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空中血雾弥漫。
大地是一片漆黑之色。
在那擎天牢笼当中,一名白袍男子竟是显得有些呆滞。
听叶秋白所说。
他的师尊应该不是上古时期的人,同时,又是一个极懒之人。
男子想。
能够将天魔九剑的后五剑推演而出,并且将所有缺点都给弥补的人。
不应该是一个上斩仙魔,下斩狱鬼的剑圣么?
还有。
懒得自己做饭是什么意思?
到了这个境界,都已经能够辟谷,就算上千年不吃饭都不会感觉到饿啊!
白袍男子不禁无奈摇头,道:“你这样,我都不知道该将什么传承给你了。”
男子琢磨一生的剑道,全部包含在天魔九剑当中。
如今都被别人全部推演完了。
而且还更加完善!
他还传个什么?
“对了!”
白袍男子似乎想起了什么,拿起了手中的漆黑长剑。
“既然天魔九剑你已经不需要了,那就将这把剑交给你。”
叶秋白看向男子手中的漆黑长剑。
长剑无锋,但是却有着一股让人难以察觉的暗黑魔气在上面萦绕!
无锋胜有锋!
是一把充满了魔性的剑!
恐怕如若是普通剑修来掌握,会被瞬间被这股魔性支配吧……
白袍男子目露爱惜之色,如同看待情人一般,轻轻抚摸着手中那柄漆黑长剑,说道:“此剑名,暗魔,品阶,应该在天阶巅峰宝器,可惜暗魔没有剑灵,如若有剑灵,便能化作灵器”
宝器,顾名思义,极其宝贵。
但是却没有灵。
武器一旦有灵,便会脱离宝器范畴!
是为灵器!
“这把剑,你师尊应该是拿不出的吧。”
白袍男子的脸色骄傲。
这可是他以身蕴养了数千年的剑。
已经达到了宝器的巅峰!
叶秋白接过这把暗魔,确实是一把好剑!
最重要的是,这柄暗魔是如今他能够驾驭的剑,还能够完美契合天魔九剑。
用这柄暗魔使出天魔九剑,威力也会上涨三到四成!
可是,相比于青云剑,恐怕还是差了不少距离……
似乎是看到了叶秋白为难的表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夜荒唐,陆景淮被媒体堵在酒店门口,他不得已娶了顾倾尘。一年後,白月光在国外杀了人,需要替罪羊去坐牢,他毫不犹豫把她推出去。五年牢狱之灾,回国後,他决心好好跟她过日子,她却把离婚协议放在他面前,签了它,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他悔红了眼,她却再不看他一眼。得知当年乡下那个白白胖胖温暖了他整个黑暗日子的人是她,他更是悔不当初,痛苦难抑。人人都传陆家二少天之骄子不近人情,他却跪在她脚边,像个虔诚的信徒,顾倾尘,从始至终我爱的都是你。求你,再爱我一次好不好?...
林书音一觉穿越到七零年代,成了十八岁读高二的学生,即将迎来毕业。她很愁,愁工作,这个年代,没有工作就得去下乡,她不想下乡!突然眼前出现弹幕讲真的,林书音你还不如去下乡呢,去下乡了就认识不到你那渣男老公周建国了,也不会有後来的事。唉!林二姐命运实惨,出嫁前爹不疼娘不爱,出嫁後老公是家暴男,最後还跟她亲妹搞在一起,俩人活生生把她气死了!林书音?她这才知道自己穿剧了!穿进了一本叫林家儿女的家庭伦理剧书中她在林大姐介绍下,嫁了厂长儿子周建国,有钱人家,刚开始过挺好,周建国给原主和她弟都提供了工作,以及一系列好处,例如给林大姐大姐夫升职,给林父林母高额彩礼等。但是好景不长,周建国出轨还家暴,最後跟原主妹妹搞在一起,俩人活生生把原主气死了!林书音只有这两条路?要麽下乡?要麽嫁人?系统No,还有一条。任务一去救落水的小孩,宿主你会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林书音进了部队文工团。任务二找个男人结婚,奖励一万元。为了爱(不是)林书音在部队找了人品值100的兵哥哥结婚了。只是,眼前的弹幕是怎麽回事?男主沈观南结婚了,我们女主怎麽办?...
...
融合了多部经典恐怖片的全息游戏上线,卡莉摩拳擦掌,颜值拉满,家世拉满,财富拉满,通通拉满,她要在游戏里放飞自我了左边邻居家有安娜贝尔,右边邻居小孩抱着持刀娃娃说它叫恰吉。收个快递里面是没舌头的木偶。她张口长得太丑,闭口长得太挫。住个酒店有双胞胎和她打招呼。她开心的拍照打卡。梦中遭到恶鬼狂野追杀。她一边跑嘲笑对方秃头。但随着她在作死的大道一路狂奔,她逐渐意识到不对了,说好的恐怖游戏呢?某些怪物头顶不断冒爱心是怎么回事啊出现在她床上的人偶手里拿着一张纸你要遵守约定,给我晚安吻。稻草人伸出干枯树根卷住她脚踝我会守护你,为你驱赶一切入侵者。许愿盒中的恶魔向我许愿吧,我会完成你的所有愿望,而你只需要付出你的灵魂,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水床显露人形轮廓,看不见的身影紧紧抱住她,三角头手持砍刀在黑暗中为她消除一切危险。他们是疯狂阴暗偏执的怪物,他们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只有对她的爱。把恐怖游戏完成恋爱游戏的卡莉怒而卸载游戏,但她不知道的是,这其实并非游戏,而是两个世界融合的异象,随着她的离开,她圈养的那些乖巧怪物瞬间进入了暴走状态。人外邪神切片万人迷偶尔修罗场酸爽狗血满天飞XP混乱的产物,偶尔也想搞点七型的恋爱。...
末世背景,受是只变异小丧尸,可可爱爱,还有脑袋。除了身子很凉,胳膊有伤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正经丧尸。他自己也觉得在丧尸大群里,显得特不合群。别的丧尸啃肉舔血爱咬人,可小丧尸却饿着肚肚,觉得人血明明好臭。他饿到委屈,想干脆死了算了。可那些杀丧尸的人类小队,都好凶残,小丧尸是只爱美的小丧尸,他不想被爆头。某天,丧尸群集体猎食,围住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男人靠在树上,冷眸透着戾意,薄唇咬起手背绷带小丧尸眼睛一亮这血真好看,不,是这白大褂真香甜!遂,冲进丧尸群,挺着小身板挨了顿打,把男人抢回了窝。后来。再又一次偷偷陪着男人执行完任务后。小丧尸拽着男人的白大褂,可怜巴巴你,你可以让我舔一口吗?男人垂眸看着这张白嫰又乖的小脸,沉默。小丧尸失落摸着瘪肚肚,吸了一下鼻子。他好饿,每天挨饿的滋味,实在让他扛不下去了。那,那我换个请求叭。你可以鲨了我吗?我不想在被当个小怪物了。小丧尸蹲在地上,委屈到啪嗒啪嗒掉眼泪要先打麻醉剂,再鲨掉。男人…男人低叹一声,将哭的满脸泪的小丧尸拉进怀,咬开绷带,似投降,又似诱哄没有麻醉剂。我的血,都给你。*1v1,甜。*ps丧尸崽崽不会把血当主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