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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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1页)

钱闪闪这才晃着酒杯,懒洋洋地说:“我的意思是人家一个不到十六岁就出来赚钱的小姑娘,凭本事富起来的,有什么好嘲的?”

顾西穗听到“十六岁”那个词就笑了起来,看了刘灵一眼,刘灵则指了指手机,顾西穗凑过去,才发现刘灵不是在录音,而是一段一段都发给了兔总裁。

兔总裁没回复,手机屏幕上方缺一直显示“正在输入中”。

钱闪闪继续说着:“不过也是她自己脑子有毛病,非要学别人包装什么白富美,厂妹出来的就是厂妹出来的,一不偷二不抢的,有什么丢人的?这会儿不是刚好流行消费降级吗?我要是她,就转型去做省钱博主了,这个她肯定擅长——等等,你们俩在干嘛?”

“已经都发过去了。”刘灵幸灾乐祸地收起了手机,钱闪闪气愤地说:“天天在我这里白嫖!”

众人都笑,唯独永远慢半拍的candy突然问:“嗯?你们在说什么?发给谁了?”

外面依然是风大雨大的,顾西穗则晃着手里的杯子,看着一对情侣走进来。

两个人穿着都很入时,女生手里拎着的却是一个淘宝原创店的软皮包,市价300块。但看她那件大衣和皮靴就知道,她绝非买不起更贵的,她只是不在乎而已。

放下对品牌的追求是需要时间和经验来养的,这个过程里必然会花大量的冤枉钱、走过许多弯路,才终于能想明白,包只是个包。

很多人对富人的想象还停留在买最贵的东西、吃最贵的食物上面,但顾西穗家里经济状况最好的时候,爸爸也只爱喝农家酿的青梅酒,开好久的车到山里,穿过延绵起伏的森林与农田,之后从亲戚那里搬好几桶放后备厢。

那种十斤装的塑料桶,廉价而粗糙,顾西穗纳闷地问:“干嘛每年都要大老远地来拿酒啊?”

“你妈爱喝。”顾西穗的爸爸笑着说:“她酒量不好,还学着别人喝酒,这个酒度数低,又甜,正合适。”

其实顾西穗的家境也算不上特别好,在广东省这样一个到处是土豪的地方,根本谈不上什么有钱。

但她父母还是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了。

她跟她母亲,都没有缺过物质享受,家里刚富起来的时候,她爸爸也学着别人给妈妈买包,买首饰,买护肤品。可是她妈妈不是用来装菜,就是用来装顾西穗的作业。

有一天顾西穗跟妈妈两个人在外面逛街,顾西穗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东西,一直想吐,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妈妈就打开了那几年还一息尚存calvinklein,拿出了钱包和钥匙等重要物品后,就说:“你先吐这里面。”

晚上她在水池边刷着那个白色牛皮包,爸爸在一旁大笑:“六千块一个包!你倒好,当垃圾袋用了!”

“那能怎么办嘛?岁岁就是想吐!”顾西穗的妈妈还在心疼着钱,一跺脚,说:“哎呀!刷不干净!”

爸爸就道:“再买一个不就行了!不就是个包嘛!”

“我就喜欢这个包!”

……

要回忆的时候,顾西穗才发现,她是从那个时候喜欢上包的。因为可以避免当众呕吐,包便给了她体面和安全。

从此之后,她走到哪里都要背个包,七八岁的一个小小人,学着大人的样子,光有个书包还不够,手里还要再拎一个,虽然也不知道用来干嘛,但只要有了,她就不怕想吐的时候找不到地方了。

二十年过去后,她才发现给她安全感的不是包,而是她父母。她母亲给她示范了一个名牌包的正确用法,他父亲则说出了包的本质:不就是个包嘛!

红泥小火炉。

如果说那支葡萄酒让她想起了什么的话,那么大抵就是那些温馨的日子,有酒有火,有吵闹有玩笑,冬天的晚上他爸爸总是搓着手回来,让她妈妈烫一壶黄酒,放点姜丝、话梅,喝了暖和。

第14章中国人其实只有一种宗教,既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拜物教,也不是什么消费主义,而是好日子教。

中国人其实只有一种宗教,既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拜物教,也不是什么消费主义,而是好日子教。

只不过是,大家穷太久了,不知道什么是好日子,资本主义恰好提供了一套成熟的生活方式,于是就都先拿来用了。

顾西穗想起她第一次逛商场,是广州的友谊百货,第一次看到那么漂亮的地方,那么多的服务人员,店里明亮而璀璨,空气种还有香香的味道……顾西穗紧张又惊讶,小心脏扑通扑通乱跳,紧紧拉着父母的手,唯恐自己会被人海淹没。

那也是她第一次乘坐扶手电梯,第一次通过旋转门,第一次看到柜台,第一次发现买东西原来可以不用讨价还价,为了几块钱大打出手……

高级这个词就这样以一种具象的画面在她面前展开,如同徐徐打开的画卷,又如同爱丽丝仙境一般,到处都是亮晶晶的、玲琅满目的、发着光的。

她是在广东沿海一座小城市长大的,那个地方叫阳江,既没有火车站也没有飞机场,到广州,要坐五六个小时的大巴。

对那时候顾西穗来说,去一趟省城跟朝圣似的,一年能去一次,她就可以从年初撑到年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力求做到最好,这样,父母才会带她去广州。

跟财大气粗的珠三角不一样,阳江其实是个挺穷的地方,连像样的产业都没有,人们就在日复一日的烈日之中望着大海默默绝望,根本想不到出路。

而顾西穗的父亲却抓住了时代赐给他机会,成为鼎鼎有名的顾老板,虽然,他只是个卖鲍鱼的。

曾几何时,鲍鱼在中国人心目中也是个奢侈品,都是旧港片造成的印象,吃鲍鱼,喝xo,戴劳力士……到处都是金灿灿的,充斥着粗糙的金钱气息。

顾老板的发家史很简单:顾西穗出生,为了养活老婆孩子,他只好到处去打工,知道香港工资高,就跑去香港做厨房学徒,后来又跟着师傅辗转去了北方。

那时候,海鲜大酒楼这五个字,可比什么米其林黑珍珠之类的奢华多了,改革开放初期,大部分人也都没见过海鲜,顾常顺做饭做得一般,脑瓜子倒是转得很快,见自己家乡到处都是的海鲜居然这么值钱,就带着辛辛苦苦攒的几万块钱回来,决定创业了。

他也不干别的,就倒卖海货,在那个绝大部分阳江人都听不懂普通话的年代,顾常顺带着几个人,天天背着鲍鱼干、鱿鱼干、干贝、干牡蛎到处推销,凭借着一点广东口音的普通话优势,和在厨房后台攒的工作经验,居然还真给他做成了。

几年后,顾常顺就成了顾老板,渔民都指望他能进自己的货,后生仔则指望着他能给个工作。

一时间,顾老板也算是个风云人物,住着小洋楼,开着小轿车,连带着顾西穗都矜贵了起来,成了十八线乡土城镇小千金。

但海货生意注定他体面不起来,走到哪儿都带着一身海腥味。

顾西穗肯定她小时候是个极不懂事的女孩子,每逢父亲回家,都捂着鼻子跑开,坚决不肯跟他亲近。倒是顾常顺自己先自卑了,总是讪讪地笑,想尽一切办法补救,一开始是空气清新剂,然后是廉价香水,后来什么男士除汗剂之类拼命往身上喷,却适得其反,只会让那个气味越来越诡异。

——以至于后来有人说顾西穗矫情做作什么的,顾西穗都自嘲地说:“我现在这算什么,你根本没见过我更欠扁的时候,差不多是我自己都想给自己一巴掌的程度。”

那是她从小学到高中阶段,见过了更大的世界之后,她就无法忍受阳江了,无法忍受在路边摆摊卖鱼的小贩,以及充斥着涤纶、染料、以及充斥阳江话的服装店……

整个青春期,她净忙着幻想和自恋了,什么叛逆啦早恋啦之类的行为都看不上,自认为是迪士尼在逃公主,看谁都不顺眼,一门心思幻想着自己将成为一个精致优雅高贵的女人。

然后《穿prada的女魔头》出现了,《杜拉拉升职记》出现了,《小时代》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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