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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珩身体被程戈压在地上,地上沙子硌得生疼,眼中闪过一丝阴鸷,“程慕禹,你敢动我!唔…”
话还没说完,便被袜子堵住了嘴,他用力地挣扎嘶吼着,但却发不出一个音。
紧接着程戈便化身丐帮大帮主,那降龙十八掌仿佛蕴藏着上古洪荒之力,那是掌掌留痕。
巷口候着的那些个小厮,听着巷子里传出那激烈“啪啪啪”的声响,还伴随着低低的闷哼。
顿时听着脸红耳热,众人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心道自家公子果然勇猛无比。
不知过了多久,程戈垂着脑袋从巷子缓缓走了出来,身上还披着张清珩的袍子,脸颊上泛着红晕。
小厮们看他这模样,立马将目光别到远处,连忙侧身让开。
程戈立马裹紧衣服,撒开脚丫子跑得飞快。
看着那奔跑的背影,众小厮缓缓收回目光,脸上带着几分只有男人才懂的笑。
随后转身进了巷子,心想这下公子好事成了,赏钱估计少不了他们的。
然而,当他们看清里面的情形时,瞬间如遭雷劈。
只见张清珩手脚都被腰带捆着,全身被扒了个干净,连亵裤都没剩。
嘴巴还塞着袜子,整个人像条死狗一般丢在角落,而那张脸肿得跟猪头似的,已然没了半分人样。
典当
程戈谨慎地回头张望了一下,确认那些人并没有追上来后,心中稍微松了一口气,心想,这些人应该还没回过神来。
于是,他放慢了脚步,不紧不慢地走着,七拐八拐进了一家当铺。
这家当铺位于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虽然位置有些隐蔽,但程戈对这里却了如指掌。他轻轻地推开门,走进了当铺。
“掌柜的,您看看这件衣裳能当多少钱?”程戈一边说着,一边将身上的外袍放在了柜台上。
他的指尖还捏着一双长靴和一件里衣,表情还带着一点点嫌弃。
在古代,当衣服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尤其是在灾荒年间,许多穷人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将自己仅有的衣物拿去当铺换取一些粮食。
这种情况在当时非常普遍,所以当铺的生意也相当红火。
然而,当铺的折价往往非常严重,通常只有原值的三成左右,这还是对于比较昂贵的料子而言,如果是穷苦百姓的粗布麻衣,可能就只能值几文钱而已。
张清珩的家世不差,家中自然是不缺银子的,因此他的穿着打扮自然也是价值不便宜。
那掌柜的经验丰富,一摸张清珩身上衣袍的料子,便知这是上等的丝绸。
而且上面还精心绣着云纹图案,再瞧一瞧那靴子,崭新锃亮,显然是新做没多久的。
于是,掌柜的心里便有了底,直接开出了一百二十两的高价。
然而,就在此时,程戈突然又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条有些发皱的亵裤,漫不经心地说道:“哦,对了,这个也一起当了吧。”
掌柜的见状,顿时愣住了,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程戈注意到了掌柜的反应,他眉头微皱,疑惑地问道:“怎么?不收吗?”
掌柜的回过神来,连忙说道:“收的,收的。”
他心里暗自嘀咕,这位公子看上去风度翩翩、一表人才,没想到竟然穷到连亵裤都要拿来典当的地步。
尽管如此,掌柜的还是接过那条亵裤,仔细端详了一番。
这亵裤的料子同样也是上乘之选,虽然有些发皱,但质量绝对不差。
“客官,这亵裤算您十两银子,加上之前的一百二十两,总共是一百三十两。”掌柜的定了定神,报出了价格。
程戈对这些行家并不是很了解,他只是随意地点了点头,说道:“行,就这么着吧。”
拿到银票后往胸中一揣,便大摇大摆地出了当铺,回官舍的路上,还顺便买了一只烧鸡。
……
“没钱我的早餐得吃风,没钱我的口袋就空空。我要去打工~打工~打工~”
嘴里叼着个大包子,哼着牛马之歌,心情十分美丽去上职。
然而,才进翰林院没半个时辰,整个人就开始发蔫了。
果然,这人但凡染上了那么一丁点的班味,那威力是堪比被女鬼吸干精气的书生。
“臣本牛马,躬耕于京城,苟全性命于翰林院,不求闻达于内阁六部。
朝廷实在卑鄙,使臣朝五晚六,不得安歇,官舍变态环伺,三保清白于小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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