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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半天不指路,沈长笙伸手捏了捏他的耳朵,轻声问:“接下来往哪里走?”怀里的兔子一点都没有变,还是一样柔软小巧,这会儿虽然不再挣扎,不会还是紧张的耳朵竖着,随着走动一晃一晃的,很是可爱,要不是时间不对,他还真想多揉揉。等了会儿,一只短爪子伸出来指向一个方向,沈长笙点点头,却没注意到掌心的白团子蜷成一团,露出的耳朵带着淡淡粉红。走出迷雾,小兔子一下子跳了下去,他回头看了看沈长笙,不等人说话,又跑回大山里了。萧菟一边跑一边鼓着腮帮子,气的整只兔子差点撞树上。那个人是不是故意的,怎么能摸自己的耳朵,那里只有他喜欢的兔子才能摸。酥麻的感觉好像还留在耳朵上,粉红还未完全褪去,萧菟哼了哼,决定这两天都不去找他。手掌还留有余温,沈长笙站在原地,等完全看不到兔子,才回头对一旁等着的小□□:“我们也回去。”虽然时间还早,但山上有雾,野山羊也得赶紧处理,直接带回去怕是惹来麻烦,他想了想,不如现在就带去镇上卖。路口有去往镇上专门拉客的牛车,沈长笙见是其他村子的,便拦了下来,多给了钱,带着野山羊坐上去。赶车的是个上了年纪的老汉,头上绑着一圈黑布,因为有了生意,客人又多给了钱,他说话时乐呵呵的,很是爽朗。“小兄弟有本事啊,这大家伙精得很,可不容易逮到。”沈长笙看着外面的景色,声音难得带来几分轻快道:“运气好遇到了。”牛车走得快,俩人不时闲聊几分,沈长笙心情好,话都多了,风吹起他高高的马尾,即便身着一身单薄黑衣,却也未察觉到冷意。这种大猎物在街上不好卖,他决定去其他地方碰碰运气。以前见过父亲去酒楼或高门大户那些地方售卖,沈长笙知道规矩。后门紧闭着,因为快到中午,能听到里面洗菜切菜声。他上前敲了敲门,很快,一个小二打扮的人开门了。说了缘由,那小二点点头,就跑回去了。没一会儿,沈长笙就看到一个熟人,是那位经常买野味的管事。对方也认出了他,一张圆脸带着笑,看着倒没有寻常管事的架子,注意到一旁的野山羊,眼睛一亮:“就说今早没看到你,原来是带个大家伙过来。”说完他顿了顿,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又道:“天冷了,很多客人喜欢点这些,我们酒楼确实收,只是今早送来了两只,怕是多了些。”听出他话里的意思,沈长笙道:“今早刚猎到的,只有腿上受了伤,养几天应该没问题。”管事闻言,走过来拍了拍山羊身子,道:“不错,其他地方确实没问题。”见对方满意,沈长笙心里也松了口。“早上是四两八钱银子收的,你这只壮实不少,这样吧,五两银子,你看如何?”这个价格不算高,而且入冬后,肉这些都会涨价。沈长笙提了价:“六两,这只山羊体型不小,而且只伤到腿,皮毛能完整留下来。”管事看了看,犹豫半响,才道:“这样吧,五两二钱,再多可就不行了。”沈长笙想了想,这个价格其实跟他想的差不多,管事还算厚道,便点点头,同意了。怀里揣着五两多银子,沈长笙脚步轻快,盘算着接下来事。搬出去后,自然不能带着沈阿奶去山上的房子里住,他每天打猎不在家,她一个人没个照应,甚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还是要住在村子里。回去跟沈阿奶商议一下,再问问村子里谁有闲置的房子,最好离那家人远些。正想着,一道不怀好意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这不是沈长笙吗,听说你打猎去了吗,怎么在这里偷懒?”沈富贵提着几本书,打扮的人模狗样,他今日休沐,原本是要参加李公子他们举办的诗歌会,但因上次的事,李公子对他有了意见,他被那狗眼看人低的小厮挡在门外。想到上回那件事,沈富贵就气不打一处,那天本是极有面子的,不仅请了同窗喝酒吃饭,还有漂亮的女子哥儿给他端茶倒水,就连跟他作对的陈兰生都恭维他。原本一切好好的,就等沈长笙过来送钱,结果等到他们吃完,对方也没来,最后在同窗怪异的目光中,他只能硬着头皮去结账。结账时,尴尬的发现他的银子不够,在所有人或嘲讽,或鄙夷的目光中,还是李公子给了剩下的钱。连累同窗一起丢脸,那些人自然是不待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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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江秋月穿书了,穿成年代文男主的早逝前妻。原主为婆家劳心劳力,本着无私奉献,先苦後甜的心态把自己给累死了,最後便宜了他人。大厂过劳死的江秋月表示,这辈子谁来也不能让她卷!家务谁爱干谁干,老公的工资先紧着自己花,再是孩子。她把自己养得精细,买不到雪花膏,写信给老公让他买生活费花完了,写信催老公努力点应季水果买不到,还是写信给老公离家五年的林峥嵘,最近总是收到老家来信。他与妻子是相亲结婚,没有感情基础。看着越来越频繁的来信,他打算回家看看。刚进家门,看到躺椅上肤白如雪的人,还以为走错地方回家两天,就有三个人来和妻子献殷勤。林峥嵘随军!一定要让她随军!远在部队的林峥嵘战友,得知江秋月要来随军,并没有太大反应,因为林峥嵘每次提到江秋月,只有朴素两个字。直到江秋月到了家属大院,他们都看呆了眼。有和林峥嵘要好点的,羡慕地拉着问,哥,你是二婚了吗?林峥嵘咬着牙,她是我原配!战友们我们也想要这种朴素的媳妇儿!求预收梧桐巷1982最近,梧桐巷里出了个陈世美。大家都说曹建设忘恩负义,他拖着病母幼妹,曾家还履行老一辈的约定,让三闺女和他订婚。结果曹建设考上大学,就和曾折竹退婚。刚穿过来的曾折竹,听到屋外的骂街,心想哪个泼妇那麽厉害,连骂十分钟都不喘气,就听到泼妇吼了句,滚你个软趴蛋,狗吃了屎都比你演得好,我家折竹才不稀罕你的假惺惺!曾折竹哦,原来是她妈啊。新的家人都护短得很,就是家里真的太穷了!看着墙上的挂历,曾折竹庆幸是1982年,作为美食博主,她打算响应时代潮流,搞个体经济!随着小吃摊的香味飘荡在梧桐巷里,小巷里的客人陆陆续续来捧场。有张家准备三战高考的儿子,也有吴家带娃回城的知青,但至今不知孩子爸是谁,还有王家热衷倒买倒卖的小儿子,被学校开除了,也要做生意曾折竹的事业,随着梧桐巷的变迁而变化,从小吃摊到盘店面,再到大酒楼,日子越发红火。曹建设却灰溜溜地回来了,原来他是顶替别人身份,冒名读的大学。预收2窃香父亲病重,裴恒回京探望。第一眼,他就看到病榻前,素衣纤腰,含泪欲泣的新姨娘。四目相对,娇蕊失手打翻药碗,噼啪碎了一地。裴恒这不是对他始乱终弃,骗钱又骗身的江湖骗子吗?前任变小妈,撬亲爹墙角的不孝子。内容标签种田文甜文穿书爽文年代文江秋月林峥嵘其它随军,养娃一句话简介重生後精养自己,享受躺平人生!立意爱自己...
世界上应该没有母亲会杀害自己的孩子吧?或许有也说不定。这段话是一个阴郁少年的日记。他被父亲抛弃,被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打断了双腿,用铁链栓在家中姐姐,如果你看到的话,千万不要留在这里,否则会像我一样被杀掉的。快逃!立刻!我知道我要死了,姐姐一定要活下去!这段话是一个七岁小女孩的求救信。你们听说过苏丽案吗?她的嘴被养父母缝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丑陋的洋娃娃不是‘永别’,是‘再见’。我在乎的人一个个消失,我慢慢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即使後面又找到了想要守护的人,也无非是不想承认自己懦弱无能的借口罢了。这段话是一个高中女生临死前的检讨。她是校园欺凌的献祭品,她用生命塑造了一道向阳的光对不起啊,是我太坏。千万别染上我的血,它太恶心了,你不值得被这样肮脏的东西玷污。这段话是一个森林怪人在夕阳下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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