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幕之中,视频继续播放着。
曹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所信任的四位心腹之中,早就已经暗藏了来自司马昭派来的内奸。
侍中王沈和散骑常侍王业两人,刚刚离开曹髦身边,就立刻来到了司马昭的府邸,将此事告密给了司马昭。
画面中,端坐上首的司马昭闻言,不由好笑。
“咱们的那位魏王,竟然也有这般心气胆识,敢要挑战我了?”
司马昭环首四顾,看向一旁的幕僚们,淡淡道:
“好了,那就点齐兵马,去给咱们这位魏王见识一下,如今真正执掌大魏的精锐力量吧!”
司马昭急调贾充等人,率领兵马拦截曹髦所部。
画面一转,已经是司马家府邸的外围大街上。
曹髦看着不停云集而来的司马氏兵马,面沉如水,一颗心跌到了谷底。
身旁,一名禁卫将军面带惊慌。
“大王,司马氏逆贼已然有了防备,如何是好?”
曹髦一咬牙,冷声道:
“为今之计,只有死中求活!”
“诸位,且随孤攻下司马府邸,能取下司马昭首级者,孤封其国公,许世世代代荣华富贵不断!”
紧接着,曹髦就带着身边的八百甲士,对司马昭府邸发动了进攻。
只见箭矢犹如飞蝗一般,从街道和府邸的围墙上射出。
曹髦身边的八百甲士,以一个惊饶速度减少着。
贾充等人又率领司马氏兵马杀出,从两旁进行突袭。
不过半个时辰,曹髦身边八百甲士已然损失殆尽,就连曹髦本人也被司马氏的军队团团包围。
曹髦手持长剑,乱砍乱劈,一旁的司马氏兵马将他的马车包围,但却又顾忌曹髦魏王的身份,不敢伤其一根汗毛。
远处,正注视着这一切的司马昭见状,脸色顿时变得阴沉起来。
“混账!只不过是第二个汉献帝罢了,尔等身为我司马家僚属,竟然连这点事都下不了手?”
司马昭环顾四周群臣,想要找到一个主动请战出手的人。
群臣一片默然,纷纷移开目光,不敢和司马昭对视。
司马昭越发愤怒,一把揪住了身边一名心腹。
“去,告诉贾充,不必犹豫!”
贾充就在曹髦的车驾面前。
曹髦死死地盯着贾充,怒吼道:
“贾充,尔乃我大魏臣子,难道今日竟然弑君?”
“若尔当真行此举,将来贾氏必然被夷平三族,不得好死!”
贾充闻言,心中也是踌躇不已。
就在此时,一名司马昭心腹飞速而来,和贾充耳语几句。
“晋公了,若你为晋公排忧解难,将来贾氏便是大晋王朝的外戚!”
贾充一咬牙,终于下定决心。
“成济,还不动手!”
在贾充身旁,舍人成济毫不迟疑,上前一枪就洞穿了曹髦的胸膛。
曹髦瞪大眼睛,看着透过胸膛的枪尖,张了张嘴,气绝身亡。
司马昭本以为,只要杀了曹髦,事情便会一了百了。
那些对魏国心中还带着些许期望的臣子,会从此断了心思,一心一意地跟随司马家。
然而,他想错了。
魏国王宫大殿之中,司马昭召集群臣议事。
气氛安静得可怕,大臣们安静地站在原地,没有任何人开口。
司马昭干咳一声,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