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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爹爹也没派个丫鬟什么的,就你一个人来?”多少有点草率吧?也对,她身边本来是有的,遇到盗匪全军覆没了而已。
蒋珩顿了顿,转过身没吱声。
垂睫轻颤,抿住发白的薄唇,他掏出胸口的金疮药,一点一点僵硬地抬起手上药,药粉刚撒上去,剧烈的痛意迫使其闭了闭眼,冷汗渗透衣衫,蜷起了指尖。
胡明心看得头皮发麻,感觉能听到伤口肌肉绷紧的声音,血液潺潺,细微的声响最是磨人耳朵。不过侍卫却一声都没叫。
她想着既然爹爹让他一个人护送她,证明对这个侍卫还是很信任的,人要是搭在这就不好了。
假意轻咳了两声道:“要不然···我帮你吧。”
少女声音柔软,以为掩饰得很好,其实很容易能听出一丝怯意,毕竟大小姐从来没干过这种活,一时发善心罢了。
侍卫怔了一下,身体渐渐柔和放松。
“没关系,你歇着吧。”
“哦!”爱用不用!受伤的也不是她,不对,她也受伤了!
“蒋珩,你带了玉肌膏没?我的手被划了。”
玉肌膏是伤药中最出名的外用药,传说可以使伤痕处的肌肤,恢复比之前还好,就是价格昂贵,令人望而止步,并不是大众的首选。
可胡明心自小是用惯了的,她盯着蒋珩的表情,发现这人表情真的很淡,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皱眉。比如现在。他上完药穿好衣服,眉头都没散开,淡淡道一句。“没带。”
“没带?那我的伤口怎么办?”
蒋珩眉头皱得更厉害了,声音嘶哑。
“姑娘这伤不重,用我的金疮药便可。”
胡明心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这是一个侍卫对小姐该说的话?
她伸出红了一片的手,指节处还有血丝。“那怎么行?我手腕也肿了,手上都是口子,留疤了怎么办?”
玉一般的肌肤,在月光下白得发亮,鲜红的血线是唯一瑕疵。在这样一双手上留了疤,确实难看。
蒋珩蹙了下眉,一种名为自责的情绪涌上心头。
“我明天上街去帮姑娘买。”
晨光熹微,天光即白。
胡明心缓缓睁开眼,而后痛呼了一声,口干舌燥、浑身酸软,缓了好久才撑起上半身。
此时发现,她身处一间很破旧的土房子里。躺着的床简易到只剩一块劣质木板撑着,睡得腰疼。身上的被子硬得脆折,她从未见过这种面料。屋内有股儿发霉的味道,多待一会儿都会对鼻子有所冲击。
作为从小娇养着长大的人,哪里住过这种地方,小幅度扇了扇鼻腔前方,带起床上的尘灰直接呛进了鼻子里,咳嗽两声便开始喊人。
“咳咳···蒋珩。”
“蒋珩!”
“蒋珩!!!”
话音刚落,人端着一碗黑漆漆的汤药进了屋子,用视线打量了下床上的人儿,发现没有别的病痛松了口气。
将药碗放到床沿,嗓音暗哑又低沉。“喝药吧。”
胡明心攥了攥指节,还喝药?让她住这种鬼地方还喝什么药?“我爹让你送我北上,你就这么照顾我?”她指了指这间屋子,越看越生气。“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还有一句话没说,她养的猫都比这住得好!
蒋珩没理会这话,乡下农户大多都是这般,庄稼人地里刨食哪有钱财将家里修得富丽堂皇。为了不影响大小姐休息,他还特意多给了银子让这户人家去亲戚家,腾出地方。
舀了一勺褐色的药汁,鼻尖凑近感受了下温度,又放回碗中,反复多次,直至觉得温度差不多了放至她嘴边。“先喝药,再说别的。”
还有些小情绪的胡明心愣了下,原本以为他是克扣了爹爹的钱故意虐待她。可他一个侍卫喂药竟然能照顾得比丫鬟还细心,她曾亲眼看到贴身丫鬟往她喝的药中兑放凉的白水,用来喂她
所以她故意掀翻了药碗不喝,丫鬟果然被罚了,可换过来的春意跟上一个没有太大区别,所以也懒得闹了。
她不明白,她从不克扣丫鬟的月银,也不喜欢打骂人,但就是每一个伺候她的丫鬟都战战兢兢,不像蒋珩这般用心。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不讨人喜欢的,蒋珩既然这样对她,想来应该不是克扣她。
也许因为玉肌膏太贵了,所以住宿的钱就得少一点?那也可以理解。
像这种事情下次提前跟她说就好了啊,胡家最不缺的就是钱了,完全没有必要。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啊!不准再让我住这种地方。”
蒋珩扶碗的手顿了顿,没反驳也没应下。
胡明心低下头喝了一口,随即眉头紧紧皱在一起,要不是为了保持女子风范绝对一口吐出来。好不容易咽下去第一句话便是。
“蜜饯!蜜饯!蜜饯!”
上街采购的任务又多了一项。蒋珩本想自己去的,胡明心指了指破烂的香云纱。“那我们回家去取点衣物再走吧。”
为了不让人回家知道真相,于是,两个人一起上街了。
进了成衣店,胡明心从货柜的这头走向另一头,只觉得小地方衣料真不行,不说跟她身上的香云纱比,就她穿过的最普通的料子都没,一瞬间失了挑选的兴致。垂眸思忖一二,随便找了件颜色淡雅、质地柔软的披衫,整套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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