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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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一瞬后,他终于无波无澜的收回目光,一边抬手捏了捏眉心,一边招呼李沐骞:“走了。”这一日出门赴会,让陆赐觉得比练一天的剑还累。他不明白,为什么姑娘们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他希望,大家都简单点……沈良沅与他擦身而过,心里也舒了口气,终于……这突如其来又莫名其妙的一番对话终于结束了……而就在下一瞬,她便模模糊糊听见男人又与好友说了一句:“她没有平地摔,平衡能力还不错,我刚刚一直在等她摔……”沈良沅:……还等她摔?谁要摔啊喂!她一张脏兮兮的小脸皱起来,在心里暗暗腹诽着走远了,没听到陆赐的后半句。“还给文竹使好了眼色让他及时扶一下。”身边的李沐骞笑:“你自己怎么不扶?”陆赐认真道:“不是都说女子名节重要?我一个未婚男人还是不碰的好吧。”李沐骞听后哈哈笑了两声,揽上他的肩:“你这我都不知道该说是耿直还是体贴,你说你到底什么时候娶夫人啊?你这身份,伯父伯母游山玩水去了也不着急?”陆赐摇摇头:“没那心思,不如不娶。”李沐骞知道他的意思,他这好友,其实是个极好的人,像他这般身份显赫的哪个不是三妻四妾,他却有自己的道理和坚持。只是,不太知道如何与姑娘相处也是真的……-半个多时辰后,沈良沅在双梁城里终于找到了一家价格比别家稍微便宜一点的客栈,要了最便宜的房间,给自己暂时安顿下来。将自己脸上的脏污洗去,露出一张白净娇丽的小脸后,她舒了口气,换了一身干净衣裳坐到窗边。外头风大,她没开窗,而是就着烛灯拿出了一把小小的匕首。匕首的鞘是银色的,雕刻了繁复精致的花纹,还镶嵌有三颗殷红宝石,这是她身上最值钱的一样东西。也是她逃出舅舅家后一直藏在怀里,绝不能丢的东西。她此番来双梁城,就是要靠着这把匕首找人的。烛灯下的银色流光泛着冷意,沈良沅又伸手摸了摸匕首的鞘,然后才把它收回怀里,晚上她也要抱着睡觉才保险。天色已经不早,她今日赶了一天的路也累了,琢磨着明日便开始在城里打听一下当初娘亲去世时留给她的地址吧。沈良沅从包袱里拿出一个本子,准备写一篇日记便做今天的结尾。父亲去世后便没人能看着她练字了,她只能自己练,可舅母是万不会让她做这些无用之事的,晚上睡前偷偷在小本子上写日记便是那时候养成的习惯。于是,缓缓跃动的烛影中,面容娇艳的姑娘一笔一划在本子上认真写下:今日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公子,生的挺好看的,就是脑子好像不行,不太聪明的样子。作者有话要说:陆赐: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沈良沅:没见过什么世面,这位公子看起来傻傻,这是可以说的吗?开新文啦!给自己撒花~大家看文案应该也能看出来,这篇是有点子搞笑的小甜文,男主人设有点非常规,他有自己的脑回路,互动可能也非常规,不是什么正经古言(不是那种不正经!)不喜欢的小可爱我只能……含泪送别qaq当然后期也会有主线剧情,不过反正还是主打轻松的风格啦~憨憨陆赐和阿沅的故事这就开始啦~再次感谢小可爱们的支持,比心心!这一章庆祝开文,给留言的小可爱发红包!第二天晨光熹微之时沈良沅便醒了。她惦记着早些起来去打听陆府的位置,一晚上都没怎么睡踏实,毕竟能快点找到人,也许就不用一直住客栈了。沈良沅摸了摸自己的荷包,叹了口气,她的银子也不多了。这些银子还是她在舅舅家用一年时间偷偷攒的,都是些碎银和铜板。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次跑出来对不对,未来的路又会在哪里,若是陆家的人并不接受她又该如何?但……怎么也好过被舅母卖给一个酗酒好赌的老鳏夫强吧。沈良沅揉了揉眼睛,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没关系,一切都会好的,爹娘的在天之灵一定会保佑她的!于是在冬日清晨一点难得的暖阳下,给自己鼓了鼓劲儿的沈良沅走出了客栈。今日她已经换了一身衣裳,虽然也很简单朴素,但比昨天那副模样已经好多了,小脸也没有再涂黑,而是戴了一顶帷帽。她这张脸曾经惹过祸事,被舅母骂做狐狸精,一路来双梁时她都特意给自己找泥巴给自己身上脸上都抹黑了瞧不出样貌才放心。但今日是要去找陆家的,她总不能再邋里邋遢的样子。沈良沅带着那柄匕首,就这样沿着客栈的这条街细细打听了过去。娘病逝前给她说过陆家住在双梁城的荣华街上,让她去那儿找,而沈良沅一路找过去,在街上转了一圈也没找见有一户人家是挂着陆府的牌匾。她想了想,轻拍一下自己的头,恍然大悟。之前看着匕首精巧她便以为是个家境不错的人家,现在想想,也许人家就是小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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