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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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暖冬(第1页)

巴蜀地区把红薯叫做红苕,每一个经历了历史困难时期的巴蜀人恐怕都有一段独特的关于苦难、生计和美味的红苕史,可以说是爱恨交织、恩怨纠缠。

周景明也不例外。

在蜀地,红苕是高产作物,亩产可达三四千斤,曾是救荒食物的不二之选。

那时候,几乎年年乡下都要闹春荒和夏荒,差不多二十多天的样子,吃的几乎都是红苕干磨成粉,掺上应季野菜做成的菜糊。

这样的红苕干,因为切片晾晒的时候没有削皮,也没有仔细去烂疤、挑虫眼,全都带着一丝苦涩味。

不过,渡荒嘛,有东西果腹就不错了,谁还挑剔这点苦味儿。

在周景明的记忆中,那时候,不单白天吃红苕稀饭,晚饭也是白水煮红苕片儿汤,苞谷面都没加,还是拌泡酸菜吃,吃得烧心,经常反酸。

沈凤琴还会弄来一些红苕藤洗干净,下锅焯水,捞起来密密切碎,再和菜籽油炒香的泡酸菜、泡辣椒、泡姜一起炒,做下饭菜。

这样的红苕藤,一吃吃半碗,油水又极少,吃完不到一个小时,就感到痨肠寡肚,嘴里不住地流清口水。

周景明小的时候吃红苕是真的吃怕了,以至于很长时间里,见到红苕都头疼,反而上了年纪,能平和地想起。

他曾在途径春城街边烤红苕的摊子上买过红苕,却再也找不到记忆中的味道,而且还被骗了。

他冲着烤红苕的摊主随口问:“怎么卖?”

摊主答:“八块!”

本想着是八块钱一斤,结果过秤后,都拿到手里掰开了吃上了,被告知是八块钱一两,一个红苕就是四十多块钱!

只是四十块钱而已,对于周景明当时的身家来说,不值一提,但那种坑爹的感觉,又让这红苕味道变得更苦涩,吃了两口,随手就扔了。

现在,终于又有机会好好尝尝。

刚从灶膛柴灰堆里刨出的烧红苕捧在手心里,烫得不停地在左右手间来回交换,又吹又拍,咬一口那金灿灿熟透了的苕肉,一股特有的香甜直窜鼻端,立时香透浑身上下,甜透五脏六腑。

周景明终于有了一种魂体相融的踏实感。

儿子归家,双亲自然免不了尽可能地准备一桌好饭。

沈凤琴拿出家里存量不多的大米,在锅中煮一煮,再用甄子蒸上,就忙着到屋外不远处的自留地里摘青菜。

周德同则是忙着将平日里舍不得吃,挂在灶头上被烟熏火燎变得黢黑的腊肉取下一块来,倒了热水清洗,准备好好炒上一大碗。

在临近天黑的时候,锅里焖着刚摘的青菜、腊肉的咸香混着柴火的气息,在老屋的梁柱间流转。

这一晚,爷俩喝了不少酒,都有些醉了,三口人聊到很晚,周景明问双亲的身体状况,听他们说村里的家长里短,而双亲则是问他的工作。

工作上的事儿,他们听不懂,周景明告诉他们工作很顺利就没有再多问。

不过,话题很快又转到周景明的终身大事儿上。

“有没有相中的姑娘……”

“都二十六岁了,不能再耽搁了,你看看村里,像你这年纪的,娃儿都会打酱油了。”

“村里你王伯家的姑娘喜不喜欢?”

“你外婆家那边有个叫小玉的妹儿长得水灵……”

周景明只是默默地听着,微微笑着,不点头也不摇头,直到双亲都说得没趣了,他才解释:“我跟你们说过我的工作,常年在戈壁、山岭那些荒无人烟的地方,一年到头,也就只是在临近年关,风雪实在太大,不方便工作,才有时间回来。

爸妈,你们别急,等我再努力努力,混到蹲办公室了,不用天天往野外跑再考虑,不能耽误人家不是。

再说了,我好歹也是有工作的人,想娶个媳妇还不简单,就别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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