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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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第1页)

陈芳锦正在盛早饭,一转头差点撞宋祺昭身上,端着碗的手一抖,热粥烫到了手。“你一大早瞎转悠什么,要是没事赶紧出去等着吃饭,别在我这里碍手碍脚。”宋祺昭拽着母亲的手放在自来水下面冲洗,幸好没有烫伤,只是手背上烫了一片红。“妈,对不起。”宋祺昭心里一阵愧疚。什么事没干成还把妈妈手烫红了。陈芳锦听见小儿子道歉瞬间心里一点火都没有了。小儿子离开身边的时候太小了,只有临行前留下的一张全家福。再回来的时候孩子已经大了,母子之间的隔阂已经很重了。亲情有,但是亲密不足。陈芳锦想补偿小儿子。陈芳锦想拉近和小儿子之间的关系,宋祺昭平时想做什么她从来不会阻止,有些她不喜欢的事情也从来不会多嘴。以前多严厉的一个人,现在成了慈母。“没事,就是红了一点没有水泡,一会就好了。你烫着了没有?”“没。”“你今天跟妈身后干什么?长大了知道黏着妈妈了?”宋祺昭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想给福妞买礼物。”陈芳锦心中开心,一点不像别的婆婆知道儿子要给儿媳妇送礼物斤斤计较还碎嘴,反而觉得儿子愿意跟自己亲近是感情好的象征。做妈的就想要儿子幸福。陈芳锦有些小激动:“你是想让妈妈帮你参考吗?我可以帮你挑礼物。”陈芳锦虽然年纪大了,但她自信自己眼光还是挺好。她的傻儿子摇摇头,“我想找我大哥。”“找你大哥干什么?”“我大哥有经验。”陈芳锦面色如土,在沉默的半分钟在思考要不要告诉小儿子之前老大给他老婆送礼物差点把老婆气晕过去的事情。但是想着他们兄弟俩感情好,也就不好说什么了。“妈,你去帮我喊我大哥下来一趟。”家里都是正式工,周末都不上班,这个点大哥大嫂应该还没起。要是只有他大哥也就算了,嫂子还在休息他去敲门不合适。陈芳锦把盛饭的活交给儿子,自己转头上楼了。陈芳锦刚准备敲门,面前的房门就打开了。孙七红脸色红润,对着婆婆尴尬笑了一下,一觉睡到婆婆亲自来请自己吃饭也挺不好意思的。谁知道陈芳锦不仅责怪孙七红,反而还心疼起来了。“七红怎么起这么早,现在身子重爱睡觉是正常的。不想起就睡着,妈帮你把饭温着,饿了就让和瑞给你端上来。”孙七红怪不好意思的,要是她妈还活着指不定要戳着她脑门骂一句懒虫了。“妈,我不困了,起来活动活动。不然身子赖了以后也不好生。”“那就起来,饭已经好了。昭昭在下面,让他给你盛,你就别进厨房了。和瑞那臭小子起了吗?一天睡到晚,猪都比他勤快!”被孙七红挡住的宋和瑞站在老婆后面显得像个大冤种,“妈,我已经起来了。”“这个点起你还好意思?你弟弟都在楼下帮忙盛饭了。别舔着脸睡了,赶紧扶你老婆下楼,你弟弟有事找你。”陈芳锦嘴上说着让宋和瑞扶孙七红,但动作快过脑子,挤开儿子小心翼翼扶着儿媳妇就往楼下去,嘴里还嘟囔着:“七红慢点,小心点,哟,别碰着我的乖孙了。”宋和瑞怀中空空:“……”行吧,看看他弟找他干什么吧。兄弟俩嘀嘀咕咕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孙七红问了两人也不过,吃完早饭就跑了。“他们今天神神秘秘的。”陈芳锦心里烧高香希望两兄弟能凑出来一个脑子,嘴上随便敷衍了一句:“别管他们,他们一起出门做不出来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怕就怕他们做一些啼笑皆非的事。”陈芳锦想了想心更慌了。宋祺昭带着宋和瑞直接去了京都最大的百货商场。里面商品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但是有个统一的特点,那就是特别贵!宋和瑞砸吧砸吧嘴,眼中露出羡慕的眼神:“你好有钱。”这句话是真心的,不掺杂任何嘲讽。宋祺昭看他哥的眼神怪怪的,以他哥的工资待遇来说不至于没钱吧。“你的钱呢?”“我结婚了。”“所以呢?”“我有老婆了。”“你有毛病?”“切,没老婆的家伙。”“……”确实有病。旁边陪老婆逛商场的大哥看不下去了,“结婚的男人,钱都是家里婆娘管。”宋和瑞跟大哥两眼泪汪汪,仿佛人海相逢的知心人,异口同声道:“婆娘管钱,我们见不到钱!”宋祺昭犹豫了一下,转头就问他哥:“那我需要把生活费给福妞保管吗?”宋和瑞自顾自往商场里头走,他不跟傻子论是非。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宋和瑞作为哥哥,在挑礼物方面还不至于坑他亲弟弟,他指着前面的大花围巾斩钉截铁道:“听哥的,这条好看。”宋祺昭抿着嘴不敢随意发表意见。这围巾的花色好像他哥嫂结婚时候的龙凤被面。老板龇着一口大黄牙看宋和瑞的眼神十分赞许,竖着大拇指就夸他:“兄弟好眼光,这是苏杭丝绸,好看的嘞!买一条,买一条。送老婆,送对象,送老妈,送丈母娘!我这里只有你想不到,就没有找不到的!丝巾丝巾看看丝巾嘞!”宋和瑞心中一动,悄悄用手肘拐了宋祺昭一下,“昭昭,借我点钱,我给你嫂子买一条。”如果刚才宋祺昭还觉得他哥想坑他,那现在他哥肯定是诚心的了。他哥对他嫂子的爱不比他对福妞少,所以这礼物肯定是好的。“老板,我也要一条。我要大红的那条。”“我我我,我也要大红的!”老板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开张半年了,终于见到两个傻子了!“好好好!我现在就给你包起来!”老板生怕他们反悔,拽了一个礼品袋就把大红色围巾往袋子里塞,就在宋祺昭准备掏钱的时候旁边伸过来一只白皙的大手按住了他的手腕。“年轻女孩子,不会喜欢这个的。”呼叫福妞宋祺昭被人按住手腕,瞧那肤色以为是女人,像是触电一样甩开了人家的手。退后三步才看清楚那人是个高大男人。目测比自己还要高一点,很瘦很白,给人一种诡异的苍白感。但更奇怪的是宋祺昭看见他有种熟悉感,自己还有点想奉承他两句,就是打心底的想尊敬他的感觉。“您是?”“好心人。”金麟扯扯嘴角,看着老板手里大红底色彩花围巾嘴角直接变抽搐了。眼光奇特,突然有点不想搭理他了。老板不高兴了,这人是不是来搞事情的!“小子,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这丝绸这么好看,多的小姑娘喜欢。你那家店的,你说你是不是故意找茬来的!”金麟没说话,只是抬眼看了他一眼。就那么一眼,老板竟然有种心中大骇的恐惧感,想要骂人的话全堵在嗓子眼发不出声。他浑身一激灵直接收回了那两条围巾,哆哆嗦嗦,“我,我不卖了。”金麟转回头看着宋祺昭兄弟俩:“看见了吗?他在骗你们。”“所以真的不好看吗?”宋和瑞有些迟疑,“我觉得挺喜庆的。”金麟苍白的脸更白了一点,他扶着小摊的边缘,直接略过宋和瑞对着宋祺昭开口:“前面有家女装店,去买条裙子吧。女孩子穿裙子很好看。”“快十月天你让我弟弟去买裙子?你是不是女装店派来的?”金麟:“……”要不是场合不对,他很像施个禁言法术让他变哑巴!宋祺昭对面前这个男人从心底有些莫名的信任,竟然真的跟着他去买了一条裙子。很漂亮,红色的。福妞皮肤白,穿着会很好看。金麟满意地笑了,福妞是条漂亮的小锦鲤,穿裙子会很漂亮的。希望她能喜欢。宋祺昭付完钱正准备和金麟道谢,但是一转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哥,刚才那位先生呢?”孙七红现在怀着孕这些衣服都穿不了,所以宋和瑞一直在外面等着,刚才金麟就站在他身边,他撇撇嘴,“可不就……咦?人呢?”“好像离开了。”但是宋和瑞也说不上来那个什么时候离开的。宋祺昭有些失望,他还准备道谢的。“算了,有缘再见吧。”回去的路上宋和瑞唠唠叨叨,一直劝宋祺昭回去把那条围巾买回来,毕竟秋冬天不适合穿裙子,但是围巾就不一样了。有了红裙子珠玉在前,宋祺昭只要不瞎就知道选什么。听烦了干脆蒙头往家走。钱都买裙子了,没钱借给他哥了。唠叨也没用。所以宋和瑞很心机回家告状了。等宋祺昭到家的时候他哥正仰着头一脸挑衅地看着他,直接把宋祺昭看得莫名其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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