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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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第1页)

戒指这东西太神奇,“戒”字带着拘束和控制的意味,似乎是一个人能给另一个人戴上的最小的镣铐,如果用婚姻是坟墓来作喻,那戴在手上的对戒就是让你安安分分躺在棺材里安眠的镇魂钉。但这个小小的戒圈似乎又通常表示着爱情,因为爱,才会求你戴上它,也是因为爱,才会心甘情愿在手指上套一个冰凉坚硬的金属圈。

也许相爱就是甘愿把自己脖子上的链条递到对方手里,乞求对方占有并支配自己余生。

黎承玺摩挲着陈嘉铭戒指上那个自己名字的缩写,想如果往后五六十年日复一日过着这样的生活,他这一辈子也绝对算得上是幸福。

“嘉铭。”

黎承玺下意识地蹭着他颈窝,不厌其烦地叫他的名字,仿佛把陈嘉铭的名字放在牙齿和舌头间,带着浓密的爱意咀嚼舔舐一万次,就可以把他这个人熬成蜜糖含在口中,咽下去后融为一体。他每叫一次嘉铭,心就软一分,最后化成一滩水,淅淅沥沥地流淌。

“走开,”陈嘉铭的神思被他从书中拽出,不耐烦地推开黎承玺的头,让他不要骚扰自己:“你真的好喜欢埋我的脖子。”

“嗯,”黎承玺把半张脸埋进去,声音闷闷地传出来,“长期以往这样下去,就可以变成一只长颈鹿,和你去热带草原上生活,那里没有山也没有海,没有让人焦头烂额的工作,我们每天躺在草地上看着蓝天白云,饿了我就摘叶子给你吃,吃完我们就睡觉,什么烦恼都没有。”

“不要,我不吃叶子,涩,苦。”

陈嘉铭小时候饿到极致了,就会摘树上的叶子吃,苦涩的汁水在他口腔里流淌,难以下咽,但好在勉强能够饱腹。

“那我也可以为你做一回食肉的长颈鹿,我去给你狩猎,做烧烤,你肯定爱吃。”

“长颈鹿怎么攻击其他动物?”四肢都是蹄,没有尖锐的爪牙,空有一条长长的脖子,反倒让弱点都比别的生物更瞩目。

“我用脖子绞杀它们,然后回到窝里继续伸长脖子蹭你,亲你,把你围起来,你可以靠在我脖子上睡觉。”

“不要,你还是当狗吧。”至少大型犬的攻击力比较强,长颈鹿给人的安全感太少,如果不是食草、并且偏爱吃高处树叶的动物最好不要选择和长颈鹿拍拖,会后悔的。

“好吧,也不错啦。”黎承玺变本加厉,贴着陈嘉铭的耳朵汪汪汪地一通乱叫,被对方毫不留情地一长推开。

“今晚你和olive睡狗窝。”陈嘉铭铁面无私地立下这个家的最高指示,简单明了地剥夺黎承玺和他同床共枕的权利,然后捂着耳朵继续看书,空留黎承玺在他身后哀嚎撒娇。

爆竹的残红还积在街道上,后面几天下了雨,红纸扫不干净,远远看去像一道道伤疤,春联的朱红褪了几分艳色,因为空气湿,卷起了边。远处的鞭炮声渐渐零落,年味像晨起的薄雾,被太阳一晒,就悄然消失在山间了。

春节过了,黎承玺仍然要为这个温馨的小家外出奔波打猎,赚来金钱去供养他金屋里藏的娇,毕竟虽然身份变了,陈嘉铭的薪水还是要付的。

晨起,洗漱完毕,黎承玺穿着晨褛站在衣帽间的等身镜前,把陈嘉铭给他搭好的衣服换上,陈嘉铭在他身后,一边睡眼惺忪地打着哈欠,一边给他整理好衣领和裤脚。

穿戴完毕的黎承玺对着镜子照了又照,郑重地点了点头,对自己的脸和身材表示满意。他系着袖扣,转过身,状不经意地问陈嘉铭:“怎么样?”

陈嘉铭还带着点起床气,闻言慢悠悠地瞥他一眼:“什么怎么样?”

“我的脸和我全身上下,”黎承玺站远了些,给陈嘉铭展示他的全貌,“我是以色侍人的,要保证你每天看着我赏心悦目。”

陈嘉铭有点无语,但为了让他消停点还是顺着他的话说“不错,可以。”然后抽过领带,套在黎承玺脖子上,十指翻飞,娴熟地给他打领带结。

黎承玺这才罢休,安安分分地仰着头让陈嘉铭给他系领带。

系完后,陈嘉铭又整了整他的衣领,放下手,想快点做完早餐后就把他打发去上班,好让自己躺回床上睡回笼觉。

黎承玺却在他转身之时手疾眼快地拦住他,不由分说地在他脸上迅速印下一个带着须后水清香的早安吻。

“亲一下,今天有没有多喜欢我一点?”

陈嘉铭已然习惯了他突发的腻歪恋爱症,同样用他的方式来回答他,转头也轻轻地在他面颊啄了一下:“有一点。”

“我会努力的。乖乖在家等我回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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