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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双膝一软,直接跪倒,一边堆起讨好的笑,一边抬手狠扇自己耳光:
“狗爷……不,爷!我们错了,真错了,求您饶我们这一回,再也不敢了!”
“疯狗”的目光在两人身上缓缓扫过,慢慢收了架势,却依旧蹲在地上,朝乞丐伸出一只手,掌心向上。
乞丐慌忙摸遍全身,苦着脸:“爷,今儿运气差,什么都没讨到,实在没东西孝敬您,要不下次……”
“穿的,给我。”
“疯狗”指了指他身上那件打了补丁、还算齐整的旧衣,声音缓慢开口。
沙哑,僵硬,像久病初愈,又像长久不曾说话,早已忘了如何言语。
乞丐心疼不已,但还是麻利褪下衣服,丢了过去。
趁“疯狗”接衣的空隙,他连滚带爬扶起麻子,爬上壕沟,头也不回地逃了。
“疯狗”嘴角微咧,抓起衣服,钻进一处坑洞。
那是依着沟壁掏出来的狗洞,爬过一段窄小甬道,内里是一方丈余大小的空间。一边铺着稻草,一边墙上挂着些“口粮”,另一面墙上开着三个仅容一人爬过的洞口,不知通向何方。
她将怀中的飞禽取出,挂在墙上,随即坐到稻草上,脱下身上破烂不堪的旧衣,飞快换上刚得来的“战利品”。
那件乞丐穿略显紧小的衣服,落在她身上,反倒有些松垮。
年纪尚轻,又常年食不果腹,她的身形单薄纤细,女子特征并不明显,可那绝不是男子的身体。
就是这样一个单薄少女,却是这片地界上,乞丐们闻之色变的“疯狗”。
谁能想到,凶名赫赫的“疯狗”,竟是个姑娘。
可谁又会在意。
别说是男女,便是死活,又有谁会放在心上?
陈国境内,乞丐比野狗多,乱葬岗比村落更长。
谁会去关心一个住在乱葬岗旁、狗洞之中的乞丐,是男是女。
起初只是几个误入此地的乞丐在她手上吃了大亏,想当然地当她是男子。时日一久,以讹传讹,附近的乞丐就都理所当然把她当成男人。
而这一切,“疯狗”本人一无所知。
就算知道,她也不在乎。
她自记事起,便大多是一个人。
乱葬岗多蛇虫鼠蚁,偶尔能寻到野果,足够她活下来。
约莫五六年前,她在乱葬岗捡到一个奄奄一息的女孩。
靠着一身从野狗身上学来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直觉,凭着灵敏的鼻子寻来草药,竟把人救了回来。
女孩的出现,唤醒了她许多模糊的、属于“人”的记忆。
她们开始用语言来沟通。
最初,她笨拙不堪,足足花了大半年,才把话说利索。
后来某天,女孩说要回家,说回去求家里,把她也一并收留,总住在这样一个地方,终究不是办法。
分别那天,她把所有食物都给了女孩。
可女孩,再也没有回来。
她记得女孩身上的味道,记得女孩叫杏花。
而杏花,叫她:“姐姐。”
她没有名字,没有爹娘,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几岁。
杏花在时,两人一起推算过。
今年,她应该十五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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