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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和坏男人交往(第1页)

孟予虹慢慢转过身,走到落地窗前,双手撑在玻璃上,额头抵着冰凉的窗面,窗外的盛海市灯火通明,万家灯火在他的视野里变成了一片模糊的光斑。他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孟予玫的脸,十八岁生日那天,她穿着白裙子,站在蛋糕前面,笑得肆意张扬,他爸把那天拍的所有照片都照片洗出来寄给他,想要维系和这个儿子的感情,孟予虹只觉得是挑衅,只不过那张照片他不知道看过多少遍,她嘴角的弧度,大大的琥珀色的眼眸,耳垂上那颗小小的痣。她长得真像她妈,那个抢走了他父亲的女人。他应该恨她,他确实恨她,孟予虹恨她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恨她在他父亲怀里撒娇,恨她不用做任何事就能得到所有的爱。而他在异国的寒冬里,看着他母亲一个人打三份工,看着他母亲不到四十岁那年头发全白了。他恨她!孟予虹猛地睁开眼睛,一拳砸在玻璃上。“砰”的一声闷响,玻璃纹丝不动,但他的指节上渗出了血,血珠顺着玻璃慢慢滑下来,在城市的灯光映照下,像一条红色的、蜿蜒的河流。齐洋在门外等了很久,他听到办公室里传来一声闷响,然后是一片死寂,他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敲门。他靠在走廊的墙上,又点了一根烟,烟雾在天花板上盘旋,很快烟消云散。孟予玫答应跟陆书凯交往,是在那个吻之后的第三天。三天里她没有主动联系陆书凯,陆书凯也没有联系她。两个人像是约好了一样,各自退了一步,给彼此留了一点喘息的余地。第三天晚上,陆书凯来了。他没有提前通知,直接敲了门,孟予玫开门的时候穿着一件宽大的t恤和一条棉质短裤,头发用鲨鱼夹随意夹着,露出一双光洁的纤细的腿。“你怎么来了?”陆书凯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袋水果和一盒蛋糕,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帽子上的抽绳一长一短,看起来像是随便抓了一件就出了门。“来看看你,你吃东西了吗?”“吃了,老周送的红烧排骨。”“好吃吗?”“挺好吃的。”陆书凯走进来,把水果和蛋糕放在茶几上,他看了眼一下客厅,干净,整洁,跟他上次来的时候一模一样,他看了一眼厨房,水槽里没有碗筷,灶台上没有油渍,垃圾桶里只有一个方便面的空袋子。“你还是没学会做饭?”“我学会了煮方便面加鸡蛋加西红柿。”“那不叫做饭。”“对我来说已经是满汉全席了。”陆书凯有些无奈,他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东西,老周每天都会把冰箱填满,牛奶、鸡蛋、酸奶、水果、蔬菜、肉类,应有尽有,但除了牛奶和水果,其他的几乎没动过。“我教你做个番茄炒蛋。”孟予玫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陆书凯把番茄切成块、把鸡蛋打散、在锅里倒油。他的动作不算熟练,刀工也一般,番茄切得大小不一,鸡蛋打散的时候还溅了一点到灶台上,但整体来说比她能干一万倍。“你居然会做饭?”她的语气里有真实的惊讶。“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学的,国外的面包太干了我不喜欢。”“你家不是挺有钱的吗?请不起厨师?”“我不喜欢家里有外人。”他把番茄倒进锅里,油花溅起来的时候往后退了一步,动作带着一种条件反射般的熟练,“在国外那几年,我都是自己做饭。虽然难吃,但至少是热的。”孟予玫靠在门框上,看着他颠锅的背影,他的肩膀很宽,卫衣的布料在肩胛骨的位置绷得很紧,能看到下面肌肉的轮廓,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握锅铲的姿势莫名的很贤惠。她忽然觉得这个画面很不真实,一个房地产集团的二公子,站在她的厨房里,给她做番茄炒蛋。番茄炒蛋端上桌的时候,卖相一般,鸡蛋炒得太碎了,番茄的汁水收得不够干,颜色倒是红黄相间,看起来还挺热闹。“尝尝。”孟予玫夹了一口,放进嘴里,味道一般,鸡蛋有点老,番茄有点酸,盐放得稍微少了点,还没有糖。她委婉的说:“还行”。吃完饭,孟予玫去洗碗,陆书凯靠在厨房门口,看着她洗碗,他的目光从她的手指移到她的手腕,再目不转睛的盯着她雪白纤细的后颈,她的后颈很白,白的让他想咬一口,再咬出牙印,这样,他那个性压抑的哥哥就知道他妹妹是他的人了。“予玫。”“嗯?”她没有回头,继续冲盘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什么问题?”“三天前,我问你的问题。”孟予玫的手停了。这三天里,她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她想了很多,想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想陆书凯是什么意图,想他是不是又一个宋世翊。但她想了三天,得出的结论是——他不是宋世翊。陆书凯靠在门框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的等她的答案,无论她回答什么,他都能接受,哪怕不同意,他也有办法磨到对方同意。不过幸而,对方让他省了很多麻烦——孟予玫答应了。那天晚上,陆书凯没有留下来,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晚安,予玫。”“晚安。”孟予玫坐在在客厅,抱着那只缝好的兔子,对着关上的门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她低头看了看兔子,兔子的玻璃眼珠在灯光下亮晶晶的,像是在问她“你确定吗”。“不确定,”她对兔子说,“但我想试试。”她把兔子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躺下来,窗外的城市灯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天花板上投下一条细细的光带。她闭上眼睛,嘴角微微翘起来。交往之后的日子跟之前没有太大区别,陆书凯还是很忙,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连三四天见不到人,但他每天都会发消息,有时候是甜言蜜语,有时候是平淡无聊的话题。“吃了吗?”“降温了,多穿点。”“今天风大,出门记得带伞。”孟予玫每次看到这些消息,都会回复,有时候是一个“嗯”,有时候是一个“知道了”,她不太会说那些腻歪的话,她从小就没有学过怎么跟一个人建立亲密的关系,和傅泠舟谈恋爱的时候傅泠舟只会送她礼物,他们并不怎么聊天。她不知道谈恋爱应该是什么样的,她只知道,陆书凯发消息来的时候,她会有一点高兴。交往的第十天,陆书凯出差回来了,他打电话给她,说晚上过来吃饭。晚上七点,陆书凯准时到了,他带了一个食盒,里面是某家餐厅的外送,红烧鱼、清炒时蔬、一碗汤和两份米饭。吃饭的时候,陆书凯把靠垫拿开,往她这边挪了一点,他的大腿碰到了她的,隔着两层布料,她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温度。“予玫,”他侧过身,面对着她,一只手搭在沙发靠背上,手指离她的肩膀只有几厘米。“你紧张什么?”“我没紧张。”“你的身体出卖了你。你每次紧张的时候,都会捏拳头。”孟予玫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马上松开。她不知道自己的手什么时候养成这个习惯的。“我没有经验。”她说,声音很小,像是在承认一个不太光彩的事实。“什么经验?”“你知道的。”陆书凯看着她,目光里的笑意慢慢收敛,他伸手,把她的手从膝盖上拿开,握在自己的手心里,他的手掌心干燥温热,把她的手整个包裹住。“我知道,你不用紧张。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他们打开电视随便挑了部电影,孟予玫没看过这部老电影,因此看的津津有味,陆书凯的手从沙发靠背上滑下来,落在她的肩膀上,他的手指隔着t恤的布料,轻轻捏了一下她的肩头。“你瘦了很多,”他说,“以前你肩膀上有肉,现在都是骨头。”“我以前也没有肉,是衣服撑的。”陆书凯笑了一声,手指从她的肩膀慢慢滑下来,沿着她的手臂,一路她的胸,陆书凯装作不经意的揉了揉。孟予玫很害羞,她不喜欢这样,于是她想了想:“书凯。”“嗯?”“你可以抱着我。”她说完这句话,耳根就红了,她不太会说这种话,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一种笨拙的生硬,可这样子对方就不会摸她那里了。陆书凯看着她泛红的耳根,目光柔和了一些,他伸手,把她拉过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他的手臂环过她的后背,掌心落在她的肩胛骨上,轻轻拍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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