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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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1页)

锦欢沿着竹林小道追着少年过去,却不见了少年踪影,这叫锦欢心里有些遗憾。锦欢跟米氏一样,是个颜控,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喜欢好看的人。那么好看的少年,也不知道今后还能不能看见了?

锦欢心里惆怅,却不知道那个叫她遗憾的少年她其实该是认识的,或者说她是听说过的,知道人家名字的。

说来这少年郎也是个名人,他叫时迁,是对面上河村的。他家原是住在镇子上的,他爹是有名的木匠,在镇上帮人打家具,生意不错,日子倒是也好过的很。

只是因着时迁她娘心气儿高,眼光长远,三个儿子都相继供了他们读书,读书人最是费钱,再加上时迁是个药罐子,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还不会吃饭就先学会了吃药。这两样下来,可不就把时家这么多年攒下来的家业花的差不多了,时家这才又从镇子上搬了回来。

时家回了村里后,村里人虽不当面说,但是背后不知多少人笑话时家瞎折腾,培养了三个儿子读书,一个儿都没成功,费了那么多钱有个什么用,不还是回来种地的命?

人就是这样,自己不敢或者没能力踏出那一步,别人敢了做了,就成了异样。然后,等人家失败的时候就非得一副“你看,我早知道这样不行”地唏嘘感叹,好似这样子就可以安慰自己说自己没这么干就是因着早有了这样的先知而不是“因为穷,因为胆怯”一样。

是故,时家便是在隔了条河的魏家村也是出名的,只这会儿锦欢对于时迁还处于人跟脸对不上的时候,便也不知道。

这边锦欢没追上人,便带着些遗憾回了家。

而叫锦欢没追上的时迁哪去了呢?他却是从竹林小道中间的一条岔路口走了。刚刚那姑娘的眼神太过直白了些,叫时迁有些受不住。他不过微微朝着锦欢的方向瞥了一眼,小姑娘巴掌大的小脸,娇娇软软的一团,笑容明媚,一看就是个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姑娘。

说不清是人家姑娘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原因,他不敢再看,只好快速地逃了,走的飞快,成功地避过了锦欢。

走得急了,还没到地方时迁就停了下来,身子受不住,哪怕暂时止步,时迁一时也有些缓不下来,喘着粗气喘得厉害,不住地咳嗽,身上软得没劲。这破败的身子叫他心里黯然了一下,耳朵尖上的红色也渐渐退了下去。站住了会儿稍作平息后他才按着手里的图示地址继续往前找去。

他这趟来魏家村是来跟私塾的一位同窗还书顺便道别的,以后私塾他就不去了。而时迁这趟来还书的对象刚好就是给锦欢起名的孙秀才的儿子孙冀,听说时迁往后不去学堂了,孙冀心里头很是替他可惜。

时迁读书很好,功课好,回回考试都是第一第二的,为人又谦逊,学院的夫子都说若他天资聪颖、悟性极佳、若是身体好,将来定然会有一番成就。

可惜,时迁身子不好,时家也要搬回村里了,从村里到镇子上每天那么长的路要走,不说家里还能不能供得起他,就是他那摇摇欲坠的身体他家里人也不能放心他。再想到参加科举考试时候更奔波劳累,哪怕平常人都受不住,何况是时迁?这么一想,孙冀倒是觉得这样也好,便也没再劝他。

锦欢这边,一蹦一跳地回了家,回走到门口便受到了亲弟弟的热情熊抱,熊孩子边拽着她姐的衣裳边跟她姐诉苦:“姐你可算回来了,再不回来,你可爱的弟弟就要被他狠心的爹娘给馋死啦!”

锦欢瞪了弟弟一眼:“好好说话”。

魏旭从姐姐身边走开,拿起水瓢给洗脸的木盆里舀了一瓢水,让他姐先洗手,这才跟她姐说:“爹今天下厨,做了红烧栗子鸡、香辣干锅兔、如意香干、油焖春笋,全都做好了,我快馋死了但是爹不叫我吃,说要等姐你回来才能开动。”

锦欢眉头一挑,“今儿什么好日子,爹亲自下厨还做了这么多菜?再说现在时间还早,怎么现在就要吃饭了?”

农家吃晚饭一般都得等太阳落了山啥都忙完了的时候,锦欢家里也不例外。刚好魏三端着菜出来,叫闺女赶紧坐好,又叫小儿子帮忙把板凳摆好,放好了菜又跟锦欢解释道:

“你爷奶叫我们过去一趟,你娘说最近钱媒婆总上那边门,估计是你堂姐喜事将近了。这过去了要回来只怕是要到晚上了,你奶那人宁愿一家子都饿着也不会叫咱们占便宜多吃她一口饭的,所以咱们自己先吃了,吃完饭过去看看。”

锦欢点了点头,这确实是她奶能干出来的事,帮着弟弟一起摆好了饭桌,米氏盛好饭后又把剩下的菜也都端上桌,一家子便坐下吃饭了。

魏旭早被厨房飘来的香味馋得直掉口水,刚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把筷子伸向了栗子鸡,栗子绵软,鸡肉又香又嫩,又尝了一口香辣干锅兔,肉质筋道,又香又辣,越辣又越想吃。

魏旭吃得极为满足,过足了瘾,这才想起来又对他爹刚刚的话回应了一句:“我知道,吃饱饭了爹也好有力气应付那群人——”

“嘿,小兔崽子,就你知道”魏三笑骂了一句,也没反驳。

魏旭只爱吃肉,无肉不欢的那种,筷子就只伸向两盘肉菜,米氏便夹了几筷子笋尖还有相干添到他碗里。熊孩子虽不乐意,到底是吃了。

魏三则是一边加儿子少吃点儿肉,一边儿筷子不停地往锦欢碗里够,很快,锦欢碗里的肉都冒尖儿了。惹得魏旭不住撇嘴,吃饭的空挡还不忘抱怨:“哼,你们就知道疼我姐不疼我,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就咱们家重女轻男。”

个熊孩子,吃饭都堵不住他嘴,锦欢又给他夹了一筷子,不知道的还当魏家吃不起肉呢!其实不然,打从六年前开始,魏家基本上就算没断过肉了。

人都当魏家的猎物都是魏三打的,虽说不相信魏三能有那么大能耐,可是对比魏三家剩下的人,不是女人就是孩子,好像就只能是魏三了。所以,村里人便认定那些猎物是魏三打的了。

其实不然,虽说光凭魏三自己也能隔三差五弄回来肉,但是到底数量少,而且都是野鸡、兔子这样的小家伙,要说魏家日子渐渐过好的头号大功臣当属锦欢才对。至于这么点儿的孩子怎么打猎的,这就要回溯到六年前了。

打从锦欢那场梦醒之后,就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个技能,自己身上好像带电,也能使东西触电。这一点在她醒来后在自家爹爹身上试验了一次,从爹爹的尖叫声中锦欢得到了充分的证实。

刚一开始,锦欢还不大能控制,再加上她那会儿还小、熊孩子属性正强,没少利用自己的技能闯祸。有一次,锦欢跟着魏三下地时候拔草的时候,锦欢抖了个小机灵,发动身上的电来除杂草,结果一个不小心把秧苗给电死了。

之后,锦欢便不敢拿庄稼折腾,只她对新得的技能极为新鲜,便转移阵地,改为在村里招猫逗狗,捉弄一道玩的小伙伴,搞得整个村里的小孩子后来都不乐意跟锦欢玩了,至今锦欢也没啥贴心的小姐妹。

看到自家香香软软的闺女整天钟情于追鸡撵狗,那会儿魏三和米氏的表情真的是很一言难尽。只是锦欢是闺女也不是皮小子可以打可以骂的,哪怕锦欢闯再多的祸魏三连重话都没说过,顶多是昧着良心哄劝一二。

好在后来锦欢终于在整天追鸡撵兔的过程中,自己控电的能力也在加强。随着一天天长大,略微懂事些,锦欢也学会更加务实地利用自己的技能,每回缠着魏三一起进后山的时候悄悄地山上的小动物下黑手,成功使得魏三变身捕猎小能手。而魏家的日子也因此越过越好。

魏三还只当自己闺女运气好,每回只要有闺女跟着小动物总发蒙,撞树的、撞石头的、发病昏倒的……后来,魏三倒是也渐渐习惯带着锦欢外出打猎了。

所以,魏家村多少人都等着魏三分家后挨穷、受罪、饿死,最后等来的却是眼睁睁地看着魏家的日子越过越好,盖起了青砖瓦房。

美滋滋地吃了一顿美味,一家子便手牵着手往魏家老宅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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