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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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第1页)

李旭最早落子香港是在1977年,主要是将被英国男人抛弃的女人的儿子这个设定确定下来,之前说了,他需要有个地方可以让自己随意折腾和做实验。

但是“摩根-李”这个身份很多时候是助力,很多时候也是阻力,所以想来想去干脆换个马甲。

正好77年的时候,传送阵的实验也成功了,也还算稳定,于是在暑假里找了个机会踏足香港。

当然,那个时候想法还不够完善,设定在这边的传送阵也是临时的,所以只是注册了个身份就回去了。

再后来,得到了母亲的支持,找人先一步来香港潜伏,又在太平山顶买了一间别墅做据点,手尾收拾干净了再来了几次,最终在78年年初搬进了现在这栋破烂公寓,并认识了邱家人。

要说的是,李旭是完全随机选择的,所以遇到十岁的邱淑贞那只能说运气或者天意。

从吴淞街出来后又做出租车来到广播道,天色更晚了,不过正好,白天做的话,要考虑的东西会更多。

而且以香港电视台的尿性,别说现在,就算凌晨了,依然能有目标出没。

没错,传送到香港之后,信仰之力有点不够用,他现在要找人进行补魔。

…………

“阿秀,辛苦了。”一个工作人员的声音传来,苗可秀当即回了个微笑:“谢谢。”

但在走开之后,落寞的疲惫的神色,却又在眉宇间一闪而过。

75年离开嘉禾之后,她曾一度无戏可拍,只能混迹于文艺电影。

之后罗维再次掘了她,跟成龙演了两部电影还不错,但罗维人品糟糕,成龙又数次纠缠,最后放弃电影签约丽的电视台,一边演电视剧一边做主持。

虽然生活还不错,也不愁吃穿,但和以前演《唐山大兄》时的风光相比,那是远远不够看的,以至于有些新入职的职员,都不怎么将她放在眼中,甚至还有人在背后编排她。

娱乐圈就是这样,人走茶凉,不红了什么妖魔鬼怪都跳出来了,苗可秀不想去理会这些,但心头难免郁郁,可惜布鲁斯·李……

从丽的的广播大楼里出来,看了看街上,一片冷清,连个出租车都没有。

苗可秀皱了下眉,想要返回去打电话叫车,但之前那几个前台看着自己窃窃私语的表情实在让人不喜,最终还是迈开步子往附近的共用电话亭走去。

这没什么大不了,她以前下晚工了,也都在那里打电话叫车过。

大楼到电话亭的这段路,要经过一小片树木形成的阴影,路灯已经相隔甚远,让这片阴影显得特别漆黑。

不过总共只有四五步的路程,让人根本生不出应有的警惕,所以当苗可秀走入阴影并被一只手捂住嘴巴时,大脑空白了至少四五秒钟。

等她反应过来,已经被搂住腰肢带进了附近的小树林里,顿时又惊又怒的叫了起来。

“呜呜呜!”对方牢牢捂住她的嘴巴,让她只能出这短促的音节。

苗可秀当即又是一手肘往后击去,演《唐山大兄》的时候她就跟李小龙学过几招,之后也练过一段时间功夫,虽说有些花架子,但危机关头还是有用的,只要能挣扎出去叫上一嗓子,自己就能得救。

然而,她的手肘击中对方的肋骨,却一点用都没有,仿佛击在了败絮上面,吃不上劲不说,对方还在她耳边吹了口气:“可以啊,苗小姐,有两下子,我干你也能干得更带劲了。”

苗可秀脸色白,当即激烈的挣扎起来,两条长腿更是一阵乱蹬。

勒在她腰肢上的那只手当即往下滑去,捞起她的裙摆,就在双腿之间最私密的部位一捏一抠,酥麻的感觉瞬间从下体窜了上来,布满全身不说,更是让她一丝力气都使不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

苗可秀惊恐的想着,但是用尽力气都无法让自己抬起一根手指,只能任凭对方抱着来到一棵树下,并被屈辱的以几字型的模样放在地上,脑袋也歪着贴在地上,看着昏暗的街道旁边,嗅着泥土的腥味。

跟着,翘起的臀儿一凉,裙摆已经被掀了起来,跟着又是啪的一声,男人一巴掌拍在了上面,还吹了声口哨:“苗小姐保养得不错啊,28岁了,屁股的手感依然很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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