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玛姬的礼物(第1页)

白石酒馆。

身为老板兼调酒师的威利斯满意地看着酒馆内热闹的景象。

年轻时,他曾经孤身前往开尔文郡最大的城市——西赛,身无分文的他从打杂开始,最后在一个酒馆里学了些本事。原本他打算就此在大城市立足,可惜酒后他朝酒馆老板的妻子说了些胡话,就这样被扫地出门。

十几年过去,回到故乡时,他看到了商机。

从西赛城那个酒槽鼻老板那里,他学到了两件事,第一,不要招惹别人的老婆,尤其是自己上司的,第二,要从冒险者身上赚钱,这些人钱多命短,是非常理想的顾客。

依靠各种手段,他抢到了这个黄金地段。随着一批又一批的冒险者,鹿林镇规模越来越大,白石酒馆生意也是越来越好,而他的身材也越来越富态。

这时,酒馆中央的那桌,一个穿着黄铜铠甲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

“各位,我是灰狼小队的奥塔姆,我们小队明天将启程前往月湖城备战黄色传送门。临别赠礼,今晚我请在座各位每人一杯麦酒!”

酒馆内气氛更加热烈了。

威利斯知道该自己出场了。他举着一杯酒馆里最好的酒——卢瓦精酿走向那个奥塔姆。

“我,威利斯,谨代表鹿林镇,预祝灰狼小队的各位勇士,冒险顺利,各位,冒险万岁!”

奥塔姆一把将威利斯递过来的酒喝掉,也跟着大喊:“冒险万岁!”

酒馆内热度达到顶峰,几乎所有冒险者都兴奋地站起来,跟着喊冒险万岁。

威利斯脸上微笑着,心里志得意满:这就是我威利斯高明的地方,天底下没有哪个酒馆老板比我更懂这些亡命徒想要什么。

几年前某个冒险者小队心血来潮,以告别出征的名义在酒馆请了每个人一杯酒。威利斯当时就眼睛一亮,一番运作之后,这么个即兴节目成了白石酒馆的传统,每两三个月就会上演一次。

主角,观众每次都不同,只有他这个配角从未变过。冒险者们获得了祝福和热情,而他则获得了冒险者们带不进棺材里的银币和铜币。

威利斯的眼睛巡视着酒馆的每一个角落,期望看到所有冒险者们都兴高采烈地花钱享受。

当他看向挨着北边窗户的那个小桌子时,不由得皱起了眉毛。

那是一个艾尔迪亚年轻小伙子和杜夫林女孩,他们完全没有被酒馆里的气氛所影响,一直闷头对付着餐盘里的食物,桌上的酒水也只有奥塔姆赠送的两杯麦酒。

他对这两个人还有印象,前段时间这两个穷酸鬼天天跑酒馆里来溜达,连一个铜币都没留下。

算了,至少他们今晚花钱了,其中一个还点了9号套餐,威利斯安慰着自己。

洛萨看着自己餐盘里的食物,白石酒馆的2号套餐,主食是蘑菇馅饼,上面还抹了一层浓郁的果酱,算是异世界的甜咸搭配,一条散发着柠檬汁清香的烤河鱼,虽然刺不少,但是鱼肉鲜嫩,鱼皮焦香,还有一小碗煮的烂糊的豆子,上面还撒着不知名香料。

吃了多久的黑麦面包,才换来这么一顿好饭!洛萨心中大喊,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另一边,玛姬的更加丰盛,白石酒馆的9号套餐是所有餐食里最贵的那款,价值2个银币外加30个铜币。里面最奢侈的无疑是那份炖鹿肉了,炖的恰到好处的肉块软嫩多汁,香辛料的味道和肉香味混合在一起,让人疯狂分泌唾液,洛萨几乎是靠闻着桌子对面的肉香吃完了自己的煮豆子,玛姬吃的更是两眼放光。

两人原本还在酒馆里东张西望,但当侍者把餐食端上来后,酒馆里其他的事物都不在重要了。

“咦,桌上怎么多了杯麦酒?”玛姬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洛萨,是你点的吗?”

“好像是有人送的。”洛萨道,“管他的,先喝了再说。”

“为我们的第一次冒险干杯!”

两人都一口气喝下,然后打了个饱嗝。

“对了,洛萨,这个给你。”玛姬从身后拿出一个长条形的包裹。

洛萨知道这是什么——那把黄色晶石长剑。

“这样对你不公平,玛姬。”

“之前那把破剑可配不上你这样的高手,就当是你请我吃9号套餐的回礼吧。”玛姬笑着说道,“我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饭。”

“我也从来没收到过这么贵的礼物。”洛萨轻声道。

“嘿,洛萨,我们可是一起冒险的好伙伴。如果换成是你,拿到一把好铁锤,你肯定也会留给我。”玛姬站起身,眼神直勾勾地看着他。

“我会把贵的卖掉,再买把便宜的送你。”洛萨说着说着自己都笑出了声。

“我可不信你会这样做。”玛姬坐回椅子上,看着桌上连酱汁都没剩下几滴的餐盘,幽幽长叹,“我再也没法过吃黑麦面包的日子了。”

“咱们剩的钱也不多了。得准备下一次冒险了。”洛萨口袋里那7个银币还没捂热,走了一趟旅店和酒馆,就用掉了大半。

;“冒险的事情明天再说吧,现在是放松的时间。”

“对了,玛姬,来和我掰手腕吧,这次我一定赢你。”洛萨想起自己增加的那点力量,自信满满。

“朋友,尽管你已经输给了我无数次,但我还是一如既往,接受你的挑战!”玛姬兴致勃勃地把餐盘推到一边。

几分钟后。

洛萨的脸涨的通红,额头上也渗出细密的汗珠,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

这一刻他再次感受到努力和天赋之间的差距。

玛姬笑眯眯地把洛萨的手腕压向桌面。

“比之前稍微厉害了一点点,不过距离玛姬小姐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她的点评毫不留情。

该死,这家伙到底力量属性有多高啊?要是能看到她的属性就好了,洛萨心中忍不住想。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黑莲花和他的白月光师尊

黑莲花和他的白月光师尊

(本文双男主,双洁,师尊主导,无第三者和情敌,部分虐,主调甜,结局he)仙门第一人迟长夜,人称摇光仙君,常年一袭青衣,半张玉面,是三千仙门的仙子仙君们追逐的梦中情人。可惜摇光仙尊面冷心冷,甜咸不爱,活人勿近,座下连个徒弟都没有。一衆迷弟迷妹收拾收拾碎了一地的心达成一致摇光仙君属于三千仙门,谁都别想独占!谁承想,仙君一日下山,居然捡回一只小狼崽子,并宣布收徒了!少男少女们刚刚收起来的心再次碎了一地,呜呜呜,仙尊,收徒的话,您看我行吗?迟长夜谢邀,不会带娃,一个已经烦死了。耿星河命犯灾星,生而不祥,五岁失祜,为耿姓富商收养。到十六岁出落得公子如玉,世所无双,却偏偏屋漏又逢连阴雨,家资被夺丶父母双亡。幸得摇光仙君所救,收在门下,从此日出是你,月升是你,满天繁星皆是你。迟长夜将泥淖中的耿星河带回山上,精心教导只是养着养着,小狼崽子想吃肉了?迟长夜冷笑着将人撂倒想欺师犯上?下辈子吧。一朝封印破裂,魔气肆虐人间,耿星河一夜之间成为人人喊打的灾星恶魔,面对仙门围堵丶千夫指责,摇光仙君与他的爱徒又该如何破局?...

江总,你家影後在娱乐圈杀疯了

江总,你家影後在娱乐圈杀疯了

衆人皆知,神秘而低调的江氏江总,禁欲单身多年,从没有过一条绯闻,在各个场合中,甚至都不曾见他身边出现过女伴。直到有一天,万年不发微博动态的江景行发了一条动态。图片一对红本本,配文江太太还了国名女神李青禾。微博一发,不到半个小时就冲上了热搜。年少时的江景行冷漠寡言,性格孤僻,还不懂什麽是爱,却很清楚的明白,他想要她,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初见江景行时,他一身干净的白色衬衫,他的眼睛漆黑而好看,里面像是有亿万星辰一样。年幼的李青禾不懂心动为何物,只知道那天阳光正好,少年面容白皙。後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李青禾逐渐长大,两人的关系也变得生疏起来。再次见面,已是十年後。江景行一回国,就要履行和李青禾年少时定下的婚约,即便他知道李青禾对他没有感情,可那又如何,她在他身边就好了。她逃他追,被逼急了的李青禾冷漠地看着男人江景行,你疯了吗?我说了我不会跟你结婚的。江景行轻笑,眼底带着偏执的温柔。青禾,你乖一点,你想要的我都你李青禾下意识想要逃。隐晦的角落里,男人逼近,将她锁在怀里动弹不得,语气薄凉而危险。青禾,你逃不掉的...

代婚仕

代婚仕

热血衝动警察郭游x外冷内热代婚仕陈信婚礼殿堂──从来都是重事。有人当作一生的憧憬,有人当作幸福的前提。无论怎么说,对新人而言,都是期盼许久的。可陈信却不这么想了。别...

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综英美]

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综英美]

穿越后我一不小心成了上任007特工亲手培养的继任者。眼看大嘤王座都要换人了,我申请的年假还遥遥无期,为了不像我的老师詹姆斯邦德一样工作到老无暇赴死,我选择提前死遁。轰轰烈烈的死遁成功了,我带着我心爱的阿斯顿马丁跳槽到大洋彼岸,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超级英雄。剧本是不是哪里不对?本文又名如何成为传奇特工阅读须知1正文第三人称,男主角,英式特工,有钱有颜西装暴徒,沉稳绅士装逼如风,鲨人不眨眼(合法的),但是个好人2打戏,好莱坞式大场面3由于男主角的工作性质(?)感情生活会非常非常丰富(没必要的传承增加了),过往对象不限性别,不详写,但真的有过,是背景人设,cp阿蝙,花花公子x花花公子,攻受无差,有洁癖的读者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别怪我没提醒你4更新时间不定,一般在晚上12点左右,尽量日更...

【重生】午夜梦回

【重生】午夜梦回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你还会作出一样的选择吗?一样的循规蹈矩,一样的守贞如命?沈蔓不会,她只恨没有更多的机会去爱去做去尝试。一句话简介放下节操,回到过去关于马甲本文纯属作者一时冲动开坑,最初只想写...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