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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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用暴力来演绎美(第1页)

“啊,是的。你是星星吧?”孟津说。

女人眨眨眼睛,笑容没有任何变化,开口做自我介绍:“我叫阿水。”

阿水?

虽然有着不同的名字,可孟津立刻会意,这种女人当然不会固定地用一个名字,名字并不是她的符号,身材和脸蛋才是,她就是星星,没人会认错。孟津便点头:“你好你好,我是……”说到这里他又顿住,显然不太愿意对一个妓女用真实姓名作为自我介绍,于是这种停顿发酵为微妙的尴尬,好在阿水很会消化这种尴尬,她用笑容在眼下挤出来两条可爱的卧蚕,说,“没关系,先生。”

孟津让开一个位置:“请进。”

阿水来之前已经洗过澡了,进门便脱下外套。

现在天气还冷,她今天穿着一件棕色呢子大衣,米色高领羊绒衫,下半身是浅色的裙子,这种色调配上白皙的皮肤,让孟津油然而生一种保护欲,好像涉世未深的邻居家的妹妹,却总是收到男同学的情书。两件上衣都有些松垮,大一号似的。大衣挂在门口,纤细的胳膊从腰间抓住羊绒衫的下摆掀开,从脑袋脱下来,露出来里头一件纯白色的吊带衫,浅色的裙子也很轻松地褪下来,妹妹消失了。

孟津喉结滚了又滚,下意识地往桌上的花瓶看了一眼,想象着摄像头已经诚实地记录下了一切,身体里产生一种“犯罪”的快感,这种快感比跟一个漂亮的女人上床还令人激动和兴奋。他的手几乎麻痹,也脱自己的毛衣,随手扔在椅子上,又慢半拍地想到这个位置说不定会挡到镜头,于是又将毛衣拿到更加安全的位置。

阿水看着他,很温和地笑着,像是溺爱的母亲看着自己刚刚学会自主穿衣的孩子,目光里充满鼓励。这目光成功让孟津想到自己的母亲,一个农村妇女,此时此刻她正在做什么?八点钟,应该正坐在农村老家的炕上,穿着起了球且褪了色的毛衣,棉裤是最土的颜色,袜子穿了两层,一边看着某个卫视反复重播的电视剧,一边用拳头锤着自己的腿,她的腿总是会疼,天气冷的时候疼,下雨天也会疼。大概是风湿病。

孟津脱下裤子,莫名其妙又想到老家柜子里摆在最显眼位置的相册,相册翻开第一页就是他小时候的照片,一丝不挂的男孩坐在木盆里对着镜头笑,不知道执镜的人是谁。男孩旁边是很陌生的女人,年轻时的母亲,没有白发也没有皱纹,身材没有发福,穿的衣服放在现在竟然也算时尚,男孩在看镜头,女人在看男孩,手里拿着小鸭子的玩具,孟津根本不记得小时候曾经拥有这么一只小鸭子。

孟津亲手脱掉了阿水的吊带衫,他仍然记得不要遮挡镜头,所以站在阿水侧面。

这时候孟津想到新年回老家时的母亲,明明年纪也不大,孟津今年二十九岁,母亲甚至没有迈入老年的行列,只是五十……呃,五十几?孟津有些忘记了,但为自己开脱,有谁能在现在这样的情境下精准地记起母亲的年龄?他只是暂时忘记。才五十几岁,睡前脱下厚厚的冬衣便能看出佝偻的身姿,那条脊椎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压得弯下去,就好像延绵的一段山。阿水不同,也可以延绵,但充满柔软。

孟津意识到自己又走神了,于是再一次往旁边挪了挪膝盖,不要遮挡到镜头。

他有些恼怒了,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刻总是想到母亲。

抬高阿水的大腿时又想到母亲的风湿病,孟津见过母亲的腿,又有湿疹,又有着风湿病,关节跟常人不太一样,毫无美感,皮肤上全是红色的、细密的疤痕,灰黄色的皮肤。而阿水呢?没有一丁点瑕疵的皮肤,握在手里仿佛可以感受到生命力,这才是享受。

但其实孟津又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想起母亲。

新年亲戚们聚会,二姑一再提起你家孟津到了结婚的年龄了,马上就是三十岁的男人,在大城市混得不上不下的,赚了点钱也花光了,还不如回家来,找个踏踏实实的女人,结婚生个孩子,还能陪着爸妈一起。又说,大城市不是那么好混的啊,外面花花绿绿的世界,不要学坏了。母亲总是笑着,说孟津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还能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孟津在心里说,当然,你当然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所以背德的时候总想起母亲,做坏事的时候总想起母亲,觉得如果非要对不起一个人,绝不是受害者,而是自己的母亲。可也怪你无能,难道全部的错都在我吗?我也不想当一个农村妇女的儿子,只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过上等的生活,在大城市里给人当孙子,卑躬屈膝地讨好上司和同事,而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再怎么努力也跨不过去阶级的鸿沟!所以我也恨你,你的无能让我当上一个坏人。

孟津动作更用力了些,带着发泄,忘记自己早就挡住了镜头。

倒是阿水,她突然叫“先生”。

“先生,你可以站到左边一些。”阿水说。

孟津皱着眉,想不通一个妓女竟然要支配自己的位置,他握住阿水脚腕的力气加重许多,抬眸看向床上的女人,看见她盯着那些干花。瞬间孟津的脑袋里发生爆炸一样,“嗡”得一声,问:“什么?”

阿水笑起来,这一刻孟津又幻视到了他还年轻时的母亲,母亲包容着他的一切,担忧着他的一切:“不要挡住镜头了呀!那样不是很麻烦吗?”

孟津站在原地,瞬间就疲软下去。

于是阿水更方便地起身,这样赤裸着下床,先用鼻子凑近花瓶嗅了嗅,只能闻到灰尘的味道,一捧摆放了不知道多久从来无人问津的干花,早已蒙了尘,被封印起来似的。然后眯着眼睛笑,对着藏匿起来的电子眼打招呼,就像刚进房间的时候对孟津那样打招呼,摆摆手,很可爱的语调:“嗨,你们好呀。”

阿水将那颗小巧的摄像头拾起来,甚至不忘记将自己摆进镜头里,就这么举着,问孟津:“干脆拿出来好了,这样会更方便一些吧?”

她没有穿衣服,上面下面全都坦诚地暴露在镜头里,却是这个房间里最体面的人。

慌张失措的竟然是孟津,孟津的脑袋已经完全不转了,看见那个镜头就好像自己才是被偷拍的妓女,用最快的速度捡起床边的内裤套在身上,抬手遮住自己的脸,一连串的动作过后才反应过来他为什么要这样?他才不是那个丢脸的人!所以又放下手,勃然大怒:“你干什么?”

阿水平静地看他:“我做了什么吗?抱歉。”

孟津为阿水的恬不知耻而震惊,他劈手抢过摄像头,捏在掌心里,半天却不知道说什么样的话才好。还是阿水善解人意地笑了笑,又躺回到床上去,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比划着勾成一个框摆在自己身前,说:“这个位置刚刚好,只拍到我,你可以不出镜,这样不是很好吗?”

很滑稽的是孟津竟然再一次想到自己的母亲。

应该是小学的时候,班上的同学第一次拍了艺术照,把相册带到学校里炫耀,说这一套要好几百,影楼里很多帅气的衣服可以穿。照片上的男生小小年纪却像是一个绅士,穿着尺码合适的西装和马甲,脑袋上戴着牛仔的帽子,奇异的和谐。说影楼的摄像师说了,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就应该拍一套艺术照,因为小孩子长大太快,再过几天就变了一个样子,所以要留下来现在的模样作纪念。

回家之后孟津说要拍艺术照。

母亲正在趴在土灶的边上,伸长了胳膊用破了边儿的瓢舀大锅里的刷锅水出来,她穿着黄色的夹袄,黑色的单裤,围裙是紫色的,花花绿绿的土和难堪。蹲下身来,用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勾成一个方框,左眼滑稽地挤成一道缝,那个框就在右眼前面:“妈妈这样给你拍,也能记下来你的模样,还不用花那个钱,这样不是也很好吗?”

孟津被愤怒淹没了,他痛恨自己仍然是一个有良知的人,虽然仅剩一点。

于是捏起摄像头,放在自己身前,只将阿水拍进去,一只手粗暴地掐住阿水的脖子,用暴力来演绎美。阿水却很配合,主动地卖力起来,在床上流淌,不会为此感到羞耻,那是她早就丢掉的东西。兴致因为主动而显得高涨,声音也放开,她会在意有一只电子眼正在记录着房间里发生的一切吗?当然不会在意,她会大方地跟所有的镜头打招呼,就像第一次遇见许蔷薇的镜头一样。

这算恬不知耻吗?

阿水知道,这位先生肯定在心中痛骂自己果然是个恬不知耻的妓女,显得他的紧张都如此多余。算也可以,恬不知耻而已,难道是什么让人羞愧的标签吗?阿水真的毫不在意,她更在意的是这场电影何时结束,所以主动地卖力,从未这么卖力,因为酒店外有人在等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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