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斯,这位神奇的工匠,如今到了何处?”
“启禀陛下,那位工匠如今还在泗水郡沛县。”
嬴政听了,满脸不悦:“莫非,他是想让朕过去?”
“他是哪个学派的人,师从何处?”
“听说是......无门无派。”
“哦,那就是仙人的弟子了。”
嬴政沉思,这些年,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头上的白发越生越多,他心中突然感到害怕,为了长生不老,他让方士炼丹,寻找仙药,仙人,甚至自己一度想跑出去亲自去寻找,可谓煞费苦心。
说白了,就是找神仙找的魔怔了。
他接着对李斯道:“既然是仙人的弟子,朕,就亲自去见他。”
“正好,朕要筹备第五次东巡了,到时候就会一会那仙人。”
“若他不是仙人,哼!”
“陛下,其实您可以......”
赵高打断嬴政的话语,轻声道。
“说。”
“您看,最近修骊山陵墓不是需要大量的壮丁吗?您可以这样......”
“赵高啊,还是你想得周到!简直就是朕肚子里的蛔虫!”
赵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李斯的面色看起来有些凝重,李斯身后的大臣更是如此。
“李斯!”
“臣在。”
“按朕的旨意,泗水郡沛县的徭役,增加三倍!”
“唯。”
“对了,还有纺车跟曲辕犁,拿去让墨家的人看看,让他们把这两台东西,给朕造出来。”
“造不出来的话,就挖个坑全活埋了。”
“唯。”
......
“群贤,快,把竹子拿出来!”
比起危机起伏的咸阳城,刘家小院内,显得极为轻松。
刘邦满头大汗,站在树桩上,指挥群贤在院里忙作,他让他们把竹子一捆又一捆地绑了起来,挑在肩上,准备带到河边清洗。
按理来说,毛竹在坑里沤三个月就行了。可刘邦哪里记得了那么多,而且未知记忆中对这种造纸法也是比较模糊的,于是他干脆就在水里沤久一点,沤了足足一年。
刘乐也有九个月大了,她穿着臃肿的衣服,看起来,行动起来很不方便。此时的她用肉嘟嘟的小手扶着门框,嘴角流着口水丝,两只圆溜溜的小眼睛,正盯着还在忙碌的刘邦,歪着头,目光呆滞,不知道她那颗天真的小脑袋瓜子在思考些什么?
吕雉在房间里纺线,纺车是刘邦亲手做的那台,随着吕雉的脚轻轻一踩,纺车就开始哐镗哐镗的转了。
自从吕雉生下刘乐以来,她的手就没法正常干活了,要一直抱着刘乐。刘乐这家伙,别的不说,只要她一离开娘亲的怀抱就会哇哇大哭,特别是刘邦来抱她,哭得更厉害了。
“你这逆女,有你这样做女儿的吗?”
刘邦每次都这样骂骂咧咧的走了,吕雉每次都安慰他,说是乐儿长大了会知道自己错了,不过刘邦可不这么认为,反正自己活了四十多岁了,也没看到在老爷子面前认过错。
没法子,刘邦只好将手摇的纺车又改成脚踏的,这一次,他没有将这个改造的纺车告诉萧何,甚至连后面做的新东西,他也不打算告诉萧何。在县令的事情没有搞明白之前,他不会告诉任何能跟朝廷扯上关系的人。
关于纺车,他还给大嫂二嫂都做了一台,至此,刘喜也不用去地里干活了,除非有什么想吃的菜,刘喜方才下地种一种。家里的家具也增添了不少,总之,刘家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了。
刘太公的变化也很大,现在不管刘邦做什么混账事,他都不管了,他现在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周勃的母亲唠嗑。除非等到他有空了,他才稍微了解一下刘邦最近的情况。
“乐儿,乐儿?”
坐在房内的吕雉一见刘乐不见了踪影,非常担心,主要不是担心她怕走丢,而是怕她摔。乍一看,原来在门边。
真是吓了她一大跳。
“她怎么跑到门边去了?”
吕雉放下手中的活,跑到刘乐身后,蹲在地上,将刘乐抱住,把嘴凑到她耳边,轻声问道:“乐儿,在看什么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