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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予玫最终还是没有搬进学生宿舍,不是因为她改变了主意,而是因为第二天早上,陆书凯出现在了她的门口。她开门的时候,手里还拎着行李箱,一夜没睡,她的眼睛挂着大大的黑眼圈,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有干涸的泪痕。陆书凯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口挽到小臂,手里提着一个纸袋,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下巴刮得干干净净,看起来像是刚从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模特。他的眼睛下面有一圈淡淡的青色,他也没睡好。他看了一眼她手里的行李箱:“你要去哪儿?”“搬走。”“搬去哪儿?”“学校宿舍。”陆书凯沉默了一会儿。他把纸袋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伸手接过了她手里的行李箱,他的手指碰到行李箱拉杆的时候,孟予玫的手本能地往后缩。“今天是星期六,学校没有老师办公。”“我知道,所以我先住酒店。”“先吃早饭,吃完再说。”纸袋里是粥和包子,还是热的,从她最喜欢的那家粥店买的,从这里开车要四十分钟,孟予玫看着那碗皮蛋瘦肉粥,粥面上撒着细细的葱花和油条碎,跟她以前每次宿醉醒来时吃的一模一样。她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她喜欢这家的。粥很好喝,糯米煮得软烂,皮蛋切成小块,瘦肉撕成细丝,每一口都是熟悉的味道,她喝了一半,眼泪掉进了碗里,。陆书凯坐在对面,看着她落泪,纠结了一下开口道:“予玫,昨天晚上的事,我想了一夜。”她没有抬头,继续喝粥。“我不应该那样做,你说不要的时候,我应该停下来,我没有停,这是我的错,没有任何借口。”孟予玫喝了一勺粥,她没有说话。“我从小到大,想要的东西都能得到,房子、车子、生意、人……只要我想要,没有拿不到的。所以我太会控制自己,但你不一样,你不是一样东西,你是我的女朋友,我应该尊重你,应该等你准备好,而不是……”“你知道那句话有多伤人吗?”“我知道,予玫,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孟予玫纠结了一下,她目光看向陆书凯,如果昨天晚上对方强行想要,她根本无力抵抗,随后低头看了看碗里凉掉的粥,陆书凯是现在对她最好的人了。“我不搬了,但是,你不能再那样了,如果你做不到,那我们就到此为止。”“好,我答应你。”那天晚上,陆书凯没有留在公寓里,在门口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嘴唇轻轻碰了一下,如同蜻蜓点水一般。“晚安,予玫。”“晚安。”门关上了,孟予玫站在玄关,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他亲过的地方有一点点温热,跟那天晚上他手指留下的灼热完全不同。她把行李箱拖回卧室,把衣服重新挂进衣柜里,毛绒兔子从箱子里被解放出来,放回了枕头旁边。她躺在床上,抱着兔子:“兔子,我是不是太容易心软了?”她翻了个身,把兔子搂紧了一点:“可是他对我很好,再看看吧,如同他还这样,我就走了,不理他了。”接下来的两周,陆书凯像是换了一个人。他的手不再乱动了,散步的时候,他把手插在自己的口袋里,在电梯里,他站在她旁边,保持着大约十厘米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不会碰到。孟予玫的心一天比一天软,她开始觉得,那天晚上的事也许真的只是一个意外。孟予玫开始主动去握他的手,在等红灯过马路的时候,她把手放进他的掌心里,他的手指合拢,握紧,她的手在他的掌心里显得很小,骨节分明,指尖微凉,他把她的手握了一会儿,然后松开,换成十指相扣的方式。她的手指跟他的手指交错在一起,掌心的温度交融。“谢谢你等我。”有一天晚上,孟予玫靠在陆书凯的肩膀上,声音很轻。他低头看了她一眼,嘴唇碰了碰她的发顶。“应该的。”那一刻,她觉得陆书凯是一个好人。她不知道的是,陆书凯在一个匿名的论坛,在“情感”板块发了一个帖子,帖子的标题是:《跟女朋友交往两个月了,想进一步,是不是太快了?》帖子内容他写得很克制,说自己跟女朋友感情很好,两个人都二十出头,女朋友之前有个前未婚夫,因为女友家里家教非常严,所以未婚夫没有碰她,她的初吻是他,女朋友非常保守,一开始连搂下腰都要哭,都会生气,他说自己很尊重她,一直没有强迫她,但交往两个月了,他觉得自己准备好了,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也准备好了,他问网友:交往两个月想做爱,是不是太快了?发完帖子之后,他去洗了个澡,等他回来的时候,帖子已经有了几十条回复。他一条一条地看。点赞最多的那条回复是:“两个月了还快?兄弟,你是不是太老实了?我跟女朋友交往当天就去了酒店,现在在一起三年了,感情好得很,这种事没有标准时间,关键是两个人是不是都愿意,你女朋友不愿意,那是她的事,不是你的问题。”陆书凯看着这条回复,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下一条:“两个月?我跟现任是第三周发生的,前任是第二周,说实话,交往两个月还没做的,要么是男的太怂,要么是女的对你没兴趣。你女朋友是不是根本就不喜欢你啊?”再下一条:“楼主你是不是太卑微了?你女朋友不愿意就不愿意呗,你急什么?又不是找不到别人。”这些评论的语气大多是轻蔑的、不耐烦的、带着一种“你怎么这么窝囊”的居高临下,但也有几条稍微温和一些的:“两个月确实不算快,但你女朋友没经验的话,她害怕是正常的。你要给她安全感,让她觉得跟你做这件事是安全的、舒服的,不是被强迫的,慢慢来,别着急。”这条回复只有两个赞,相比之下,那些“当天就去酒店”的回复有上百个赞。陆书凯把帖子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又翻了一遍,他的目光在每一条回复上都停留了一下,像是在做市场调研,他想看看主流意见是什么,看看大多数人的底线在哪里。他没有回帖,没有追问,没有替自己或者孟予玫辩解,他只是安静地看完了所有的回复。看完后,陆书凯站起来,走到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夜景,盛海市的灯火在他的脚下铺展开来,像一张巨大的、缀满珠宝的华丽地毯,他站在高处,俯瞰着这一切,觉得自己和孟予玫的进展实在太过缓慢了,他之前留学交往过得女友哪一个不是很快被他睡到,而孟予玫连搂个腰他都得哄骗大半天。他拿起手机,给孟予玫发了一条消息。“睡了吗?”回复几乎是秒回的:“没有,在看书,明天有考试。”“早点睡,明天考完我来接你。”“好,晚安。”“晚安。”陆书凯躺在床上,无聊的继续看帖子,他想起那天晚上,他的手指在她身体里的时候,她身体的反应,紧绷、颤抖的、湿热,她的皮肤很滑,比他摸过的任何东西都滑,简直就像上号的绸缎,屄嫩嫩的,一看就知道没有被男人搞过。他的呼吸重了一些,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他忍不住伸手自慰,他想和孟予玫做爱了……第二天,孟予玫考完了最后一门期末考试。她走出考场的时候,阳光很好,六月的盛海市天气极为炎热,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脚上是一双漂亮的白色小皮鞋,南风吹拂,她的裙摆摇曳,露出一小段雪白的小腿皮肤。陆书凯的车停在了教学楼下面的路边,他摇下车窗,冲她笑了笑:“上车。”“去哪儿?”“带你去个地方。”她没有问是哪里,上了车,车开了大约两个半个小时,越开越偏,一哭从市中心开到了城郊,最后到了山上,盘山公路弯弯曲曲,两旁的树木越来越密,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车窗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最后车停在了一个小湖边,湖不大,被群山环抱,湖水是深绿色的,湖水波光粼粼,浮光跃金,湖边有一片茂密草地,草地上开满了白色的小野花和几株叫不住名字的花,风一吹,花树锦重重的落了一地。“好漂亮……”孟予玫迫不及待下了车,站在湖边,被风吹得眯起了眼睛。“我小时候常来这里,我奶奶家在附近,每年夏天我都来这个湖边玩,后来奶奶不在了,我就很少来了。”陆书凯转过头看着她:“但我觉得我应该带你来看看。”她主动握住了他的手:“谢谢你带我来这里。”陆书凯看着孟予玫琥珀色如猫儿般的眼睛,他的目光温柔得像湖水,波光粼粼,映照着夏日阳光,他浅浅的笑了:“予玫,我喜欢你。”他的声音柔软起来:“我不会再伤害你了。我保证。”风吹过来,湖面上泛起了一层水浪孟予玫的眼眶热了一下,他踮起脚尖,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我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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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卷为综漫卷,103140为综英美卷,后面部分为番外卷阿尔忒弥斯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她貌美无双,实力高强,品行高洁所以继女性的亚瑟王之后,迦勒底又有了男性的月神是吗?上可徒手撕冠位单挑BEAST,下可娴静淑良洗手作羹汤。ServantArcher,阿尔忒弥斯,顺应召唤而来。我的信徒啊,无论你有什么祈求,神明都能够为你达成。小剧场迦勒底的御主看着自己眼前发生的一切,捂住肝的手,微微颤抖。与提亚马特对应的阿普苏在圣经里面留下过记载的先导者曾经与奥丁把酒言欢的密友她发出一声悲鸣。阿尔忒弥斯!为什么每一个幕间物语你都是指定助战对象?!阿尔忒弥斯好问题,这也是我想要知道的。我不是早就已经功成身退了吗?!阅读须知1有单箭头,无cp。2有上一部,神话部分的听说月神性别男综神话,没看过不影响阅读。文中所有宝具解放语均引自游戏文本,特此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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