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而,他这一嗓子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他们竟充耳不闻反而多出几个人选择了退缩。元风见状,眼中闪过一丝狠厉之色,当下便打出了——飞刀。
只见三把飞刀如闪电般射出,准确无误地击中了三个正在逃跑人的大腿,三人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其他人却被吓得够呛,一愣过后,哪里还敢后退,又转身迎战。掌柜的元爷腹黑手狠,痞子们心里暗骂,他们打架可没有过这么干自己人的,这一下;没有人再敢向后跑了,拼死而斗。
眼看形势大好,对面就要被打散的林户尚,心中咒骂不已,对他唯一的弓箭手下令,给我射死那个穿甲的人。
红衣男子也不想看到形势转变,他迈步走向元风,几乎就在红衣人抬腿的同时,元风也动了,他伸手一把抓住射来的箭杆,双手轻轻折断。
元风脚踏微尘,度更快犹如猛虎下山般迎上去。红衣人心中一突,他感觉到自己遇到了厉害的角色了。
双方一触之下,同样的后先至,红衣人险险地避开了对方一击,元风得理不饶人,抢得先手丝毫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如暴风骤雨般的攻击让对手疲于应对。
一时间压制的对手疲于应对,元风的喽啰们,见自家主将一上来就打的对手只能招架,顿时精神大震,喊杀声也大了几分,如惊涛骇浪般向对手扑去。
如果元风一开始就扔出几个木桶能爆炸一两个估计也不用打了。“圣杯”让他读懂了很多,年少老成的人没有必要不分场合地彰显什么……。
红衣人的名字叫列夫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曾经经历过不少激烈的战争,那些战斗让他身心疲惫。
然而,回到家乡后的他却遭到了侮辱和欺凌,这使得他无法忍受。于是,他决定离开家乡,前往被称为诅咒之地的黑云城。整整过去了九年,他在那里度过了艰苦的岁月。
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断地冒险厮杀,用生命去战斗,只为了能够活下去。他经历了无数次生死考验,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
当他回到家乡时,心中充满了愤怒和仇恨。他找到了那些曾经羞辱他的人,毫不留情地将他们杀死。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林户竟然得知了他的存在,并亲自前来邀请他留在自己身边。
不仅如此,还给他提供了丰盛的食物和舒适的住所,对他关怀备至。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泄和复仇后,他终于可以在朝阳城中享受一段短暂而安宁的生活。
他的剑术犀利简洁,刚劲十足,大开大磕不失灵动,长年的战斗让他经验老道,虽是招架却也不露败象。
混元剑法固然优势可表,重于进攻,对敌中让人不得不处处抵防,而元风的实战经验比对之还是不足。
然而,元风的真实战力远胜对手,他只用出七层实力,目的在于磨练战技。如此一来,要想迅取胜并非易事,于是他开始转为防御。
这格杀十三式,其独特之处在于,只要运用得当,每次都可以借助对方的力量将其反弹给对手,百分之十至三十,这可是凭空增加了来自对手的力量。
而这样的打法,对于他手中的直刀来说,再合适不过了。因为刀背的质量远高于剑,所以弹性也更好。
在战斗中,如果对手的实战经验稍显不足,那么他们就会吃大亏。
十三式虽然厉害,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对自身来说非常凶险。从理论上来说,这是一种险中求胜的策略。
随着战斗的加剧,两人的斗志也越昂扬。红衣人终于找到了喘息和进攻的机会,而元风则将对手视为一块磨刀石,不断磨砺自己的实力,因他已知自己就算不用十三式力量也比对方强大。
双方的手下们也陷入了激烈的憨斗之中。棍棒交错,凶险异常,朴刀闪烁着寒光,两方的气势旗鼓相当,已经有死伤和哀嚎声不时传来。
这场面让旁观者们不禁咋舌,如此凶恶的战斗场景,仿佛置身于战场之上。
如果菲舍知道元风根本不在乎自己手下的伤亡,还隐藏了实力,那么他不知道会感到震惊和愤怒还是该庆幸。
两个重角色,斗了约一个时辰,元风瞄眼看到自己这边不能伤亡过重,是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他早已经现红衣人左臂是假肢,卖了一个细微破绽,红衣人抓住机会,左手一把按在对方的刀身,右手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来。
嗡的一响,剑尘刺到了元风肩背上,元风却是借着他的击势,半步斜身到了红衣人身侧,而那只铁手还半握着直刀。
直刀并未回抽而是向前,别着以红衣人的身体为支点,直刀做杠杆一用力,红衣人的假肢生生被撬飞了出去。
在旁人看来,红衣人的半条手臂被元风斩断了,尽管红衣人战斗经验不俗,他也没有想到对面的后手在这里。
以伤换伤的战法,战场上司空见惯,在自己抓住刀身的时候,并一剑刺中对方肩背。
谁知对手趔趄是假,为的是卸掉自己的假肢。而自己的铁手,不知扭弯折断了多少武器,这次不但没有功成反而成为了他人的助力。
我输了,红衣人眼神闪烁了一下,把剑丢到了地上。再看元风那里有伤,好一副坚硬甲胄红衣人暗叹不如。
元风手里直刀下垂,不以为然。看向厮杀的人群,那位林户尚或许是知道自己不会善了,仍不管不顾地挥动着手里的武器。
红衣人的战败让林众的手下出现了动摇,有些人甚至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而此时,元风出手了他迅地甩出飞刀,精准地击杀了两个人救了手下。
原本,元风打算顺势将林户尚也一同解决掉,但转念一想,自己不动手或许能成全那些痞子们。
毕竟,他们现在已经杀红了眼,斩杀对方的头领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荣耀和力量的象征,为了痞子们的荣耀!
然而,就在这时,林户尚却被痞子毛球打倒并被人乱刀砍死。元风见状,立刻制止了手下继续报复性地杀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当苏甜荔意识到自己是年代文里的吃瓜群众时,故事已经完结,男主傅琰与女主何婉茜历尽波折冲破层层阻碍,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只有又疯又傻的美强惨男配程愈,终日浑浑噩噩坐在街边以乞食...
寇辛做了一个梦。当今圣上驾崩,皇子们因夺嫡而亡,子嗣凋零下,由老亲王之孙燕京涵继位。新帝残暴不仁,只因寇辛先前无意得罪过他,下令满门抄斩长公主府。公主子寇辛眼睁睁看着他爹娘惨死。寇辛被噩梦吓哭,纨绔了十几年的小世子一朝醒悟,决定不再混吃等死。为了拉拢权势,借机杀掉暴君,寇辛不得不改入燕京涵所在的太学,顺便奋起学习。谁料教习寇辛的年轻帝师拿出木板小世子把手心乖乖伸出来。刚班师回朝教大将军可以趁着教小世子武艺时,做些不该做的事吗?寇辛好友真纨绔小王爷好可惜,不能骗小世子出来摸摸抱抱了。而未来的暴君现在还是个小可怜,在太学里天天被人欺负,本想跟着众人一起欺负燕京涵的寇辛总是莫名奇妙跟小暴君同一战线。小暴君被宫人克扣膳食,只能吃猪食时,寇辛莫名也领到一份,小世子勃然大怒大鱼大肉全都给我端上来!莫名被改善了伙食的燕京涵?小暴君被学子们言语侮辱时,寇辛躲在一边听墙角,学子们却突然在背后说他坏话。小世子把桌一掀,来人,关门放狗!莫名被人强出头的燕京涵?直至小暴君变成真正的暴君。新帝一朝登基,就将这些年在他眼皮子底下沾花惹草的小世子锁进皇宫里。以为自己小命不保,全家都要大难临头的寇辛紧张兮兮地把自己藏进被褥里。燕京涵一点一点将人翻了出来,碧眸幽深,嗓音低沉,现在没人敢跟朕抢你了,能不能别再躲着朕了?准备跟暴君拼命的寇辛???微万人迷,日常向...
我从不觉得‘爱’这东西珍贵,它就像一个触手可得的苹果,毫无可贵之言。系统攻略目标你有本事站起来说话!我不,我宝贝还没喊我起来呢。被啪啪打脸的男人就连跪着都是非常有骨气。小片场乐生我的信徒,我将以神的名义,赐予你爱与自由的权力,你将永远忠诚你自己。阿诺德爱与自由皆你。两个都从没想过要为谁收心,只不过是突然的一天,他们遇到了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他们相互奔赴,经历着同样的生离死别丶爱恨情仇。...
...
花生安的梦想是回到首白山,开个小农场。但回镇之前,他被迫当了首白镇城隍,金手指的代价就是让原本就不富裕的首白山更荒凉了。看着唯有一片樱花林的首白山,花生安叹了口气,大手一挥买了66头猪。花生安一边种田一边直播。秉承着物尽其用的原则,花生安用直播间监控田地看到什么东西破坏田地,给我留言。我先去睡了!没想到这么没有人性的直播间居然火了!!!周扒皮般的花老板,他不仅拿粉丝做监控,还雇佣了一堆猫猫狗狗不给钱。到底是什么让百变生物在圣诞拉雪橇?到底是什么让身材火辣的美女刺客每天挥舞着皮鞭?到底是什么让妖僧花妖兽医每天都被劳役?首白山在花老板的努力(扒皮)下,终于变得富饶美丽。他在直播间忽悠来首白山!让清新的空气洗涤你的心灵。那个,有想租场地做综艺的私聊我。花生安回家之后,遇到一个奇特的人。他表面是干着警察工作的不良少年,背地里却偷偷隐藏自己的身份。相处了一段时间,花老板终于对他见色起意了。他努力克服自己的欲望这,他表弟!林敬白不我不是!我不介意你见色起意!真食肉系男友攻×忠犬可爱诱受...
(点进来就请耐心读完说明吧)傲娇霸道人类攻X外冷内热天使受久珣曾以为自己只是个冷淡的普通人。直到自称猎人的男人闯入平静的生活,他和他的母亲一夜之间便成了天使与恶魔博弈的筹码,只因他们与二十多年前人类的某项计划关系匪浅。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久珣不得不放下自尊,以猎物的姿态来取悦两个男人亦敌亦友与母亲有着某种渊源的猎人,和捉摸不透自诩为绅士的恶魔贵族。你是猎物,而我是你的主人。这是猎人向久珣索要的代价。家里太冷清了,陪陪我就好。这是绅士向久珣提出的报酬。绅士温和主动,但猎人桀骜不驯。久珣试图驯服霸道自负的猎人,却反被唤起沉眠已久的欲望,控制不住地向他靠近。敏锐的猎人嗅到信号,亦舍弃掠食者的傲慢,企图用锁链栓死这理应独属于他的猎物。然而于绅士布局的棋盘之上,久珣与猎人交叉的命运不过是演出剧目里的意外插曲。猎人注定要化为绅士手中的利剑,为他心爱的猎物粉碎恶魔的阴谋,杀出一条通往未来的道路。魔王御昭(读者须知)1v1不狗血,双向奔赴主线完结了,由于自己嗑cp,会不定时産粮更番外。理论上属于都市幻想,但没有找到此分类,涉及亿点点基因改造和人造人所以放到未来幻想。行文风格比较中二,可当成文字漫画。魔王有话说魔王生来就是要征服世界的,帮魔王集结军队吧,信徒们。顺便进贡点石头给魔王传封面吧,链接总是失效,朕辛辛苦苦画的封面Σ ̄ロ ̄lll内容标签强强异能现代架空都市异闻正剧其它扶灵,陆忠义,许文钦,赫克托,付卿澜,典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