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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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第2页)

“的确没文化。”

宋临青把花抱回怀里,噙着笑看着纪山英说:“这是月季,不是玫瑰。虽然叫苹果杰克玫瑰,却是月季。好些叫玫瑰的其实都是月季。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宋临青勾了勾手指,等纪山英凑近,他亲了亲纪山英鼻梁上的雀斑,眼里盈着细微却星星点点布满那双如灰色银河一般漂亮的眼眸的爱意,“只有你捧的真心我看到了,也愿意触摸,愿意留下。纪山英,你已经很厉害了,没有人会比你更让我喜欢了。我只爱你。”

清新的植物香气从窗外,从宋临青身上钻进纪山英鼻子里,他明白了宋临青的香味从何而来,那是清澈又洁白的,如植物一般纯粹的灵魂香。

他没有。

他这辈子都不会有,他对宋临青都是难以啓齿的贪欲,他需要芬芳馥郁的香味洗涤自己满是罪恶欲望的肮脏灵魂,把爱装裱得高尚纯洁,更加适配宋临青。

看纪山英神色有异,宋临青明白他脑袋里除了那档子事就是那档子事,他用葱白的手指抵在纪山英紧紧贴过来的眉心,提醒道,“明天要去祭拜爸妈,回来再给你,嗯?”

那音调仿佛带了鈎子,纪山英霎时就立正了。他贪婪地盯了宋临青许久,狠狠抱着宋临青揉了一把,起身往浴室去。

宋临青长舒了一口气,看来要训纪山英也不难,目前看来初见成效,纪山英在那种事上收敛了许多,这是个好兆头。

第二天一早,纪山英请好假就带着宋临青出发了。

跟着宋临青走了一遭,他才发现这路有多难走,山花地的海拔也不低,但他到了西藏这边都难受,到了目的地,眼前是一片流石滩,遍地都是漂亮的绿绒蒿,在阳光下五彩缤纷。

宋临青牵着纪山英的手,走到那朵生在怪石下的美丽绿绒蒿旁,倒了酒摆了祭品,拜了三拜後,宋临青伸手摸着绿绒蒿的叶片,说:“爸,妈,这是纪山英,本来三年前就该带他来见你们了,发生了一些事,所以拖到今年才来。以後我们年年都会来看你们,你们不要再担心我,有纪山英,我要走的路皆是坦途,放心吧。”

叶子颤了颤,似是点头。

纪山英不会说漂亮话,他紧张地咽下一口唾沫,支吾了半天,说:“请爸妈放一万个心,我会爱宋临青一辈子,对他好一辈子,像你们养他那样尽心呵护他,让他依旧是养尊处优的少爷,苦我替他吃,我只要他享福。”

宋临青拍了纪山英一下,说:“没有苦了,笨蛋。”

纪山英眉眼舒展,脸上带着笑,弯腰亲了亲宋临青,说:“没有了没有了,宋临青又香又甜,哪里有苦味。”

七月,奥运会在希腊雅典盛大开幕。

岑林花顺利完成了学业,留在英国执教,陆陆续续也将宋临青资助她的钱还完了,狗儿也跟着她到了英国,在她任教的大学里继续深造,这些年她几乎没跟宋临青和纪山英联系,知道他们过得好,她也就没什麽遗憾了。

这次听说是纪山英的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她决定带着狗儿一起过去看,是想见宋临青,也是真正意义地跟他告别。

赛场内人声鼎沸,宋临青全都听不见,跟纪山英一样全神贯注,耳边是清楚的开跑枪声,以及纪山英矫健的身姿疾速掠过带起的风声,此後便一直空白,只有胸腔里的心跳声震耳欲聋。

十米,五米,最後一米——

“纪山英——!本次五千米长跑冠军是来自亚洲的纪山英,一只为长跑而生的强壮雄鹰!”

解说人员振奋人心的讲解很快就淹没在无尽的欢呼声中,宋临青耳边只有响彻山谷的鹰叫,看着纪山英那样酣畅淋漓尽情姿态,他想起了初见时野性肆意的纪山英,意气风发,少年蓬勃。

纪山英弯下腰,头顶戴上了橄榄枝,胸前坠下了一块沉甸甸的金牌。

他热泪盈眶,举起金牌环顾一圈,等不及合照,他长腿迈过了观衆席,冲到宋临青面前蹲下,把人紧紧抱在怀里,金牌贴着他们的心脏,被震得微微颤动。

“我做到了,我做到了……宋临青,我答应你的事做到了!我爱你……宋临青,我爱死你了!”

宋临青的理智也在此刻被巨大的欢喜震碎,他捧着纪山英汗津津的脸颊,低下头亲在那红润的唇上,一口不够,亲了好几口,又跟纪山英紧紧抱在一起:“我也爱你……纪山英,我最爱你了。”

他们甜蜜相拥的画面在大屏幕里展示,狗儿收回目光,垂下脑袋叹了口气。

是他不如纪山英,哪一方面都不如。

“还去见哥吗?”岑林花问。

狗儿慢慢直起身,看向屏幕中幸福甜蜜的两人,平静地说:“不去了。这样看着就好。”

岑林花拍了拍狗儿的肩膀,注视着屏幕说:“那我们就在这里,祝纪山英跟宋临青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狗儿抿着唇沉默了许久,只说:“祝哥幸福快乐。”

我永远爱宋临青。

後半句溺于连绵不绝的欢呼声中,从纪山英嘴里刻进宋临青耳朵里——

“我永远爱你,宋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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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好冰冷的天气,打字好慢,我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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