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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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2页)

余青青那边沉默不语。

宋明珠也没等到她的回答,就直接挂了电话,想着等下周一去办理辞职手续,顺便交接工作。

她无事一身轻,和汤泽一起,带着她爸爸逛北京城去了。

第41章子承父业

宋明珠在北京念书的时候,成天到处瞎逛,把北京摸了个熟。除了很高档的地方没去过,绝多数的景点丶餐厅丶胡同,她都了如指掌。

她们宿舍六人间。非常难得的是,六个人关系表面上维持得很和谐,私下里的磕磕碰碰,也都是无伤大雅的小事。

因为和睦,所以她们时常组团玩。然後有了男朋友,就带着男朋友一起,人多热闹,能起哄,玩得开心。

要不然,宋明珠也不会一个人成天游魂似的乱转悠。

她给她爸爸规划了三天的旅游路线,都是比较经典突出的。

「今天先去故宫,出来去吃烤鸭;下午去恭王府,晚上去老巷子吃杂酱面;明天上午去送花灯,见胡老板一面,他肯定得请咱们吃饭;下午我们去长城,晚上回来阿泽哥请咱们吃大餐;後天上午去德云社,听听相声,中午阿泽哥请我们吃海鲜;吃完了,直接去机场,可以坐在那边喝点咖啡聊聊天,你是五点的飞机,对吧?」

她一口气说完了,汤泽在旁边笑。

宋良是极其疼女儿的。不像孙佳慧——孙佳慧偶然还会怼宋明珠几句,宋良对女儿的话言听计从。

他点点头:「听着很有意思。」

「你要是常在北京生活,也觉得怪没意思的。」宋明珠笑道,「只不过是偶然来这麽一次。」

他们果然去了故宫。

宋明珠来过故宫数次,还是对故宫不太了解,汤泽也不是学历史的,因此他们花了点小钱,跟了个导游,听着导游介绍得花样频出。

逛完了故宫,後来还去文创店,宋明珠买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让父亲带回去给阿妈丶孙二胖。

「不要给孙柯,他是在北京念了四年书的,这些东西他不稀罕。」宋明珠叮嘱父母,「可以给小姨她们。」

宋良帮忙拿着礼品袋子:「行。」

中午他们去吃了顿烤鸭。

小镇也有卖烤鸭的店,二十块一只,刚出炉的时候又香又脆。

所以,当宋良吃到了北京的烤鸭,想着这鸭子比瑶里的贵几十倍,有点心疼了。

下午他们去逛了恭王府。

晚上去吃了老巷子那边最有特色的一家杂酱面,一碗八十多,宋良也觉得贵。

北京什麽都好,就是太贵。

不过,他还是很喜欢北京的。

吃完了晚饭,汤泽开车,宋良就说起北京的好:「上午那个天蓝的!我在瑶里就没见过那麽高丶蓝的天,只在手机图片里见过;也不是很冷,不像咱们江西,湿冷湿冷的;一进屋就有暖气,也不像咱们,冬天空凋又干又燥的。要说起来,还是你们这边的日子好过些。」

「爸爸,您要不要搬到北京来?」

「这可来不了。」宋良笑道。

北京的房子多贵啊,他一辈子的积蓄就那麽点,一半给明珠做嫁妆,另一半留着他们两口子养老的。

「宋叔,我那房子大,可以一家人住一起。」汤泽立马表达。

宋良知道汤泽是个好孩子,不会嫌弃他们。

只不过,年轻人应该自己过日子,跟着父母,始终不太好。

「北京没有窑厂,我来了做什麽呢?」宋良说,「我一辈子都在瑶里,将来死了,也要埋在瑶里的。」

汤泽还想说,可以自己开个工作室。

只不过,宋良是不会离开古镇的,那边是他的家。强行劝说,增加他的负担,也是挺不好的,所以汤泽没继续说下去。

宋明珠则说:「现在埋不了了,国家规定只能火化,不给土葬了,会污染地质。」

汤泽:「……」

宋良百无禁忌。说起土葬,他也是挺感叹的,就和宋明珠聊了起来。

他们父女俩说了一路上的「葬礼」。

第二天,和胡老板约好了上午十点,是去胡老板的别墅。

胡家别墅闹中取静,在这寸土寸金的北京城里,占了偌大的面积,一路进去的时候,宋明珠对汤泽说了三次:「真是豪宅!」

汤泽忍不住笑了起来:「别看我,我买不起,你这辈子怕是没有住这种豪宅的命了。」

宋明珠:「广厦万间,夜眠七寸。我看看而已,并不想要。你每晚睡在我身边就行了。」

宋良看了眼女儿,觉得自家丫头挺会说情话的,虽然他没懂宋明珠前头那句是什麽意思。

汤泽很感动,轻轻拥抱了下宋明珠。

到了胡家的客厅时,一位老者先站了起来,走到门口迎接,眼中满含期待。<="<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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