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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榆是个倒霉蛋,就在刚刚,她的小狗死了】
准确来说,是被人吃了。
剥下来的皮还冒着热气,骨头连着残肉堆在垃圾堆旁,沾满血的项圈不知去了何处。
陈榆看着垃圾堆旁的一堆污血,转身捡了一个纸箱子,将那堆温热的,散发着浓烈血腥臭味的东西装了进去。
小狗消失在两个小时前,等她找到时已经将近傍晚,在离外婆家很远的另一个街区,紧挨着城市边缘一片没有什么人的荒地。
腕表的时针指向六和七中间,离太阳下山还有半个小时。
她要赶在外婆打来电话之前将小狗埋掉。
陈榆抱起纸箱,站在原地向远望,只能看见荒地周围一栋栋独立的破败平房,有一间正冒着炊烟。
这些平房紧闭着大门,只有几户人家还有生活的痕迹,大多都搬去了市区。
太阳趴在山顶,缓慢下沉,四周光线肉眼可见的黯淡下来。
陈榆在荒地上找到一个位置,拿了把同样在垃圾堆旁捡的铁锹,用尽全身力气给小狗的尸体挖着坟墓。
汗水很快顺着额头流淌到下巴,最后汇集在一起,然后滴落到脚边的土壤。
“你好,这是你的吗?”身后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
陈榆直起腰,看向身后。
“你好……这是你的吗?”
距离她几米远的废墟旁站了一个男生,穿了一件灰色的卫衣,衣摆上还有着少量的血迹。
看见陈榆回头,男生向她摊开掌心,里面是一根沾满血迹的项圈。
陈榆警惕地后退一步,同时攥紧了手里的铁锹。
那是她小狗的项圈,她不会认错。
“你别害怕,”面对陈榆探究的眼神,男生显得比她更加慌张,“我,我只是来还这个。”
不但慌张,这个奇怪的人还结巴。
陈榆紧紧盯着他问:“项圈怎么在你这里?”
男生的头发有些长,浅浅的遮住了眉毛,柔软地贴在他的耳侧,陈榆看见他的耳朵通红,在白皙的皮肤上分外显眼。
男生张了张嘴,支支吾吾了许久,最后深吸一口气解释说:“是我爸……杀了你的狗。”
“我爸”这两个字像是很难启齿,他说的额外艰难。
陈榆的表情依旧保持着平静,没有太大的波澜,也没有立即回答他。
她的视线在男生脸上流转,然后停在了他脖子上,上面戴着一款女式项链,纤细的银制链条圈挂在颈脖间,像是一条小巧的狗链。
“我是不是见过你?”陈榆蓦地开口,却是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
陈榆的话让男生愣了愣,绯红的颜色随即从耳垂蔓延至脸庞。
“我们,”男生似乎很羞愧,低下头说,“是一个学校的。”
难怪这么眼熟,陈榆心想。
“你叫什么?”她问。
“宋池。”
她知道这个名字。
宋池——七班的怪胎。
不是天才意义上的“怪胎”,就是个单纯的怪胎。
脑子跟大多数人不一样,整个高一上学期的空余时间都在操场边的花坛看蚂蚁。
高一下学期因为不可知的原因休学了半年,回来后换了个兴趣爱好,在学校的后山上搭了个小棚子,开始在里面养兔子。
几乎不学习,看起来不太聪明,但成绩一直在年级前列,让人羡慕又厌恶。
身上总有奇奇怪怪的伤痕,大多数同学都对他避而远之,极少数人除外。
“宋池,你怎么知道我们是一个学校的?你认识我?”陈榆继续问。
宋池不自觉地攥紧衣服袖口,磕磕绊绊地回答说:“运动会上你负责拍照,我记得你。”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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