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男人的嘶吼声、女人的尖叫声。
除此之外,则是各种物品被推倒、燃烧的噼里啪啦声交织在一起。
“把他们都赶出去!别让鬼子注意这里!”
“张营长!这?”
“团座现在昏迷,我是营长,听我的!”
听着耳旁的吵闹声,秦风强行睁眼,他隐隐看见一名军官正指挥着手下,将几名穿着粗布麻衣的老百姓推搡出去。
那几名老百姓不肯,于是军官便动了枪。
“砰!砰!”
随着几声零散的鞭炮声,所有声音彻底消弭,仿佛从未出现过。
而这也让秦风彻底清醒了过来。
“我这是在...”
还未等秦风反应,一双质感不错的军靴停留在了他的眼前。
“团座!您醒了!”
说话的人身上穿着合身的军装,他气质冷冽,面容十分清秀,五官也很立体。
不知为何,秦风觉得这个人换上女装要更加好看......
秦风摇摇头甩出脑袋中的念头,他真是饿了,居然看个男的都眉清目秀。
“团座?”不过他也是很快反应过来这个词,自己难不成在参加军事漫展?
不过当秦风目光看向眼前这个人的时候,一切的疑惑瞬间消失了!
顿时,他的呼吸变得无比急促起来。
——只因为,这个人腰间竟是插着一把配枪!
这把枪泛着的金属光泽,以及那沉甸甸的弹夹可不是开玩笑的。
眼下只有一种情况能够解释,那就是自己穿越了!
秦风的心脏砰砰直跳,此时的他相当紧张。
他转过头,开始扫视眼下的环境。
这是一个类似于碉堡式的空间,除了他和刚才那个清秀男人以外,还有六个背挎长枪的人。
他们身上都是清一色的青色军装,背上的长枪则是晋造六五步枪,也就是俗称的三八大盖山寨版。
不过有一名军官看上去较为特殊,此人便是秦风开头看见的那名张姓营长。
他背上背着一杆步枪,但手里拿着的却是一把毛瑟手枪,军服也相较于其他人更加讲究。
秦风之所以知道这个是毛瑟手枪,还是因为毛瑟配大炮是高手的标配。
通过刚才睁眼看到的情形,秦风迅速反应过来,这个军官应该是自己手底下的营长,而自己则是他们的团长。
“现在外面情况如何了?”秦风试图通过发问,来打开穿越后的突破口。
此话一出,秦风料想中属下毕恭毕敬的场景并未出现。
相反,碉堡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身上。
“...团座,我觉得你应该卸下指挥权了。”那个张营长正缓缓朝他走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