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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会立即开始剩下的消灭怪物的工作吗?”格里夫斯问道。“既然你看起来有这方面的天赋,或者你打算休息一下?毕竟,你似乎在几个小时内就完成了最后一个。我昨天才把它交给你。真是急切的事情,不是吗?”
比姆耸耸肩。“我想尽快完成它们。但我想接下来我可能会去做柴火或食物工作……只是为了让它们摆脱困境。”
格里夫斯点头同意。“一个明智的选择,确实非常明智。这些工作将花费更长的时间。如果你幸运的话,可能两者都需要一周的时间。但是当然,它们是你可以一边做一边完成的工作类型其他事情,不是吗,嗯?好吧,我想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把你介绍给村里的长老,让他告诉你你需要做什么。
“村长?”梁低声说道。他不喜欢这个声音。他希望得到一些相对简单的事情。
格里夫斯被他脸上的表情逗笑了。「哈!你大概是这座小镇里唯一一个比人更愿意与哥布林打交道的人了。我不能说我理解那种感觉。」犹大笑着出现在他身后,手持三把刀。格里夫斯注意到了他,示意他向前走。“那就去吧,让那孩子看看他的刀。”
犹大哼了一声,大步走下格里夫斯家的前门台阶,高高地站在比姆身边,面前挂着三把匕。“这就是我能找到的全部了。它们都不是锋利的,但只要稍加注意,就没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好吧,你想要哪一个?”
比姆皱着眉头看着他们。确实没有太多选择,不符合他的目的。它们的长度大致相同,但它们的相似之处仅此而已。其中一把是一把看起来很粗的猎人刀,对于比姆的用途来说看起来太重了——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适合从骨头上砍下肉。
另一把则是一把又直又细的匕。比姆猜测它可能会产生毁灭性的推力,但考虑到它的厚度,它看起来太弱了。bea不想买一个,结果它又坏了。
第三个稍微好一点。它有一个皮鞘,而他主人借给他的那把是木鞘,刀刃上不止一处有刻痕,但除此之外,它拥有比姆能要求的一切。它比细刀更厚——但不像猎刀那么重——而且它也有一个轻微的曲线,使它看起来很适合砍砍,这与他反握时的使用完美相得益彰。
他认为他的主人可能也会喜欢它,因为尽管刀片有点磨损,但手柄和刀鞘看起来保养得很好,这让比姆想起了他看到他挥舞的那把剑。
“我要第三个,”他决定,将一袋哥布林头颅交给格里夫斯作为交换。
“谢谢你,”格里夫斯说道,犹大将他的新匕递给了比姆。他朝袋子里看了一眼,看看东西是否齐全,然后点了两下表示认可。“好,好。那么你想开始打柴了,是吗?犹大,带小伙子去见老人吧。”
“长老?”犹大问道。
“是啊,那个操蛋的。尽量别对他太客气——那个老家伙最近折磨我的程度几乎和费迪南一样……好吧,下次你想做任务的时候就来见我吧,”格里夫斯对比姆说道,然后消失在屋内。
犹大一走,就出一声叹息。“操……长老真是个让人头疼的家伙。谢谢你把我卷入这件事,你这个混蛋。”
比姆只是耸耸肩作为回应。“好吧,既然你这么讨厌他,那我就让你在这儿待一会儿吧。”
“哇哦,哇哦,我不是在开玩笑,你知道吗,小伙子?别他妈的把我和长老扯在一起。我是认真的。我知道我们不是好朋友,但你别乱搞。犹大说,他的严肃让比姆感到惊讶。
比姆仔细地看着他,想看看他是不是被人取笑了。两人一起穿过广场,沿着路往回走,仿佛要离开小镇前往森林。“他真的有那么糟糕吗?”
“你会知道的,”犹大向他保证。“告诉你吧,我不会做你正在做的工作——即使是为了个金子。长老真是令人讨厌。上帝。每年冬天我都会祈祷寒冷带走他妈的,但不知何故,即使八十岁了,他还在踢。我告诉你,没有正义。”
虽然比姆现与犹大进行近乎友好的对话很奇怪,但他现自己对这个长老角色越来越警惕。他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以至于让犹大和格里夫斯如此排斥?
他们就这样继续徘徊,直到离村子不远了。然后,沿着一条土路,他们向东走去,来到一座孤零零的单层长屋,茅草屋顶,粉刷成白色的墙壁——对于村里的长老来说,地位相当高,至少比姆是这么认为的。
在门外,比姆注意到犹大在敲门前的犹豫。大个子看上去几乎被吓到了。但最终,他还是鼓起勇气,猛击那扇带有黑铁铰链的深色木门。
它打开的度几乎快得令人毛骨悚然。这几乎是瞬间的。虽然犹大早些时候为比姆打开门时有一个明显的停顿——尽管度很快——但这里完全不同。这与其说是对敲门声的反应,不如说是一种预测,就好像他们一直在等待那一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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