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在哪儿不是备受追捧的孩子王啊,竟然还有人嫌弃他!
他不信这个邪,杜若越嫌弃他,他越要跟她做朋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差把她当祖宗供起来了,可算得到了她的认可。
不过,也是越接触了解杜若,越觉得其他人都是如此平凡又无趣。
没有任何人能比杜若更有意思,她每一天都能给他惊艳,让他看见她就觉得高兴。
後来杜若去参加少年班,他不能每天都见到她,他会不开心,他会想她。
那种难过是比从北方换到不适应的南方城市居住更不开心,那种思念是比见不到爷爷还要更想念一个人。
他也想跟她一起去少年班,但是他不够格,少年班不要他,因为他不是天才。
他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天才是天生的,不是後天努力就能实现的。
他只知道他想见杜若。
他开始努力学习,杜若学过的东西,他都跟着学,学魔方丶学数学丶学物理…
他变成了年级第一,他被老师夸聪明绝顶,他比同龄人都要厉害得不止一点半点。
可无论他怎麽努力,他都追不上杜若的脚步。
直到有一天,杜若跟他说,她考上大学了,要出国去读书。
他才清楚地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杜若注定是他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他还是个小学生,她已经变成了大学生,她甚至比他还小了一岁。
杜若出国了。
他见她的次数开始轮年计算,从一年几次变成一年一次,又变成几年一次。
他眼睁睁地看着她越来越忙,越走越高,越来越让人追赶不上。
而他,像个正常人丶普通人一样,按部就班的上小学丶上初中丶上高中,拥有普通的同学和普通的朋友。
他跟杜若之间,有着一条无形的鸿沟。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麽时候对她起了异样的心思,他只知道自从杜若离开以後,在他的世界里,其他人都不过尔尔。
千千万万个普普通通的人,抵不过一个杜若的存在。
他身边向来簇拥者无数,叫他哥,叫他老大,唯他马首是瞻。
可他只想那个人回来,喊他徐京墨,一副嫌弃又傲娇的模样,时不时跟他拌几句嘴,警告他不要想着造反,生气的时候还会捶他几下。
每天路过她家门口时,会想她。
同学丶朋友们讨论漂亮的女孩子时,会想她。
有人跟他表白时,会想她。
青春期的每一场春梦,也是她。
他是宇宙中随处可见的尘埃,偷偷觊觎着一颗格外闪亮的星星。
暗恋是一种礼貌。
杜若说,他是她唯一的朋友。
那他就要当好她唯一的朋友。
他不能说,也不敢说,他怕他连她唯一的朋友身份都没了。
这是,她留给他,唯一的一点念想。
有些梦不敢随意奢求,不敢痴心妄想,只要主人公存在,就已经足够美好。
徐京墨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眼前突然出现一只细腻白皙的手,覆上他的额头。
他侧眸看过去,见杜若眼含关切地问他:“这麽烫,你怎麽又发烧了?都烧呆滞了,吃药没有用吗?”
他的心跳如同擂鼓,震耳欲聋,却只有他一个人能听得见。
徐京墨目光炯炯地盯着她,脑袋一片空白,完全不想思考什麽,又有点想试探什麽,他声音虚弱地开口说:“杜若,我有点难受。”
身体难受,心也难受。
style="display:block;text-aliger;"
data-ad-layout="in-article"
data-ad-format="fluid"
data-ad-t="ca-pub-7967022626559531"
data-ad-slot="8824223251">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不似她自己想得那般平庸,邓兮长相更偏清冷,眼型长,轮廓流畅的面中有一个拔地而起的漂亮鼻子,唇瓣饱满,瓷白的肤色更添几分距离感,17o的长相却是16o的身高,看起来是个娇小的拽姐。...
钟觉浅意外车祸,穿进自己写的古早狗血贵族校园文里,成为她笔下疯狂霸凌平民女主的财阀千金,一个结局凄惨的恶毒女配。她穿越的时机实在不算美丽,刚一睁眼,就发现自己站在卫生间的洗手池边,她的两个狗腿子正一边嘲讽一边把小白花女主的脑袋往水里按。钟觉浅老天奶你这?幸运的是,她是小说作者,知晓这本书的剧情,可以进行改命不幸的是,她的恋人也穿了进来,他彻底失忆,被同化成了小说角色,开局便对她好感为负。于是钟觉浅穿书有两大事业①不当恶毒女配,积极助攻男女主。②拿下性情大变的恋人,把他吃干抹净。她的事业干着干着,渐渐诡异起来惊!男女主居然对彼此毫无兴趣!惊!所有人看她的眼神开始不对!不当恶毒女配后我人见人爱只想攻略男朋友却攻略了所有人住手你们不要再争抢我了...
我叫陈浩,今年23岁,对于我来说,这一天绝对是人世间最悲惨的日子。今天,跟老子拍拖了三年的女朋友正式跟我提出了分手,理由很简单,我没钱没房没车,今天甚至都没有了工作,随后就钻进了一辆宝马5系绝尘而去。说实话,那一刻,我后悔到了极点,我后悔三年就只摸了她而没有干了她,就因为她天真烂漫海誓山盟的跟我说,什么第一次要留给最有意义的那个晚上,我竟然还相信了她的鬼话,我承认我被猪油蒙了心,三年时间,我对她百依百顺,温顺的就像一只猫,尼玛,到头来就变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