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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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最后一个学期(第1页)

之后赵红每个星期六和星期日都到梅老师家学习,梅老师果然没有看错。赵红学习京剧非常的快,他的嗓音天生就非常的完美,任何京剧曲目都能完美唱出来,还有就是有表演基础,京剧表演学起来非常的快。赵红的表演都是在系统里学习的,可以说只要关于电影的他都懂,而且还是这方面的行家,作为导演怎么可能不懂演戏呢!他现在的演技可以说是非常精湛的,可以说是是影帝级的演技,只是他不参演罢了,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一定的,在有限的时间做自己最喜欢事情就够了。赵红的身手更加让梅老师欣喜,他的身体素质太好了,什么样的动作都能做出来。这时候他自小学的拳术的优势就体现出来,现在他的身体素质是普通人的十倍都不止。赵红这幅脸蛋表演“小生“和“青衣”来回切换一点问题都没有,赵红是越学越感兴趣。就是这一学期放假时间,赵红也只是匆匆回了一趟香江,和家人呆了两三天之后,又到京城继续学习京剧。赵亚芝来京城和他一起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赵红在学习之余就是两人四处游玩,赵亚芝也喜欢在内地给自己放假,在这里她可以和赵红无拘无束的交往,她也住进四合院,他们之间的感情经过这几年的相处,变得更加深厚,现在赵红和她除了最后一步,其他的全部都做了,也就是全还差一点。就这样这个假期就过去了,赵红的京剧学的也进入正轨,立马开学的这一学期是最后一个学期了,赵红在开始写《霸王别姬》的小说,通过京剧的学习,赵红写起来更加顺手。《霸王别姬》是当代作家李碧华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5年6月。该小说以20世纪20年代至80年代的京城为背景,讲述了程蝶衣、段小楼、菊仙三个人物之间爱恨情仇的故事。作者以时代大背景来演绎小人物痴迷与背叛的感情纠葛,同时以传统梨园京剧的繁复华丽作为基调,系统的讲述了他们三人之间的相爱相杀,当然也带着点时代特色的思考,突出了小人物面对历史洪流的无力,还有一定的人性思考。这部小说就是一部小人在大背景下的史诗。主要讲了自打被娘亲卖身托与戏班,蝶衣便被迫切断了与母亲的最后一丝牵连。没了念想,他只得一头扎进戏曲中。此时的蝶衣尚非戏痴,一门心思地唱戏,只为掩盖他无家可归后内心的空洞与惶惑。幸而在艰难无助的成长道路上有师兄段小楼的庇佑,儿时遭受的辛酸苦楚,小小年纪无所依靠的倔强,终被师兄的悉心呵护所打动。他们一同长大,再一起成了名角儿,蝶衣的心事也随之一天天疯长。在台上,师兄是属于他和虞姬的霸王,是他情深义重的爱人;台下,师兄是如兄如父的亲人,是他在这尘世里最后的依靠。蝶衣自然而然地将小楼视作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下了台把戏妆一抹,他们却是同为男人的师兄弟。蝶衣内心并非没有过迟疑与动摇,只是某日与师兄再次演绎《霸王别姬》后,他在戏院老板谄媚讨好的搀扶下款款上台谢幕,戏迷们几近疯狂的呐喊和掌声让他在那一刻忽然释怀:只要能和师兄一直唱下去,何尝不是地久天长。然而,菊仙的到来却给了蝶衣致命一击。在菊仙的哭诉下,段小楼只稍作迟疑便朗声许下娶她进门的承诺。蝶衣心如刀绞却又奈何不了师兄决定,只得含泪目送二人离开。恰逢那晚,由于段小楼执意操办婚事迎娶菊仙,致使蝶衣不得不孤身前往袁府赴鸿门宴,最后失身于袁世卿。当蝶衣带着满脸残妆,失魂落魄地连夜弃赴段家,却亲眼目睹二人结为夫妇。此后,蝶衣学会了抽大烟,还跟师兄决裂又和好。蝶衣无奈地接受了师兄已为人夫的事实,却无法从心里接受菊仙。菊仙精于察言观色,几番往来,就琢磨出蝶衣那点心事。“扛粘”时期,蝶衣为救小楼去给曰本人唱堂会,几乎被打成残压入大牢。在戏台上,菊仙为帮师兄弟俩与人劝架,混乱中被人踹了肚子导致小产。直至文蛤,迫于”整治“压力,两人在频狂失控的环境下相互揭发。当段小楼刹不住车地指出蝶衣与袁世卿的事时,蝶衣对段小楼的信任,在这一刻被推毁得干干净净。故事最后,年过半百的蝶衣与小楼在香港江重逢。谈起往事,段小楼话语间透露出他很早就明了蝶衣的心,只是都在回避。蝶衣得到了对方答案,内心不能再自欺欺人。最终,两人上妆登台合唱了一出《霸王别姬》,从此天各一方,再未相见。这部小说赵红看了很多遍,小说以段落组合叙事的方式,将程蝶衣与段小楼的人生经历伴随在军阀混战、”扛“曰战争、新中国成立、文蛤等重大历史事件中,强化了历史进程对个人命运的影响。小说结尾,程蝶衣在香港意外与段小楼重逢。坏了嗓子的霸王,年老的虞姬,重新台上在唱了《霸王别姬》。戏唱完了,程蝶衣只是强撑着爬起来,拍拍灰尘,后来随团回去。比起电影中拔剑自刎的情节,小说结局更多透露出世俗化的绝望与无奈。蝶衣的一生无疑是悲剧的,他的身上浓缩了新旧社会交替变迁的血泪史。小说和电影都很精彩,所以赵红不敢随意下笔,要是自己不能完美的继承下来,就是最大的损失。这就是赵红要亲自学习京剧的原因,小说本身就写的非常的细腻,赵红只是把小说写的更加阳刚一点,把京剧的日常写的更加真实自然,还有就是,描写北京的生活气息更加自然。就为了这个,赵红可是把清华图书馆里面关于民国时期有关描述京城的书都看了一遍。这部小说赵红从这一学期开学到要毕业的时候才写完,其中可是花了赵红的好大精力,他是几次异稿,对于京剧的生活细节。他让梅老师帮忙斟酌,力求完美,直至改无可改他才停笔,期间赵红他姐赵莹莹数次向他催稿,但是赵红不为所动。他有一个习惯就是小说要写完才发表,这样有利于他随时更改和优化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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