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日后,子夜。
岐山城外十里,废弃的炭窑。
李刃到达时,深处已有微弱的火光在晃动,映出一个沉默盘坐的人影。
他无声落地,靴底碾过碎炭,出极轻的嚓响。
那人闻声,嘶哑道“来了。”
李刃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目光扫过对方被火光勾勒出的轮廓。依旧是那身不起眼的深色衣物,但今日他并未刻意遮掩。
火光渐起,照亮了此人的面容。
是桓隐。
但又不完全是隐潭寺的扫地僧。此刻他脸上狰狞的疤痕在灯火下更显深刻,皮肤皱缩粘连,早已毁去了原本的样貌。
李刃单刀直入。
“我要一具女尸。”
桓隐抬起眼皮“女尸?”
真是莫名其妙的要求,他清清白白的身份从哪儿给他找个女尸?
“十六七,身量……跟楚怀珠差不多。”李刃顿了顿,“要新鲜,不能是病死的,最好有点意外伤,烧过之后还能辨出大概。”
桓隐沉默了片刻“哪儿去给你弄这么合适的女尸?”
“乱葬岗,新坟,或者……”李刃声音没什么起伏,“你自己想办法,你手下应该不缺刚死的人。”
“你要做什么?”桓隐问,但话一出口,他就明白了,“倒是个好法子。”
李刃没回答,算是默认。
只有这样,楚怀珠才能真正从新朝的追索名单上消失。
一个死在意外火灾中的前朝公主,探子就不会再把目光投向南方,投向一个叫江持玉的普通商妇。
他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抛了过去。
桓隐抬手接住。
那是一支簪子。赤金为底,累丝镶嵌着细密的珍珠和红宝,缠枝莲纹繁复精美,蝶身为头,嵌着猫眼石,在火光下流转着奇异的光泽。
这是怀珠唯一没当掉的饰。
桓隐的手指缓缓摩挲过冰凉的簪身,指尖有极细微的颤抖。
“她答应了?”
“我拿的。”
桓隐轻叹一声,将那支簪子紧紧攥在手心。
“……好。”
“多久能办妥?”
“三日之内。”桓隐看向他,“流民所死个把身份不明的女子,不稀奇。”
李刃点头,拍了拍衣摆沾上的炭灰。
“你还要继续当扫地僧?”他问。
桓隐摇头。
“不,”他的目光望向远方,“我要去南境。”
“南境?”
“王粲之还在戍守南境。新帝登基的消息,驿道传得慢,如今才传到边军。他……未必肯认这道圣旨。”
王粲之,镇南大将军,楚怀珠的亲舅舅,统领二十万边军。可惜的是少年时便被逐出王家,族谱都没他一个影子,算不得王皇后母族。
李刃挑了挑眉,“都是你的事了。”
于他,于楚怀珠,都没有干系。
他身影一闪,便融入了夜色,消失无踪。
回城的路上,天光渐亮。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