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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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第1页)

这小男娃好没礼貌,竟然当着她的面打包她的首饰!

宋盼儿翻上窗户,“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你喊它们一声,它们能应声就是你的,不能应声就是我的!你喊啊!”

莺莺气结,她最讨厌这个年纪的小娃,人憎狗嫌!

“你要拿我的东西可以,但你得把我救出去!”她上前要抓宋盼儿的胳膊,结果对方利落一闪,人就到了窗外。

宋盼儿隔着窗框上上下下打量她几眼,“你要我救你可以,但是我有什么好处?我从不做亏本买卖。”

莺莺看出她身手了得,咬了咬唇,“我知道他们藏财宝和兵器的地方,如果你肯救我,我就告诉你位置。”

顿了顿,她担心自己说的话会被宋盼儿认为没有价值,忙不迭加了一句,“他们藏得很隐秘,一般人找不到,我也是好不容易才发现的。”

第111章

在莺莺期盼的眼神中,宋盼儿漫不经心点了点头。

“那你机灵点儿,要是犯蠢,或者跟不上我,我是不会管你的,靠我自己,我也能找到东西。”

莺莺连连点头,她跑到床底下翻出一个小包袱背上,又用匕首三两下割掉碍事的裙角,从窗框翻了出来。

“小大侠,你放心,我一定不会拖后腿。”

莺莺双手合十,对宋盼儿拜了拜。

宋盼儿看她确实像是要逃的样子,微微颔首,“记住,你只需要跟紧我,不要发出声音,其他的就不用你管了。”

莺莺轻轻“嗯”了一声,这小娃虽然连她心口都不到,但她就是莫名有一种安全感。

她觉得这可能就是小大侠的气质。

莺莺是江南人,小时候因模样生得好,被专门训练“瘦马”的“百花阁”看上,为了给弟弟治病,母亲卖了她。

她不恨也不怨,因为是她自愿的。

弟弟病倒,需要银子治病,父亲早亡,家中已然揭不开锅。

母亲将她卖到“百花阁”能得80两,本来只有50两,是她苦苦哀求“百花妈妈”,说自己一定会成为她手底下最红的头牌,“百花妈妈”被她痴缠得不耐烦,让人狠狠打了她一顿,但还是将50两提到了80两。

80两,够弟弟治好病,也够她们母子好好生活很多年。

生恩和养恩,她算是还清了。

之后她果然成了“百花妈妈”手底下最红的姑娘,一年能给“百花阁”挣下百金。

可惜“百花阁”上头的东家出了事,她们这些姑娘被送去了不同的楼子。

她被去了兰花县,入了县令老爷的眼。

县令老爷为她赎身,纳她入府做了妾室。

至于县令老爷逃走的时候只带了她没带主母,她也是第二天才知道的。

那时候她就想悄悄离开,反正她本就已经哄得县令老爷给她放了良籍。

后头又听说是要往江南走,她干脆歇了逃走的心思。

因为她本来也打算去江南。

她想去看看“百花妈妈”,看看那刀子嘴豆腐心的妖艳妇人。

……

……

成年人巴掌长的匕首出现在手中,宋盼儿猛地窜出,匕首在半空中一划,一名壮汉的脑袋就落了地。

莺莺:!!!

她赶忙抬手捂住嘴。

现在她总算明白,为什么宋盼儿让她不要发出声音。

看到宋盼儿这样干脆利落就杀了一个身长八尺的壮汉,莺莺是又害怕又激动。

她目光炯炯盯着前头那道小小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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