩镰刀虽然的开始能够趁着太史慈不熟悉武器而打太史慈一个措手不及。
可是,在太史慈熟悉武器之后,很快张辽也完全拿太史慈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了。
就在三人缠斗的时候,受伤的高顺也上来了。
“吾来也!!”
高手拿的也是短戟,他在一旁已经完全看熟悉了太史慈的招式。
三打一,明显是不公平的。
而且高顺一出手,就直接的破开了太史慈的短戟,他的短戟一下卡住了太史慈的短戟,接着的钩镰刀和长枪朝着太史慈就刺了过去。
长枪从肩头上削过,钩镰刀从的太史慈的衣服上面撕下来一块盔甲碎片。
太史慈往后退了几步,眼睛之中在微微的动了动,接着的拿出弓箭。
快速的弯弓搭箭!
咻!!
在这么的近距离的交战之中选择使用弓箭,高顺张辽三人当然不会给太史慈机会,直接就压了上去,让太史慈手里的弓箭还没来得及续上力。
一箭射出去,被的张辽的一刀给砍飞了,不过那一箭虽然没有完全蓄力,却也带着一股的巨大的力量,震得钩镰刀都在不断的响彻着。
“三打一!实在是太欺负人!”潘凤从地上爬起来,他从马背上摔下来,整个人被摔得不轻,干脆就在地上歇息了一会儿,重新站起来之后,他看向旁边的一个士兵说道:“借你马一用!!”
潘凤的把那人给拉下马来,自己翻身上马,手里的拿着长枪。
“我可不能看着你们这么欺负人!!”
潘凤挺枪而出去,在高顺的短戟朝着太史慈砸下来的时候,手里的长枪的挑出去,把高顺的短戟给挑开了。
太史慈微微的看了一眼来帮他的潘凤,并没有多说什么,更加全神贯注的投入到战斗之中。
高顺也是用短戟,在贯穿一段时间的太史慈的招式套路之后,加上他自己也对短戟有一定的理解,基本上就可以随意的破开的太史慈的招数。
虽然,高顺虽然是一个伤者,不过对于太史慈的威胁反而是最大的。
正好,潘凤秉承着,柿子要挑软的捏,选择了身受重伤的高顺。
他和高顺战到了一起,帮太史慈把最大的威胁给引开,太史慈又开始重新发力。
短戟在太史慈的手里不断的震颤着,时而又在旋转。
张辽的钩镰刀砍过去,直接就被震开,臧霸的长枪刺过去,又被太史慈给卡住,然后的顺着把卡住的长枪朝着张辽刺过去。
两人一时间根本的就破不开太史慈的防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