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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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受害女子迟疑了一下,道:“我很紧张,没有注意他的年龄,听声音,应该二十岁左右,不超过三十岁。”

事情办完,诸人在对面餐馆吃饭,席间谈论起入室抢劫案,都觉得比较棘手。

胜利煤矿往事

鉴于入室抢劫案与丁丽案有诸多相似点,侯大利回到刑警老楼后,立刻给朱林汇报了此案,随即召开专案组工作会。

朱林主持会议,道:“105专案组主要职责是侦办命案积案,根据案案相靠原则,凡是新发案件,专案组都要先去看一看是否和积案有关。全市每年刑案很多,如何做到案案相靠?有一个捷径就是登录江州公安案件管理系统,查一查新发刑事案件。侯大利做到了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登录一次,你们做到的举个手。”

葛向东、樊勇和王华都没有举手。

朱林道:“侯大利参加工作时间短,做出了突出成绩,这个成绩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来自扎实的基础工作。大家都要向侯大利学习,把手中工作做扎实。下面,请大利讲一讲刑警二中队遇到的入室抢劫案。”

侯大利讲了入室抢劫案基本情况以后,在白板上写下了丁丽案和入室抢劫案串并案的支持和反对理由。

支持理由:作案对象都是单身女性;有猥亵行为和侵财行为;利用屋内材料捆绑事主双手和双脚;事后打扫了现场,没有留下指纹、脚印和生物检材,具有一定反侦查经验。

反对理由:事主认为入室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二十来岁,而丁丽案发生在十五年前,如果是同一个凶手,那么犯罪嫌疑人应该三十五岁以上;丁丽案凶手持单刃刀,入室抢劫案嫌疑人持跳刀,双边开刃;丁丽案凶手打绳结用的是普通结,入室抢劫案嫌疑人用的是水手结。

等到侯大利把支持理由和反对理由都列出来以后,朱林道:“女事主没有看到犯罪嫌疑人的脸,她怎么判断年龄?光凭声音,恐怕不准确。”

葛向东道:“从体形来看,犯罪嫌疑人年龄也不大。”

朱林又问道:“水手结?你是怎么判断的?”

侯大利道:“我拍了相片,传给了朴老师,他找总队技术室看了,说是水手结。”

王华道:“我以前在中队时见过不少入室抢劫案,遇到单身的、喝醉的、又穿得如此暴露的,摸两把很常见。入室抢劫用衣服绑人也很常见,拿弹簧刀也很常见,拿钱更常见,甚至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懂清理指纹,所以,没有串并案的理由。”

王华以前是治安支队的副大队长,大家只是记得这个身份,直到他提出这个观点以后,大家才想起他最早的底子是刑警。

樊勇道:“我支持王大队的观点,把这两个案子串在一起的理由有点太扯了。”

朱林综合诸人意见,道:“把这个案子列入我们的重点观察名单,但是条件还不充分,暂时不向支队提起串并案的请求。”

刑警支队重案大队也注意到了入室抢劫案,只不过入室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使用两边开刃的弹簧刀,与唐山林案的单边开刃砍刀不一样,作案风格相差也大,所以没有将此案与唐山林案串并案侦查,仍然交由刑警二中队办理。

散会后,侯大利来到朱林办公室,道:“我下午准备到物证室看一看丁丽案当年的物证,然后请假,和田甜一起回阳州。”

“应该回一次家了,这没问题。”朱林又道,“你肯定将丁丽案的卷宗倒背如流了,复审物证是想验证你的想法,到底是什么想法?”

侯大利道:“从丁丽案现场勘查和法医报告来看,总觉得非常矛盾。受害者手腕和脚踝有绳索捆绑印迹,死亡时又没有被绳索捆绑;有猥亵行为,却没有被强奸。我想看一看实物,或许能发现与相片不同的地方。”

朱林想了想,道:“我也去,你给田甜打电话,让她参加。”

王华接到电话,开车回到刑警老楼。他目前对丁丽案知之甚少,甚至连卷宗都没有看过,只是在侯大利看投影时在旁边瞅了几眼。这次复审物证,他更多只是旁观,以了解案情。

朱林、侯大利和王华来到物证室时,专案组编外人员田甜已经等在物证室门口。田甜脸上的冰霜尽去,向专案组诸人点头微笑,跟随在后。侯大利有意走在后面,趁着诸人不注意,偷偷握了握女友的手。

市公安局物证室实行分类、分区保管原则,设有专门的未破命案及重大案件物证区。丁丽案属于未破命案,其物证被长期妥善保管。

办完手续后,物证室丁大姐按编号从柜子里取出两个物证筐,交给侯大利和田甜以后,和朱林聊了两句,便坐到办公桌前鼓捣电脑。

为了防止污染物证,侯大利和田甜戴上了手套、口罩和头套。

尽管时隔十来年,打开第一个物证筐后,当年的血腥现场仍然扑面而来。运动外衣有大量陈旧血迹;床单也有大量血迹,由于血量太多,有血迹的那部分床单甚至比床单其他部分略厚一些。另一个物证筐则存放着当时提取的晾衣绳、水杯、金属盒、口红、垃圾桶等日常用品。

朱林道:“大利,你来讲一讲整个情况。大家有什么想法,随时都可以谈。”

“这是当年提取到的白色尼龙绳,就是用来捆丁丽的绳子,当年很多家庭都用这种尼龙绳晾晒衣服。经过确认,这就是丁丽自己家的尼龙绳,不是外带的。下面还有一根长的尼龙绳,与捆人的尼龙绳断口完全一致。”侯大利拿起一段尼龙绳,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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