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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拾安跟紧我,别走散了
那时候,苏时卿时常跑去卫宅後面的林子里捕猎。
可卫长风是个修禅之人,平生最恶打打杀杀,家法之中便有一条“严禁杀生”,他认为,这世间万物皆有灵,哪怕是一草一木也是有心的,天下衆生平等,阴阳皆有时,黑白两分明,所以府里上下找不出一把弓箭来,
不过这可难不倒苏时卿。
闲来无事时,他自己做了把弹弓,每逢雨後天晴,他就独自一人在林中捕鸟猎兽,自得其乐。
某次阴差阳错之下,明姝发现了他的秘密。
一日,当苏时卿再次前往那片树林时,明姝趁他不注意悄悄在後面跟着,
不过很快就被他发现了。
游廊下,苏时卿回身冷冷地看着她,说:“你跟着我干什麽?”
虽理亏心虚,明姝却没有慌张,反倒学她外祖般背着手昂昂自若地驳斥道:“这整片宅子都是卫家的地界,你凭什麽说是我跟着你?”
苏时卿一顿,气极反笑:“行行行,这是你的地盘。”说罢,他指指东边,“我往这边走,你总不能也是这个方向吧?”
明姝望向他身旁的朱红廊柱,随後把脸扭开,努着嘴不说话。
“你不吭声我就当你默认了。”苏时卿把弄着手里的弹弓,转身继续往前走,临走前朝那不远处的小姑娘低笑一句,“真是人小鬼大。”
眼见他消失在院角,明姝甩甩袖子,抿着嘴小跑着追上去。
出了宅门,一路跟到密密丛丛的林间,苏时卿忽然停下,明姝还未来得及躲藏,就见他握着拳转过来,眼梢拧着,眉若山川:“不许再跟着我。”
明姝瘪瘪嘴,正受挫地准备离开,突然灵光一闪,提溜着眼珠坐在一块洁净的大石上,优哉游哉地晃荡着双腿。
“好啊,那我回去告诉我外祖父,你违犯禁令,在山林偷猎鸟雀烧火烤肉吃,哼。”
彼时正值溽暑,炎阳刺目,明姝擡起衣袖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而後站起来,朝来时方向迈去。
“站住!”苏时卿攥了攥手指,深吸一口气,对着那道娇小的背影叹道,“没见过你这麽难缠的小丫头,真是怕了你啊。”
见计谋得逞,明姝暗暗欢喜,扭头大步往苏时卿那儿跑去,未行几步,便见他擡起手来:“男女授受不亲,你离我远点,就在那站着别动,也别说话,不许打扰我办正事。”
明姝一噎,不服气地“哼”一声:“你放着好好的书不读,跑来这里抓鸟,我外祖父若是知道了,非被你气得呕血不可。”
苏时卿仿若未闻,弯腰从草堆旁捡起几个石子,背对着她面向不远处的一棵岑天大树。
被无视後,明姝泄气地坐回石台,一手托腮,若有所思。
在苏时卿的东面,一株明艳海棠迎光盛放,仿佛漫天的朝霞。
她看着那道高挑的身影,恍惚间有些呆住了。
这个比她高出一大截的小哥哥实在是太与衆不同了,她在金陵还从未见过这样卓异的男儿。
不遵循世俗,不在意旁人目光,既不同于安常守分的世家子弟,又非酒囊饭袋丶履丝曳缟的绮襦纨绔,“离经叛道”四个字无法完整地诠释他,古有诗云“卧向白云晴未尽,任他黄鸟醉芳春”,用来形容他倒是极其贴切。
不光模样出衆,就连捕猎的本领也是出神入化,这不,她方才一个走神的工夫,树梢上歇脚的飞鸟和草丛里走动的野兔便都成了他的猎物。
“喂。”明姝叫他一声。
苏时卿依旧背对着她,头也不回一下,明姝又叫一声,他这才扭头瞥她一眼:“有事说事。”
“你有这麽好的本身干嘛不去当猎人啊?”明姝快步来到他身边,弯腰帮他捡木柴,“你胆子也太大了,我外祖父整日把禁止杀生挂在嘴上,你身为他的学生,不好好遵守卫氏家法也就罢了,竟还在他後山上知而故犯……”
苏时卿挑挑眉,接过她手里的树枝慢慢搭在一起,浑不在意地说:“那你呢?知而不告,且还帮我生火,算不算包庇窝藏?”
这回明姝不说话了,拢好裙子蹲在地上,眼巴巴地瞧着他忙活。
半晌,随着一阵又一阵滋啦滋啦的声响,四溢的肉香扑鼻而来,明姝从未吃过野味,当下也被那火堆上焦黄的兔肉勾得直吞口水。
苏时卿拿起最中间那只烤的时间最久的,在她面前晃了晃:“想吃吗?”
明姝迟疑了一下,旋即用力点头:“嗯!”
他笑:“这是我花了不小力气才打下来的,你要是想吃就自己上树捉去。”说完递到嘴边咬了一口。
明姝咬牙:“你当我是猴儿不成!哼,不给吃就不给吃,我才不稀罕呢!”
苏时卿意味不明地一笑:“年纪不大,脾气倒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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