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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絮目视前方,眼角余光却没闲着,瞅见其中一人的脚,故意踢上去,旋即“哎呀”一声,酒水抛洒,酒坛子摔了,身形也稳不住了,眼看就要跌倒在地。
突的,一只手攥住她的手腕,稳稳地扶住她。
他那掌心,就像粗糙的砂砾地面,皮又硬又厚,光是贴着兰絮手腕,就又痒又磨人的。
她颤巍巍抬眸,撞进秦放眼瞳之中。
男人分明看清她的把戏,眼中带着戏谑:“这戏折子,我不是第一次见。”
兰絮:“……”
下一刻,只听得外头一阵喧哗,两个总旗押着客栈老板和老板娘,踢门而入:“大人,人我抓来了。”
原来,兰絮刚提酒坛到大堂,老板和老板娘就拿着一包细软,跑了。
但不说兰絮,就是其余锦衣卫,竟也没发现,秦放早就令人蹲守着。
老板指着兰絮:“不是我们下的毒,是她!”
兰絮怔了怔,惊讶万分:“张伯父,你怎么说这种话,酒里竟是有毒么?”
秦放身旁的锦衣卫,立时亮出刀来。
秦放冷冷一笑,问那张老板:“你分两年,在养生堂买了八回砒霜,这事,不用我帮你回忆吧?”
一瞬,老板脸色惨白。
秦放又说:“这姑娘不过上个月初七来做帮工,况且我们都还不晓得是否有毒,你就笃定酒里有毒,不打自招。”
兰絮倒是惊奇地看了秦放一眼。
这人还是个青天大老爷呢?
没有狡辩的余地,张老板破口大骂:“你们这群不得好死的……”
话没说完,一总旗上去邦邦两拳,把他打得面部凹陷,鼻血横流,一命呜呼。
那老板娘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猛地挣脱锦衣卫的束缚,舔起兰絮摔打在地的酒水。
不过一瞬,她翻着白眼,口吐白沫,魂归西天。
余下总旗们也没了吃酒的兴致,踹翻桌椅,骂了句“狗日的”,四五人去后厨里间搜查,四五人跑上楼,要抓老板的“同党”来审,夜宿此客栈的百姓叫苦不迭。
一时,偌大的大堂,就剩兰絮和秦放。
兰絮看着不远处的尸体,喉咙猛地动了动,别过眼。
秦放瞧她,笑了声:“害怕?”
兰絮侧首,露出一截白皙细腻的脖颈,并没有回他的话。
秦放眼神一黯,不由想起,方才攥住她的手腕的触感。
去年,他升千户时,周佥事送了一块羊脂玉,又软又滑嫩,仿佛多摸几下,他手上的疤痕、厚茧,就会划坏它。
所以他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只偶尔得空,拿出来也不敢多把玩。
秦放捻了捻指尖。
一时,他瞧她顺眼几分,便看她方才洒了酒水在衣襟处,秋季衣裳就算厚一些,湿了也不成体统。
秦放便脱下蓝色外袍,搭在兰絮肩上,他外袍宽大,轻易就将兰絮裹了起来。
兰絮愣了愣。
秦放毫不掩饰目光中的攻击性:“衣服暂且借你,来日,我会来取走。”
饶是表面上,他认为兰絮是无辜牵涉,但对她依然充满警惕与防备。
给她衣裳,就是变相警告她别乱跑,他会盯着她。
兰絮缓缓呼出一口气。
什么青天大老爷,分明就是多疑臭男人,拿衣服当标记呢。
她撇下身上的外袍,双手递给他。
秦放挑眉。
反正都是得罪,兰絮低头,声音冷冷清清:“不是飞鱼服,我不要。”
秦放:“……”
如今这时代,并非所有锦衣卫都能穿上飞鱼服,只有中正三品,以及皇帝御赐,才能穿飞鱼服。
这是故意把他话语里的“取走”曲解成“娶走”,兼嫌他官阶低。
秦放却不恼,世人皆畏飞鱼服,独她想要。
他也对飞鱼服志在必得。
于是,他放声大笑:“不错,我这棉袍,是比不上飞鱼服!”
兰絮本以为自己把他得罪狠了,但看他如此笑,有些搞不懂气运之子在想什么。
紧接着,秦放抓走自己的衣服,重新披在自己身上,对兰絮挥挥手:“我且先放你一回。”
既然得了机会,兰絮连忙福身:“多谢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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