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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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阿呆(第4页)

林凌心头掠过一丝疑惑,却也下意识听从,转身走向了林深处的大竹子。

“够不够?”林凌将竹筒往地上一放,激起了一阵灰尘,沈念被这竹子的粗壮惊着了,凑过去敲敲竹筒壁,确认足够厚实,才犹豫着点了点头。

倒也没想过这竹子能大到这个程度,足有两尺余宽了,外头那三尺坑或许还得再加大些,他转念一想,也罢,不如焖煮改为炖煮兔肉,也更为方便食用。

他把竹筒内膜去掉,简单处理好放到旁边,洗净去皮的嫩竹笋被掰成合适长度填在筒底,再掏出那枚锋利的箭刃,着手开始处理兔子。

林凌悠闲靠坐在岸边的大石上,嘴里叼着一根泛着水光的竹枝,正无聊着,便被小仆人处理食材的手法吸引了目光,只见那小小的手捏着小小的三角箭刃,甚是合适,指间上下滑动,动作分明不快,但却十分干净利落,一套流程下来,兔子皮毛、骨头和筋都被一一剔除,再用流水冲掉血腥,分割成合适大小的肉块铺到竹笋之上。

四只大兔子并没有全部分割,沈念留下了一只,只掏空内脏和去除了毛发,用竹枝撑开,打算做成熏兔干,作为储备粮。

三只兔子分割出来得有十斤兔肉了,加上嫩笋,怎么地也该喂饱那只饕餮了吧,正趴在饕餮背上往林外离去的沈念默默地想。

调味仅有简单的盐,因为竹子霸道,竹林难生旁的草木,所以没有额外的小配料可供采摘添味,但兔肉里渗满了竹笋的清甜,竹笋又吸足了兔肉的油润,二者相辅相成,尽显了山野间最本真的鲜,简单纯粹又美味。

此刻的林凌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体面,竹筷在竹筒间翻飞如影,他埋首大快朵颐,只觉世间至鲜至美,全凝在这一锅热食里了。连先前一路风尘仆仆的奔波劳顿,也尽数抛诸脑后。

沈念捧着竹碗,轻轻吹走汤面上的腾腾热气,只小小抿一口,便烫得皱起眉头,再看狼吞虎咽竟半点不觉热烫的林凌,却是有点担心等下自己会否挨饿了。

林凌对这个小仆人各方面都十分满意,爱干净,不聒噪,手脚利落,还会做美食,心思良善,且身无牵挂,跟个小挂件一般提起就能走,实在完美。

既已认定以后要携着他走四方寻觅美人了,便得给他取个易上口的名字,林凌侧目看看正捧着竹碗出神的小孩儿,脱口而出:

“以后,便唤你‘阿呆’吧!”

......

hai

;药王谷还在石门紧闭严阵以待,却不知誓要抓捕的二人,早已远遁至百里之外了。

赤色骏马打了个响鼻,低头继续寻觅肥美的草叶进食,它已驮着重物奔行一日一夜,油亮的鬃毛被沿途尘土覆上一层灰翳,泛起了灰蒙蒙的哑色。

沈念手里握着一块竹片,努力地在硬实的土里掘着,直至挖出一个三尺余宽的圆坑才停歇,累得汗流气喘,也顾不上歇息,左右扫视一圈后,起身去收集散落的发黄竹叶竹枝,拢了偌大一捆,堆放在大坑附近,耐心地把枝叶折断撒入坑内,看似手法凌乱,但堆出来的形状却杂乱有章,在正中间留出了一个一尺宽的圆洞,笔直通向坑底。

见布置妥当,沈念用衣袖拭去额角汗珠,仰头望了望天色,估摸着那饕餮许久未回,想来收获定然不少。如今已入了秋,山野间的走兽忙着囤积脂肪以备过冬,肉质正是肥美的时候,只是未免油腻,还需搭配些蔬果来解腻才更为合适。想到这里,他便站了起身,选定一个方向,快步走进了竹林。

林凌手里拎了四只肥兔子,皆是他精挑细选的猎物,老的不要,瘦的不取,只只健壮油润,单只便有差不多七八斤上下。腹中空空催着他加快脚步,心情正畅快时,还没走出竹林,就见那小仆人在林间来回踱步,时不时蹲下身,不知在扒拉些什么。

“这是何物?”林凌凑了过去,见小孩儿费劲地折着泥地冒出来的竹尖儿,便开口问道。

沈念没有回头,虽然他没听着脚步声,但也习惯了林凌的神出鬼没,他的回答依然简净:“方竹笋,能吃。”

噢,小仆人果真能干,连荤素搭配都想好了。

见沈念满手泥污,他把两手拎着的兔子拼合至一边,空出一手弯腰搂起小孩儿细瘦的腰身,掂了掂,觉着这人竟还没那四只兔子沉,眉头不由得皱起,心里盘算着等下吃肉得多分他两口,便快步朝着刚刚发现的溪流方向走去。

沈念没半分挣扎,趴在林凌臂弯里,四肢悬空,瞧着竟和他手里拎着的猎物差不太多,只少了两只趁手的兔耳,其实这个姿势拱得他胃里发闷,可自己走路太慢,也只能默默忍着。

水声渐渐清晰,沈念艰难抬头,见清溪水流,眼睛也亮了起来,待林凌将他放下,便从怀里掏出干荷叶冲洗干净平铺在地,开始剥笋,边剥边问:“竹林深处可有更粗壮些的竹子?”见林凌点头,他才接着吩咐,“去砍一节回来,要大些的,越大越好。”

到底谁是谁的仆?

林凌心头掠过一丝疑惑,却也下意识听从,转身走向了林深处的大竹子。

“够不够?”林凌将竹筒往地上一放,激起了一阵灰尘,沈念被这竹子的粗壮惊着了,凑过去敲敲竹筒壁,确认足够厚实,才犹豫着点了点头。

倒也没想过这竹子能大到这个程度,足有两尺余宽了,外头那三尺坑或许还得再加大些,他转念一想,也罢,不如焖煮改为炖煮兔肉,也更为方便食用。

他把竹筒内膜去掉,简单处理好放到旁边,洗净去皮的嫩竹笋被掰成合适长度填在筒底,再掏出那枚锋利的箭刃,着手开始处理兔子。

林凌悠闲靠坐在岸边的大石上,嘴里叼着一根泛着水光的竹枝,正无聊着,便被小仆人处理食材的手法吸引了目光,只见那小小的手捏着小小的三角箭刃,甚是合适,指间上下滑动,动作分明不快,但却十分干净利落,一套流程下来,兔子皮毛、骨头和筋都被一一剔除,再用流水冲掉血腥,分割成合适大小的肉块铺到竹笋之上。

四只大兔子并没有全部分割,沈念留下了一只,只掏空内脏和去除了毛发,用竹枝撑开,打算做成熏兔干,作为储备粮。

三只兔子分割出来得有十斤兔肉了,加上嫩笋,怎么地也该喂饱那只饕餮了吧,正趴在饕餮背上往林外离去的沈念默默地想。

调味仅有简单的盐,因为竹子霸道,竹林难生旁的草木,所以没有额外的小配料可供采摘添味,但兔肉里渗满了竹笋的清甜,竹笋又吸足了兔肉的油润,二者相辅相成,尽显了山野间最本真的鲜,简单纯粹又美味。

此刻的林凌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体面,竹筷在竹筒间翻飞如影,他埋首大快朵颐,只觉世间至鲜至美,全凝在这一锅热食里了。连先前一路风尘仆仆的奔波劳顿,也尽数抛诸脑后。

沈念捧着竹碗,轻轻吹走汤面上的腾腾热气,只小小抿一口,便烫得皱起眉头,再看狼吞虎咽竟半点不觉热烫的林凌,却是有点担心等下自己会否挨饿了。

林凌对这个小仆人各方面都十分满意,爱干净,不聒噪,手脚利落,还会做美食,心思良善,且身无牵挂,跟个小挂件一般提起就能走,实在完美。

既已认定以后要携着他走四方寻觅美人了,便得给他取个易上口的名字,林凌侧目看看正捧着竹碗出神的小孩儿,脱口而出:

“以后,便唤你‘阿呆’吧!”

......

hai

;药王谷还在石门紧闭严阵以待,却不知誓要抓捕的二人,早已远遁至百里之外了。

赤色骏马打了个响鼻,低头继续寻觅肥美的草叶进食,它已驮着重物奔行一日一夜,油亮的鬃毛被沿途尘土覆上一层灰翳,泛起了灰蒙蒙的哑色。

沈念手里握着一块竹片,努力地在硬实的土里掘着,直至挖出一个三尺余宽的圆坑才停歇,累得汗流气喘,也顾不上歇息,左右扫视一圈后,起身去收集散落的发黄竹叶竹枝,拢了偌大一捆,堆放在大坑附近,耐心地把枝叶折断撒入坑内,看似手法凌乱,但堆出来的形状却杂乱有章,在正中间留出了一个一尺宽的圆洞,笔直通向坑底。

见布置妥当,沈念用衣袖拭去额角汗珠,仰头望了望天色,估摸着那饕餮许久未回,想来收获定然不少。如今已入了秋,山野间的走兽忙着囤积脂肪以备过冬,肉质正是肥美的时候,只是未免油腻,还需搭配些蔬果来解腻才更为合适。想到这里,他便站了起身,选定一个方向,快步走进了竹林。

林凌手里拎了四只肥兔子,皆是他精挑细选的猎物,老的不要,瘦的不取,只只健壮油润,单只便有差不多七八斤上下。腹中空空催着他加快脚步,心情正畅快时,还没走出竹林,就见那小仆人在林间来回踱步,时不时蹲下身,不知在扒拉些什么。

“这是何物?”林凌凑了过去,见小孩儿费劲地折着泥地冒出来的竹尖儿,便开口问道。

沈念没有回头,虽然他没听着脚步声,但也习惯了林凌的神出鬼没,他的回答依然简净:“方竹笋,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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