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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江遇文对他露出个有点勉强的笑容,然后一把将门拉开,任由外头的火锅香气飘进这片封闭闷热的空间,在保持着同林之樾的对视下,最后一次拿起了手机。
“从今天开始,我每个月只会给家里寄一千块。从初中到高中,不管我说过多少次我钱不够用,你都只会给我一千块,所以现在,我也只会给你这么多。”
“随便你怎么骂吧,我就是这么个白眼狼,你没面子,你被人嘲笑,那又怎么样?”
“我以前都能忍受,那你也一定可以。爸,我相信你,因为你一直都爱财如命。”
挂了电话,手机被江遇文用力地握紧在掌心。他垂着脑袋,摁着那个门把不松手,好像把全身的力道都加注在了那双手上,好像攥紧了手,就可以保持着那股硬气不松懈,不崩溃,在林之樾面前尽可能的挽留一下脸面,维系一下他一向理智稳重的形象。
视线里那双软乎乎的蓝色拖鞋在原地踩了几下,犹豫地打着转。
他看见他最后还是向着自己靠近了一步,什么也没说,只是伸出手来,小心翼翼地在他垂着的眼前张开了掌心。
“要不要牵手?”
江遇文没有说话,但林之樾清楚的看见他呼吸的频率变快了,力道变重了,连声音都变得很沉重,好像.....在压抑着什么。
“那....要不要抱抱?”
比起征询,这更像一个通知。话音未落,江遇文就已经被林之樾揽进了怀抱里,他身上还带着一点火锅蒸腾散发出的热气和辣气,埋在他肩头的时候,他感觉林之樾抱他抱得特别紧,连膝盖上那块还没拆掉的石膏都一并硬邦邦地抵住了他的腿,压得他疼。他好像很紧张,但那只不停在他背后抚摸的手却从始至终都很轻,带着安慰,也带着心疼。
在那样毫无保留的一个柔软怀抱里,江遇文终于忍不住了,他回抱住林之樾,在一瞬间甚至想要钻进他宽大的卫衣里,仿佛只有跟他挤在同一个窄小的空间,才能保证他身体里正止不住外泄的那些情绪不扩散决堤。
“林之樾.....”
他的声音在哽咽,眼泪在下一句话说出之前紧接着掉出,然后滚落林之樾肩头,很快又被衣料完全吸收,变成一滴水痕,然后迅速的变多。
“你怎么总是这样,阴魂不散得刚刚好。”
第72章
江遇文的家庭,说幸福算不上,说不幸也实在牵强,在他自己看来,他的家是一个巨大的矛盾体,连带着身处其中的自己也一样。
他的十几年人生都生活在阮城的一个小城市,整个城市的基调都很慢,房子矮矮的,街道上铺的也不是柏油,都是石板,凹凸不平,据说是为了迎合整个城市的氛围才刻意如此。陈姿和江守山都是阮城本地人,经由相亲介绍认识,在婚后一起开了个餐馆挣钱,靠着最红火的那几年挣到了买房钱,也在那个时候选择了生养孩子,而后就有了江遇文的出生。
人都说,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被爱包裹,为爱存在。但陈姿和江守山显然不属于这一种情况,他们的结合来自于传统婚育关的撮合,来自于江守山对于男人就得传宗接代的大男子主义思想,有一个孩子对他来说,是一种彰显和认同完整男人身份的标志,不是出于爱。
所以小时候,从江遇文记事开始,他就和爸爸不太亲。他觉得他总是凶巴巴,身上带着常年散不去的油烟味,整个人都因为高强度的工作而分外暴躁,没办法对着顾客发泄,他就只能把劳累和烦躁全都带回家,对着当时又要照顾孩子又要在餐馆一起顾店的陈姿,也对着当时小小的,都还没上小学的江遇文发脾气。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江遇文形成了最初对“钱”的认知。他在父亲的暴躁,母亲的疲倦里懵懂的认为,钱是无比珍贵的东西,没有钱,他们都会死。
没错,小时候的江遇文就是那么觉得的。没有钱,大家都会死,爸爸会对妈妈和自己发脾气,严重时还会动手打人,尽管他们那时候还有钱,但他还是会因为觉得钱不够多而这样,而妈妈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除了接他上学放学的时候以外,她没有任何时间陪他玩,帮他推秋千,一起像别的小朋友那样坐摇摇车。
带着这样极其偏激的想法,江遇文上了小学,那是离他们家最近的一所公办小学,里面的学生都是住在附近的居民,有些甚至就在他隔壁楼里,在那样大家都不相上下的环境里,江遇文渐渐意识到了不对。
不对,为什么他们可以有按天发放,拿去买零食吃的零花钱?
不对,为什么他们可以有那么多新奇的玩具?
不对,为什么我和他们不一样?
小小的江遇文意识到了自己和别人的不同,但他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把想问的话直接问出口。他选择了观察,他观察起自己的爸妈和别人的爸妈,他发现,自己的爸爸妈妈赚钱好像比别人的爸爸妈妈累很多,他们总是早出晚归,不像别的叔叔阿姨一样可以穿得整洁正式,八九点才去上班,晚上五六点就又能回家。
意识到爸妈赚钱很不容易,是从小学开始。江遇文隐藏起自己的自卑,在那个还算不错的班集体里找到了几个善良的小孩子做朋友,他们愿意跟他分享玩具,分享零食,他很多年后都还记得其中两个小孩,那是对双胞胎兄妹,哥哥对妹妹总是温柔有耐心,哄她不哭,哄她高兴,然后妹妹再把从哥哥那里学到的哄人技巧施加到自己身上,带着他和他们兄妹俩一起玩。
而怨念的开始,则是在初中。
全新的环境意味着周围人群翻天覆地的变化,江遇文考到了一个还不错的中学,离家远,但环境好,成绩优异,是一所有名的学校。爸妈在他考上之后欢天喜地了一阵,很快就抽离,没有奖励,也没有夸赞,他们忙着继续经营餐厅,又忙着照顾那时候才一两岁的江遇午,其实那时候的江遇文就已经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明明那么累还要生第二个孩子,但他不敢问,不知道哪句话又会激怒他本来就易怒的爸爸,莫名其妙又挨打。
他从走读变成了住读,一个星期里有完整的四天,吃穿住行都在学校宿舍,他发现自己的那点不同渐渐开始有些藏不住了,因为他的室友们总爱谈论一些他听都没听过的品牌,有衣服的,有食物的,还有一些娱乐性质的东西,譬如旅游,也譬如一些需要靠充值才能获取更佳体验感的游戏。
即使有校服的遮羞,但江遇文也能从每个人脚下印着不同logo,新旧程度不同的鞋子感受到他们之间截然不同的财富等级。初中寝室六人间,其中四个会因为他脏脏旧旧又没有品牌的鞋子而偶尔对他进行一些言语上的嫌弃和讥讽,但也不算太严重,对江遇文来说还能忍受;而其中两个则和小学时他遇见的那对兄妹一样,只是觉得他好所以和他交朋友,而不是看着他鞋的品牌和颜色再选择要不要和他亲近。
那根被偶尔的三言两语种下的刺,到了高中才真正开始隐隐作痛。江遇文的高中同初中在同一所学校,但因为是高中,所以他们多出了几个更能区分家庭背景的班级,一个叫留学班,一个叫艺术班。他所在的班级是按照成绩分班里中等的那一个,比较幸运的是,他的室友们都还算不错,即使有时会对他的穿着用品的陈旧程度感到有些无法理解,但也从来没人说过嫌弃,起码没有表现出来过。
真正促使江遇文花费积蓄去买了那一双500块球鞋的,其实是一件很小的事。
十几岁的男女生们通常都会经历时段大致相同的情窦初开,毫无根据,只凭着一瞬间的青春懵懂就可以对一个人暗许芳心,在一种你喜欢我,我喜欢你的少男少女纯爱里,江遇文无疑又成了格格不入的那一个,因为他喜欢男的。
比起别人有一个精准的目标,江遇文比较不一样,他喜欢的是那些一双又一双从没见过的新鞋子。他开始爱上看别人的鞋,因为那是唯一一个能在学校这种满是同款校服校裤的地方辨认出对方经济条件如何的办法,他看了很多,通过网络和别人的嘴巴又知道了很多,慢慢的,他开始对鞋产生了一种畸形的执着,从想看,到了想要。
而后的结果也就是那样,偷偷买鞋被发现,被臭骂一顿之后还被收走了所有他好不容易攒下的零花钱。
江守山收走了钱,却收不走江遇文已经开了禁忌的心。从高中毕业,大学不再有校服,江遇文的执念一点点从鞋子遍及浑身上下,甚至是包上的一个挂件,亦或是从他身边路过的某个人的香水味道。他开始疯狂的搜索各种时尚杂志来看,认识了很多从前他听都没听过的品牌,他开始自己赚钱,也继续攒钱,他的目标就在那样日复一日的“学习”下潜移默化的改变,从一双500的鞋,到一件5000的风衣,最后到50000的包。
他比谁都知道赚钱辛苦,他也比谁都知道钱的重要性,但从初中开始就扎进他心里的刺已经根深蒂固,长出无数歪歪扭扭的根系,驱使他一边对疯狂的兼职打工,克扣自己的生活,再去做出一些同他经济状况不匹配的消费,即使他清楚那样做不对,但江遇文就是愿意继续这样的恶循环,只为了小时候那个要啥啥没有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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