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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疏仔细想了想,觉得——大小姐说拿无愧刀是要送人,那约莫是送了萧韶。萧韶在梦境中用的刀正是“无愧”,想必现实中也想用。想到萧韶,他自然而然想起梦境中的演武场。不知是什么时候,萧韶这个名字,在排行榜上消失了。——好像是从他和大小姐从江州出来,回到学宫,再看演武场排行的时候,就找不见了他的名字。最后一次见面,还是他试图通过萧韶来找大小姐。这事在学宫中也掀起了一场大风波,但是大家谁都不知道萧韶在现实中的样子,因而更无从猜测这人去了哪里。林疏觉得,他大概是毕业了。虽然和萧韶此人没有太多的交集,而且以后也可能不会再打照面,但林疏还是觉得有点遗憾。毕竟, 那场比武,他至今想起来,还有点惊心动魄。若自己没有失去修为,能时常与萧韶在现实中切磋,在武学上一定能有所突破。但是,大小姐和萧韶一定很熟悉,自己若是一直跟着大小姐,也未尝不能再遇见他。他收回思绪,望向姑娘。姑娘身上的几处大穴都被真人施了冰魄寒针,尸斑仍然在,但没有继续扩大。她比先前平静了一些,道:“多谢真人。”擅长医术的真人们如同专家会诊,仔细询问她的状况。而另一边,一位真人对凌凤箫道:“殿下,你千金贵体,贸然前去,恐怕不妥。”凌凤箫道:“恐怕没有人妥。”真人道:“此行万分凶险,还是请仙道院的元婴前辈前去探查比较妥当。”凌凤箫道:“我也是元婴。”真人一时没了话说。林疏想,大小姐的实力,即使是放在整个仙道,都出挑极了。仙道中,筑基弟子最多,金丹要少一些,然后依次是元婴、渡劫,渡完劫便可以飞升。筑了基,就算是迈入仙道,这个阶段仅仅是身体强健,耳聪目明,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长处。一万个筑基的弟子里面,有八千能掌握灵力流动的规律,在丹田中结出一颗气丹,从此以后体内灵力以金丹为中心,绵延不断,循环往复,能够使用一些术法,也能将灵力融入到武学招式中,全力一击时,一剑大概能够拍碎一栋房子。八千里面,有一百能进入元婴。这是一道巨大的分水岭,因为,金丹修为,无论灵力控制得多么高妙,武功威力多么巨大,也不过是一介武夫。而元婴,则象征着已经有了自己的“道”。体内灵力也随着“道”逐渐改变运转方式,最后,体内金丹渐渐改变,脱胎换骨,在丹田处生出一个人形虚影,名为元婴。元婴境界的修仙人的体内自成一个有“道”的世界,一招一式都能牵动天地间玄奥精深的“天道”,威力比起金丹,亦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元婴巅峰的修仙人可以说有翻山填海的威能。至于渡劫期,更不必说,“道”逐渐完善,直至能与天道相抗,可以脱离世间生老病死的规律。这时候,天道便降下破界劫雷,若扛过了,便飞升仙界,逍遥快活,若没过,只好重新回去投胎。根据林疏对这个世界里的仙道有限的了解,渡劫期的人,少之又少。如梦堂的越老堂主算是一个,其余的两三个渡劫前辈也都是镇守一方门派的老人。而且,据说走的都是“合道”。“合道”的渡劫期,传说中并不如“破道”的渡劫期实力强大。但是“破道”又确凿没有渡劫期。林疏觉得大小姐一定可以,萧韶也不差。他在现代都可以一个人默默修到渡劫期,想必对大小姐这种天赋之才来说也不是难事。只听大小姐对真人道:“就这样定了。”真人:“尚须斟酌。”大小姐的右手按在刀鞘上,道:“时不我待。”真人拧眉,捋着胡须,沉吟半晌,道:“需得请示大祭酒。”大小姐道:“好。”随后,又道:“此事不可向他人提起。”真人道:“我自然知道。”林疏想了想,觉得也是。人多口杂,若是不慎走露风声,被北夏知道有人会去边境探查,设下陷阱,就有些麻烦。然后,就见大小姐往前走了几步,走到姑娘面前。姑娘道:“......你是?”大小姐道:“凌凤箫。”姑娘轻轻“啊”了一声,又望向林疏,目光在他和凌凤箫之间转了好几趟。林疏对这一行为毫不惊讶,毕竟学宫中但凡是不与世隔绝的人,都知道大小姐乃是林疏的饲主。姑娘垂下眼,她本就因感染血毒而脸色苍白,此时看去,一脸黯然之色。“师兄,我会死么。”她道。林疏道:“要看真人的医术。”姑娘艰难地笑了笑,又看了看倚在墙壁上慢慢擦刀,一脸冷淡的大小姐,低声道:“师兄,你是被迫的么?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林疏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直到注意到那欲言又止看着大小姐的目光,才反应过来,这个姑娘约莫是觉得自己品行高洁,不会做出被人包养这种事?不,姑娘,不是,我没有什么品行操守。更何况你只要看看大小姐,再看看我,就知道大小姐即使包养了我,那也是纾尊降贵了。我倒是也想包养大小姐,只不过没有那么多钱。他看到大小姐饶有兴趣地往这边望了几眼,顿时心中生出强烈的求生欲望:“我是自愿的。”姑娘:“……”凌凤箫道:“走了。”林疏便乖乖跟上,临走前看见姑娘神情复杂,约莫是痛心他如此不争气,竟选择被人包养。他没有什么可说的,反正那张婚书上红纸金字,什么都安排得清清楚楚。走出门,他看见大小姐嘴角勾起一个兴味的笑容。不好。自己这两年和姑娘多说了一些话,如今正主
;回来了,恐怕要秋后算账。果然,大小姐道:“你居然有了好朋友,看来这两年果然过得不错。”林疏摸了摸鼻子:“同桌。”“无妨,你多交些朋友也是好的,只是不要被美色所迷。”林疏:“......”他道:“还没有美色及得上你。”大小姐满意了,拉着他到琼林中一块青石上坐下。“大国师还没有回话,我们先去梦境。”凌凤箫拿出玉魄,“我自创了几招刀法,我们去拆一拆招。”林疏道:“好。”他也拿出玉魄,意识沉入梦境中。当年自己用了折竹那具仙女壳子,一年期满后,终于可以更改形象,于是他便重新用回了上辈子自己的样貌,总算不用维持女孩子的外表了。他来到码头,看见对面,大小姐一袭红衣站在风中,打量着自己,眉尖微蹙,良久才犹疑道:“......林疏?”林疏:“嗯。”大小姐道:“你怎么不用原来的躯?”作者有话要说: 防男之心不可无。防女之心也不可无。防......——我老婆呢????实在太困惹,在电脑前几乎昏迷,今天早睡一次,明天养好精神码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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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归惨死后才知道自己是某本书里的炮灰太子,书中他被废之后幽禁于皇陵,不仅被刺客弄瞎了双眼还身患重病,没多久便郁郁而终。幸运的是,他重生了。这时刺客还没出现,他决定要做个局反杀。不久后,在一个月圆之夜,刺客如约而至,被叶云归成功活捉。叶云归发觉这刺客身材修长,肩宽腰窄,一张脸更是长得英俊无比。他当即决定给对方点好处,把人收为己用。几个月后,叶云归看着自己渐渐鼓起来的肚子,才意识到自己给的好处似乎有点太多了。攻视角岑默是公认的大夏朝第一刺客,职业生涯从未有过失手。直到某天他一头栽进叶云归的陷阱里,便再也没爬上来过。自此,他这把大夏朝最锋利的刀,只为叶云归一人所用。后来叶云归登基,身边总是跟着个寸步不离的护卫。据传此人无职无衔,还特别不识好歹,竟让年幼的小皇子私下管他叫爹!阅读提示身心1v1,he,生子文,攻宠受,受重生后有系统,架空勿考据,私设如山,谢绝写作指导,快乐看文不喜点叉,么么哒...
我叫王家程,今年23岁,是刚毕业不久但是还没找工作的无业游民一枚,我有一个秘密,我是一个能力者,虽然有些能力很鸡肋,主要的能力分别是是分身的能力和控制肉体的变化能力(后续能力会补充,总之存在即合理,要不然实在是看不下去),说起来我凭借这两个能力还救了一个大老板,大老板因为没有继承人便把我收为了干儿子,取名吴凡,而我也没有辜负干爹的期望,展现了自己的能力,更加没有想到的是我干爹就是我妈妈的老板。我的妈妈林梦溪,今年四十多岁,正式一个女人如狼似虎的年纪。她虽然四十好几了,却有着令年轻女孩都羡慕...
我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在我三岁时车祸去世。妈妈独自将我带大,始终没有再嫁,不过由于爸爸生前经营着一家建材公司,转手后留下了一大笔钱,妈妈又是初中老师,所以我的生活比较优渥,从小没吃过什么苦。然而妈妈对我的教育和管理极严,网吧不敢去,游戏机不让碰,看个动漫都要经过她的筛选,回家稍微晚一点便会挨骂,稍有违拗,笤帚疙瘩就上来了。这也导致我性格十分内向,甚至有点胆小畏缩,遇到事总是习惯性服从,一股子逆来顺受的懦弱感,我想,这也是后来自己染上重度绿帽癖的性格根源。...
下一本筹码一纸林抒感化杀人犯内容标签末世无限流悲剧腹黑荒野求生开挂其它很多...
(点进来就请耐心读完说明吧)傲娇霸道人类攻X外冷内热天使受久珣曾以为自己只是个冷淡的普通人。直到自称猎人的男人闯入平静的生活,他和他的母亲一夜之间便成了天使与恶魔博弈的筹码,只因他们与二十多年前人类的某项计划关系匪浅。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久珣不得不放下自尊,以猎物的姿态来取悦两个男人亦敌亦友与母亲有着某种渊源的猎人,和捉摸不透自诩为绅士的恶魔贵族。你是猎物,而我是你的主人。这是猎人向久珣索要的代价。家里太冷清了,陪陪我就好。这是绅士向久珣提出的报酬。绅士温和主动,但猎人桀骜不驯。久珣试图驯服霸道自负的猎人,却反被唤起沉眠已久的欲望,控制不住地向他靠近。敏锐的猎人嗅到信号,亦舍弃掠食者的傲慢,企图用锁链栓死这理应独属于他的猎物。然而于绅士布局的棋盘之上,久珣与猎人交叉的命运不过是演出剧目里的意外插曲。猎人注定要化为绅士手中的利剑,为他心爱的猎物粉碎恶魔的阴谋,杀出一条通往未来的道路。魔王御昭(读者须知)1v1不狗血,双向奔赴主线完结了,由于自己嗑cp,会不定时産粮更番外。理论上属于都市幻想,但没有找到此分类,涉及亿点点基因改造和人造人所以放到未来幻想。行文风格比较中二,可当成文字漫画。魔王有话说魔王生来就是要征服世界的,帮魔王集结军队吧,信徒们。顺便进贡点石头给魔王传封面吧,链接总是失效,朕辛辛苦苦画的封面Σ ̄ロ ̄lll内容标签强强异能现代架空都市异闻正剧其它扶灵,陆忠义,许文钦,赫克托,付卿澜,典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