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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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第1页)

宋青玉情挑眉毛:“所以呢?”

宋世昆:“咱们做事,可不能不择手段啊。您是大理寺少卿……您应该知道。”

花非花低着,冷声说道:“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

宋世昆不可思议地看着花非花,因为,花非花口中所念的是《宋刑统》中有关夜入人家的规定。这个花非花,居然还看过《宋刑统》。

因为宋青玉是大理寺少卿的缘故,为了能和宋青玉有更多的共同语言,花非花抽时间恶补了所有有关刑法的书籍,她要是一个男的,现在去大理寺任职已经不成问题了。

宋代,夜入人家是指在主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进入了这户人家。如果是醉酒误闯,或者迷路勿入,这个没什么大事。大家解释清楚,以后当朋友走,不可能说因为你无心之过,就狠狠收拾你一顿吧。但是,如果你是清醒状态,夜入人家,就需要被处罚了,一般是鞭笞四十。重点是后面的那句,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就是说,一个人私自夜入人家,这家主人把他当强盗或者小偷当场打死,活该!法律允许这么做,这算是合法保护自己私有财产。

大半夜的,你没有这家主人的邀请,凭什么到人家里去?你有急事你敲门喊他,为什么不打招呼直接自己进去?这种情况,不是想偷东西就是想偷人。远了不知道,至少唐代的时候法律就这么规定。甚至到了清朝,夜入民宅,还是打死不论。乍一看上去,这条法律很有道理,对那些夜入民宅的小偷很具有震慑力,某种程度上,这种简单粗暴的规定,确实一定程度上减少偷盗案件的发生。

“世昆啊。”宋青玉忽然一本正经地问宋世昆:“你觉得,大宋刑法里,关于夜入人家的规定,是对的吗?”

宋世昆不知道宋青玉为什么这么说:“这……”

宋青玉走到窗边,望了望窗外说道:“笞四十,算不上什么错,还可以接受。错就错在,主人登时杀着勿论!虽然我是大理寺少卿,说这种话可能不太合适。但是,我认为,这样规定太过野蛮,利用高压的震慑来维持天下的稳定……这种高压下的稳定,必然不会长久。”

宋代的法律确实是处处高压,这种情况从赵匡胤建国的时候就开始了。前面的一些情节也介绍过,很多罪动不动就是死刑,而且死刑的门槛很低。就像前面说的,偷盗五贯钱就是死。

不仅如此,除了死刑门槛低,还启用了一些惨无人道的酷刑。比如烙筋、腰斩甚至凌迟。四个字的评语,法密刑重。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利用这种高压的威慑力来管理百姓,保证国家的安稳。

宋青玉是一个执法者,他对宋代这样的高压的法律,很有感触,这里说的是心里话。可是……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宋世昆假装回忆的样子,说道:“哦,对了,顾左右而言他。大哥,我说得是花非花现在夜入人家的事情,你跟说什么高压维稳啊?!”

宋世昆现在很反常,平时他是很尊重宋青玉的。宋青玉第一次看到宋世昆这个样子,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在人际关系上的能力,不如一个孩童。

宋世昆从刚才开始,就一直针对花非花,很明显的事情。但是,花非花这里,却并不生气,她冷静地说道:“如果是夜入人家的话,鞭笞四十,奴家愿意领这个刑罚!”

宋世昆:“领?你打算怎么领?”

花非花解开自己的衣带,转过身,衣服自香肩滑落,露出她雪白且光滑的后背对准宋世昆。

花非花:“这样领!”

第十六章查案

前文书说到,宋世昆突然之间很反常,本来他和花非花不错的,不知道今天为什么非要找花非花的麻烦。一再要求宋青玉秉公执法,治花非花一个夜入人家的罪名。花非花很大气,说夜入人家鞭笞四十,当即解开衣带露出后背,奴家愿意当成领下这个刑法……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宋青玉看看忿忿不平的宋世昆,再看看针锋相对的花非花,不由叹了一口气:“唉!花非花,把衣服穿好,你这样成何体统。”

宋世昆也说道:“不守妇道,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家的姑娘。”

宋青玉立刻呵斥宋世昆:“住嘴!轮不到你来说,你比他也强不到哪里去。你今天很反常你知道吗?!”

花非花最擅长察言观色,宋世昆今天不对劲,她能看不出来吗?前天晚上,他们在茶馆门口,俩人叔叔嫂嫂的,叫得可开心了。今天从俩人一见面,宋世昆的语气就不对。

“宋大哥,可能我们处理史妍这件事的方式有些极端,让世昆接受不了,他才有些不高兴,你也不要责怪他。”花非花整理好衣服说道。

宋世昆意料之中地说一句不用你假惺惺之类的话。

宋青玉轻蔑地一笑:“史妍这件事,我们处理得不对吗?我是大理寺少卿,我不能徇私舞弊。密室之中,只有史妍和死者,她是最大的嫌疑人,这要是还不抓她大宋的王法就是个摆设。不要说史妍,就是我老师史浩涉嫌杀人,我也是这个态度。不是我们想让王文元把她抓起来,是她必须被抓起来。再者说,我们不是定好了吗?趁着这几天尽快查明真相,救史妍出来。”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花非花说得也没错。因为宋世昆是对史妍有好感,甚至是暗恋史妍的,这样的处理方式他确实有点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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