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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予虹慢慢转过身,走到落地窗前,双手撑在玻璃上,额头抵着冰凉的窗面,窗外的盛海市灯火通明,万家灯火在他的视野里变成了一片模糊的光斑。他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孟予玫的脸,十八岁生日那天,她穿着白裙子,站在蛋糕前面,笑得肆意张扬,他爸把那天拍的所有照片都照片洗出来寄给他,想要维系和这个儿子的感情,孟予虹只觉得是挑衅,只不过那张照片他不知道看过多少遍,她嘴角的弧度,大大的琥珀色的眼眸,耳垂上那颗小小的痣。她长得真像她妈,那个抢走了他父亲的女人。他应该恨她,他确实恨她,孟予虹恨她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恨她在他父亲怀里撒娇,恨她不用做任何事就能得到所有的爱。而他在异国的寒冬里,看着他母亲一个人打三份工,看着他母亲不到四十岁那年头发全白了。他恨她!孟予虹猛地睁开眼睛,一拳砸在玻璃上。“砰”的一声闷响,玻璃纹丝不动,但他的指节上渗出了血,血珠顺着玻璃慢慢滑下来,在城市的灯光映照下,像一条红色的、蜿蜒的河流。齐洋在门外等了很久,他听到办公室里传来一声闷响,然后是一片死寂,他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敲门。他靠在走廊的墙上,又点了一根烟,烟雾在天花板上盘旋,很快烟消云散。孟予玫答应跟陆书凯交往,是在那个吻之后的第三天。三天里她没有主动联系陆书凯,陆书凯也没有联系她。两个人像是约好了一样,各自退了一步,给彼此留了一点喘息的余地。第三天晚上,陆书凯来了。他没有提前通知,直接敲了门,孟予玫开门的时候穿着一件宽大的t恤和一条棉质短裤,头发用鲨鱼夹随意夹着,露出一双光洁的纤细的腿。“你怎么来了?”陆书凯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袋水果和一盒蛋糕,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帽子上的抽绳一长一短,看起来像是随便抓了一件就出了门。“来看看你,你吃东西了吗?”“吃了,老周送的红烧排骨。”“好吃吗?”“挺好吃的。”陆书凯走进来,把水果和蛋糕放在茶几上,他看了眼一下客厅,干净,整洁,跟他上次来的时候一模一样,他看了一眼厨房,水槽里没有碗筷,灶台上没有油渍,垃圾桶里只有一个方便面的空袋子。“你还是没学会做饭?”“我学会了煮方便面加鸡蛋加西红柿。”“那不叫做饭。”“对我来说已经是满汉全席了。”陆书凯有些无奈,他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东西,老周每天都会把冰箱填满,牛奶、鸡蛋、酸奶、水果、蔬菜、肉类,应有尽有,但除了牛奶和水果,其他的几乎没动过。“我教你做个番茄炒蛋。”孟予玫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陆书凯把番茄切成块、把鸡蛋打散、在锅里倒油。他的动作不算熟练,刀工也一般,番茄切得大小不一,鸡蛋打散的时候还溅了一点到灶台上,但整体来说比她能干一万倍。“你居然会做饭?”她的语气里有真实的惊讶。“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学的,国外的面包太干了我不喜欢。”“你家不是挺有钱的吗?请不起厨师?”“我不喜欢家里有外人。”他把番茄倒进锅里,油花溅起来的时候往后退了一步,动作带着一种条件反射般的熟练,“在国外那几年,我都是自己做饭。虽然难吃,但至少是热的。”孟予玫靠在门框上,看着他颠锅的背影,他的肩膀很宽,卫衣的布料在肩胛骨的位置绷得很紧,能看到下面肌肉的轮廓,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握锅铲的姿势莫名的很贤惠。她忽然觉得这个画面很不真实,一个房地产集团的二公子,站在她的厨房里,给她做番茄炒蛋。番茄炒蛋端上桌的时候,卖相一般,鸡蛋炒得太碎了,番茄的汁水收得不够干,颜色倒是红黄相间,看起来还挺热闹。“尝尝。”孟予玫夹了一口,放进嘴里,味道一般,鸡蛋有点老,番茄有点酸,盐放得稍微少了点,还没有糖。她委婉的说:“还行”。吃完饭,孟予玫去洗碗,陆书凯靠在厨房门口,看着她洗碗,他的目光从她的手指移到她的手腕,再目不转睛的盯着她雪白纤细的后颈,她的后颈很白,白的让他想咬一口,再咬出牙印,这样,他那个性压抑的哥哥就知道他妹妹是他的人了。“予玫。”“嗯?”她没有回头,继续冲盘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什么问题?”“三天前,我问你的问题。”孟予玫的手停了。这三天里,她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她想了很多,想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想陆书凯是什么意图,想他是不是又一个宋世翊。但她想了三天,得出的结论是——他不是宋世翊。陆书凯靠在门框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的等她的答案,无论她回答什么,他都能接受,哪怕不同意,他也有办法磨到对方同意。不过幸而,对方让他省了很多麻烦——孟予玫答应了。那天晚上,陆书凯没有留下来,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晚安,予玫。”“晚安。”孟予玫坐在在客厅,抱着那只缝好的兔子,对着关上的门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她低头看了看兔子,兔子的玻璃眼珠在灯光下亮晶晶的,像是在问她“你确定吗”。“不确定,”她对兔子说,“但我想试试。”她把兔子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躺下来,窗外的城市灯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天花板上投下一条细细的光带。她闭上眼睛,嘴角微微翘起来。交往之后的日子跟之前没有太大区别,陆书凯还是很忙,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连三四天见不到人,但他每天都会发消息,有时候是甜言蜜语,有时候是平淡无聊的话题。“吃了吗?”“降温了,多穿点。”“今天风大,出门记得带伞。”孟予玫每次看到这些消息,都会回复,有时候是一个“嗯”,有时候是一个“知道了”,她不太会说那些腻歪的话,她从小就没有学过怎么跟一个人建立亲密的关系,和傅泠舟谈恋爱的时候傅泠舟只会送她礼物,他们并不怎么聊天。她不知道谈恋爱应该是什么样的,她只知道,陆书凯发消息来的时候,她会有一点高兴。交往的第十天,陆书凯出差回来了,他打电话给她,说晚上过来吃饭。晚上七点,陆书凯准时到了,他带了一个食盒,里面是某家餐厅的外送,红烧鱼、清炒时蔬、一碗汤和两份米饭。吃饭的时候,陆书凯把靠垫拿开,往她这边挪了一点,他的大腿碰到了她的,隔着两层布料,她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温度。“予玫,”他侧过身,面对着她,一只手搭在沙发靠背上,手指离她的肩膀只有几厘米。“你紧张什么?”“我没紧张。”“你的身体出卖了你。你每次紧张的时候,都会捏拳头。”孟予玫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马上松开。她不知道自己的手什么时候养成这个习惯的。“我没有经验。”她说,声音很小,像是在承认一个不太光彩的事实。“什么经验?”“你知道的。”陆书凯看着她,目光里的笑意慢慢收敛,他伸手,把她的手从膝盖上拿开,握在自己的手心里,他的手掌心干燥温热,把她的手整个包裹住。“我知道,你不用紧张。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他们打开电视随便挑了部电影,孟予玫没看过这部老电影,因此看的津津有味,陆书凯的手从沙发靠背上滑下来,落在她的肩膀上,他的手指隔着t恤的布料,轻轻捏了一下她的肩头。“你瘦了很多,”他说,“以前你肩膀上有肉,现在都是骨头。”“我以前也没有肉,是衣服撑的。”陆书凯笑了一声,手指从她的肩膀慢慢滑下来,沿着她的手臂,一路她的胸,陆书凯装作不经意的揉了揉。孟予玫很害羞,她不喜欢这样,于是她想了想:“书凯。”“嗯?”“你可以抱着我。”她说完这句话,耳根就红了,她不太会说这种话,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一种笨拙的生硬,可这样子对方就不会摸她那里了。陆书凯看着她泛红的耳根,目光柔和了一些,他伸手,把她拉过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他的手臂环过她的后背,掌心落在她的肩胛骨上,轻轻拍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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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隐忍痴迷老婆鬼王攻x大胆温柔身子极差凡人受陆宁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人生由不得自己。比如被逼着学习他不爱的琴棋书画,比如被逼着去结交世交子弟,再比如现在被穿上大红嫁衣送进了门。可他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那家人要他抱着牌位拜堂他也受了,在烛火跳动的昏暗房内,他抚摸着深深刻在牌上的名字牧云庭。能逃离那个家,或许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可惜啊,他注定无法触摸到自己所嫁之人。牧云庭睁眼便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阴曹地府,望着跪在台下的一众阴鬼手下,无聊的把玩着手上的玉扳指。突然他感受到心神一动,带着扳指的手指上浮现出一根细长红绳,延绵不绝。深夜总会被惊醒的陆宁,身边终于来了一位,能为他遮挡黑暗的人。他们被一根天定姻缘线牵袢。牧云庭望着身处人间的陆宁。陆宁回望身陷地府的牧云庭。或许他们还要被这姻缘线捆挟生生世世,可牧云庭甘之如饴,陆宁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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