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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的烈酒和江南完全不同,它入口并不绵柔,而是像淬过冰一样清冽,流淌过咽喉,最终在肺腑中烧起一团火,足以让人暖身,扛过寒冷的天气。
公子羽有洛阳王家和财神朱家留下的部分财产做基础,加上本人的经营,单论财力已经富甲一方,他拿出的酒自然是陈年好酒。
喝到兴起时,顾绛起身,自己动手削下干枯的梅树枝干点起火来,在雪地中架起火堆,让人送来肉食,烤着吃,他处理烤肉的手艺娴熟,很快就把腌好串好的肉放在了火上烤。
这点倒是和任盈盈完全不同,任盈盈的烹饪手艺只能说十分有限,刚开始学的时候她做什么都总失败,还是顾绛要求她至少能糊弄住她自己的嘴才行,行走江湖总有不便的时候,要是身边没有会洗衣做饭的人,难道你就耗着吗?在这种思想下,任盈盈才艰难学会了做饭的方法。
而顾绛在她学的时候听了一些,就能够做出相当美味的饭菜了,在他看来这明明都是很简单的事情,习武之人难道还会有刀工的问题吗?然后无非就是加调味,控制火候,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向聪明的盈盈就是学得很慢。
刚刚还挥手万壑松动、赞美梅花高洁的琴艺大家,现在就砍了梅树枯枝来烧火烤肉,直接坐在石头上饮酒,琴都被放到一边去了。
真是别有一种焚琴煮鹤的美感。
所以丁灵琳做这些时十分欢乐,叶开都没帮上什么忙,就看着这两个姑娘,额,至少是外貌上的两个姑娘收拾好了这场雪地烧烤。
虽然顾绛已经说了,烈酒容易醉人,丁灵琳还是凑热闹一样喝了几口,马上就面色通红,神思昏沉了,好在她醉了也不闹人,只是伏在叶开的腿上,愣愣地看着火堆。
顾绛和叶开两个人功力深厚,当然不怕喝醉,两个人就着烤兔子,一边闲聊,一边慢悠悠地喝着,倒也十分融洽。
丁灵琳突然开口道:“我爹爹要我回去了。”
叶开并不意外,笑着应道:“你在外面跑了这么久,是该回去了。”
丁灵琳醉意上头,根本没听进叶开的话,继续自言自语道:“我姑姑死了,爹爹让我一定要回去。原来是我姑姑和人家一起杀了叶开的父亲、叔叔全家人。”
叶开没有说话,只又灌了一口酒。
丁灵琳的声音有些哽咽:“我知道他不会迁怒我,他甚至没有怪我姑姑,还觉得她是个可怜人,但我没脸继续缠着他了。”
“我好不甘心啊。”
叶开伸手抚摸着她的长发,火光映着他眼底明灭,轻笑了一声:“你说,我一个连家都没有的浪子,她身为武林世家的小姐,跟着我奔波受苦有什么好的?”
他其实并不愿意被感情占据,浪迹天涯的人无处停泊,他早就习惯了孤身游走天下,因为不会停留,所以用情也浅,可一个人若是心里有了牵挂,他就算随风千里,也不过是一个风筝,线始终握在另一个的手里。
但感情这种东西,总是随着时间一点点加深的,不由人自主。
顾绛顶着任盈盈的脸,对这个大小姐喜欢浪子的问题,感到有些微妙:“你不是喜欢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吗?你站在她的角度想想就是了。”
叶开沉默半晌,还是叹了口气,把人往自己身边拢了拢,小心地擦掉她脸上泪痕:“哭什么?你姑姑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顾绛好险没冲他翻个白眼,要这么说,马空群的事还和马芳铃没关系呢,喜欢人家就是喜欢人家,哪来那么多拐弯抹角的说法。
丁灵琳不愧是顾绛的“知己”,醉得迷迷糊糊的居然还反驳了一句:“可他就没理马芳铃了!”
叶开噎了一下,没好气地说道:“不是你生气吃醋,说不让我理会马芳铃吗?怎么我没理她,你又不高兴了?”
丁灵琳哼了一声:“你别糊弄我,我知道叶开救小虎子,是可怜他,叶开也觉得马芳铃可怜,但他不会喜欢她了,这很正常,如果换做是我,叶开的父亲杀了我的父亲哥哥姐姐,那我哪怕再喜欢他,也没办法和他在一起了。”
顾绛嗤笑了一声:“你姑姑已经死了,自杀的。再说,叶开和你家的恩怨根本没法算,你爹当初根本不知道丁白云做的事,后来还养大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他要怎么算?让他和自己亲兄弟算吗?”
叶开愣住了,丁灵琳被酒精麻醉的大脑没转过来,只迷茫地看着说话的顾绛。
顾绛睨了这两人一眼:“看什么?当初白天羽去往关外,先遇见了丁白云,两人在一起两月有余,丁白云有了身孕,这才和白天羽要求,让他回去和离,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名份,白天羽不答应,两人分开后,他出关阻击魔教,这才又遇见了花白凤。”
“丁白云回去后,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这个孩子的年纪自然比你大,是你的亲哥哥。”
火焰烧着枯木,发出断裂的脆响,叶开沉默着,直到丁灵琳靠在他肩上睡着了,他也没有再说话,只一杯杯地喝着酒,终于把自己灌醉了。
顾绛让人把他们搬到屋子里去睡,自己一个人坐在雪地里吃完了剩下的东西,直到明月中天,照得满地雪色映光,才拎起最后一壶酒,走出了梅花庵。
——————
把花白凤的事交给沈三娘和叶开后,顾绛自觉已经完成了那位夫人的交代,便出了关,一路向魔山而去。
这次跟在他身边的除了王书外,还多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是王书在边城时认识的同龄人,文管事见他天资聪颖,秉性也不错,习武的根骨上佳,就收下了这个孤儿,培养些日子,这次顾绛要轻装简行出关,王书就和顾绛提起了自己的小伙伴,问公子能不能也带上他来赶车。
顾绛当然不至于让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做马夫,只是他很清楚王书这小孩看着斯文儒雅,其实骨子里傲得很,能让他一直惦记着玩到一块儿的同龄人,甚至绕着弯想要向他家公子推荐,那这个孩子必然有出类拔萃的地方。
于是顾绛见到了一个瘦弱的男孩,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一些,他穿着一身青衣,像一根笔直的翠竹,虽然还很稚嫩,人也有些腼腆,但面对公子羽毫无卖乖讨巧之色,身为一个孤儿,明明早就知道依附强者可以保护自己,获得更好的生活,可这孩子对顾绛身后的画都比对他这个人更感兴趣。
他没有姓,也没有名,别人都叫他小乞丐。
文管事觉得他既然无名无姓,那就以“吴”为姓,现在所有人都叫他“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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