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章 尝尝(第1页)

天气炎热,食物难以储存,但熬干了做成酱就会好许多。

蛮子将熟鹿肉切成粒,沈歌看了下,觉得可以了,就拿盘子装起来,用另一个大盘子扣着放到一边,示意蛮子起火。

沈歌先煮南瓜,底下蛮子起火烧热了锅之后倒油,然后倒南瓜,快速翻炒至半熟之后下水煮,咕嘟咕嘟煮软了放盐就可以盛起来。

煮好南瓜之后沈歌让蛮子加大火,然后热锅冷油放姜蒜,炸出香味之后倒入腌制了一下午的鸟肉快速翻炒,炒到鸟肉微微变色倒米酒,然后放入茄子、辣椒段和笋干继续炒,鉴于没有淀粉勾芡,沈歌只放了少许水,等水烧干后他放盐和酱油,炒匀了就盛起来。

盛的时候沈歌特地先拿一只海碗盛了,然后才将剩下的菜装到盘子里。

锅底还有油,沈歌没舍得浪费,没有洗锅就直接继续放油放姜和大把的蒜子,再将煮熟的肉粒倒进去慢慢炒。

炒鹿肉粒的时候火很小,沈歌耐心地把它炒干,炒得一屋都是香味,然后让蛮子撤火,用厚重的木锅盖盖在上面。底下还没有冷的火灰会继续挥发热量,将肉粒的水分熬干,他明早起来看就行。

“好,开饭了。”沈歌将大海碗的鸟肉湃在水缸里,端了剩下的一大盘鸟肉及南瓜,示意蛮子把煮饭的小锅端上。

沈歌今天煮饭煮得晚,煮的菜又耗时间,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蛮子吃过一顿还好,沈歌闻着一阵阵香味,肚子咕嘟咕嘟地直叫唤。

沈歌和蛮子熟,加上蛮子年纪又偏小,沈歌倒是没不好意思,他放下菜快速跑去拿了碗筷饭勺,蛮子接过来盛了两碗米饭,两人就在客厅里点着油灯吃饭。

一上桌,沈歌就给蛮子夹了一大筷子肉:“来,尝尝我的手艺。”

沈歌的手艺自然不差,闻那一阵阵香味就知道了,再者,放了这么多料,又是肉,怎么能不好吃。

“很好吃。”蛮子吃了一口肉,扒了一大口饭进嘴,肉又鲜又香,又有笋和茄子配着解腻,多了一股特殊的鲜味。

最奇特的是这肉带着一股辣味,却不是蒜辣姜辣那种辣,也不是芥辣那种刺鼻的辣,而是一种带着回甜的鲜辣,蛮子说不清那股味,但还是觉得格外好吃。

沈歌为了照顾蛮子的口味只放了两个辣椒,这辣椒不算辣,但沈歌还是尝到了那久违的辣味,他满足地弯起了眼睛,胃口一下全开了。

鸟肉香辣可口,南瓜清甜绵软,沈歌来到这世界上第一次吃到这么合口味的菜,吃饭的速度都不由加快几分。

其实中午再荀飞光那里吃的菜也好吃,不过沈歌在那到底多了几分拘谨,远没有在家吃这么自由爽快,毫无心理负担。

沈歌不仅自己吃,还不忘给蛮子夹菜,看着蛮子吃完三碗饭他才没继续劝,沈歌自己也吃了两碗半饭,加上中午那三碗饭,直创了饭量的新历史。

两人把南瓜全吃完了,鸟肉倒是还剩一点,可以拿水湃着明天早饭的时候吃。

蛮子去洗了碗,裹了床被子在客厅里的椅子上睡,沈歌则进了隔壁屋睡下。

第二天蛮子起得很早,天刚亮就起床了,他走到沈歌床前看了眼,见沈歌没醒就没叫他。倒是沈歌自己醒了,迷迷糊糊地嘱咐蛮子把那海碗鸟肉带回家给牛婶他们吃,听蛮子应了才重新睡下。

沈歌再次睡醒太阳又升得老高,他起来蘸着青盐刷了牙,在小锅里热了昨晚剩下的饭和鸟肉,吃完才去看大锅里鹿肉的情况。

锅里的鹿肉熬得极干,沈歌捻了一颗扔嘴里,只觉得满嘴鲜香,并没有什么腥味,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放辣椒,味道淡了些,还得等二次加工。

沈歌将鹿肉铲起来盛好放到碗橱里,而后用煮饭烧茶的那个小锅轮流煮了五个没怎么用的陶罐。

这些小陶罐还是沈歌他娘在的时候买的,当时刚建屋,家里什么东西都缺,油缸、米缸、水缸等都是临时去买的,买得多了,卖家少不得搭配一些小陶罐作为搭头。

这些小陶罐太小,拿回家也没什么用,沈歌家一直用它来装些糖、盐、豆子等小东西,现在用来装肉酱倒正好合适。

用开水消完毒,沈歌把罐子晾出去,回来处理辣椒。

沈歌最看重的还是辣椒种子,他将所有干辣椒里的种子取出来,用清水泡好,准备等辣椒种浸足了水就开始催芽。

取完种子的辣椒只剩一层辣椒皮,沈歌怕不好保存,干脆直接全都和在鹿肉里做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执枪为卿

执枪为卿

将军和公主的短篇甜虐爱情故事。赵红缨出身武将世家,封号镇国将军,性格刚毅果决,沉稳冷静,对亲近之人却极具柔情。外貌高挑英气,肤色冷口,眉峰微挑,凤眸凌厉。武器为赤影长枪,枪身细长,枪尾刻有红缨二字。她自小习武,十六岁便随父出征,初战便以百人破千军。她的枪法迅捷如风,招式狠厉,擅长以寡敌衆。一生浴血沙场,却未尝败绩。她的铠甲常年染血,双于握着枪便如握位整个战局。她的军队将她视为信仰,而敌军则视她为地狱修罗。她杀伐果断,从不犹像,唯有一人,能让她的长枪微微顿住。贺云舒皇帝嫡长女,封号凤鸾公主,性格温雅端庄,却不失锋芒,精于算计,擅医术丶昼法丶羿棋丶权谋,内心柔软日深情。外貌肌肤似雪,眉目似画,温婉高贵,常着云纹长裙,发间点缀金风钗,气质清冷。对外端庄从容,让人捉摸不透,对敌人笑而不语,都能让人不寒而栗,对亲近之人温柔细腻,愿意为对方放下防备。武器为一柄折扇,扇骨以紫檀雕刻,扇面为赵红缨亲于绘制的山水画,扇中藏有暗刃,是赵红缨送她的防身武器。她曾以为自己此生不会为谁动情,然而当她亲手为那人系上披风,当她在夜阑时分为那人拭去伤痕,她才明白,原来她也会愿意为一人放下权谋,放下一切,只求与她共度馀生。她知晓那人一身成装,终将奔赴沙场,于是她只能在她的铠甲之下,偷偷绣下一句话「我爱你。」内容标签虐文因缘邂逅甜文正剧HE权谋其它百合古风甜虐HEGL...

梦回天阙

梦回天阙

郑平亚身为小说的主角,应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美女看到都会倒贴,就算是强上的美女也会在事后爱上自己,复仇时正道中人也会倾力相助,敌人应该望风臣服…  这个,叫做主角威能,『鹰翔长空』的叶凌紫算有主角威能,郑平亚也…他也以为自己是主角,应该有主角威能,所以做任何事前都不加考虑,只要是我做的,全部都是对的!我看上的女人都该对自己倾心,我讨厌的家伙都会死的很惨,etc...

烈日玫瑰

烈日玫瑰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寝取魅魔!巨乳肥臀的羽毛姐被我的巨棒寝取干出阿黑颜

寝取魅魔!巨乳肥臀的羽毛姐被我的巨棒寝取干出阿黑颜

人生无常,家里人为了我的学业,在外地这边的一处小区购置了一个房子,至少在我看来,这个小区没有什么独到之处,和很多其他的小区一样。门口摆着一尊西式的雕像。走进大门,先要经过最普通的楼梯房区域,然后是电梯房,最后紧隔着公园的边缘,就是别墅区。这里的别墅区和老家那边一样,都是两个房子挤在一块儿地里,虽然有两个独立的大门,但是内部并没有被隔绝开来,邻里之间可以随时造访彼此。正是暑假,蝉叫声在整个小区里回荡不绝,刚好正午,太阳就高挂在空中,阳光洒了一地。...

我不可能和反派HE

我不可能和反派HE

文案全文完结新文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求收藏~1薛均安一朝穿越,借尸还魂,成为朝廷命官武将之女。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润如玉的当朝太子徐让欢。哦徐让欢啊,我知道,不就是那个手无寸铁的温柔美少年麽?这容易啊!分分钟拿下!岂料,穿越第一天,府里的丫鬟匆匆来报,说皇帝赐婚,竟指名要我,我大悲,这是什麽剧情走向?大婚当天,我在宫里四处乱窜,不愿给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皇帝,突然,一个少年拉住我的手腕,我回头,徐让欢顶着谪仙般的容貌,微笑着向我伸手,不想嫁给父皇的话,要不要跟我走呢?我感激的握住他的手,下一秒,被他丢入地牢。我?2後来我才知道,当朝太子徐让欢,阴戾厌世,杀人如麻。他生来只想毁天灭地,万事万物在他眼中不过区区蝼蚁,最终,他的存在让世界覆灭,其中也包括我。敌军锋利的长剑落下,血花四溅,染红了我的衣衫,我痛苦的闭上眼睛,倒在徐让欢怀里。他温柔的把我抱在怀里,削瘦的下巴摩挲着我的脸颊,血泪如珠,大颗大颗往下掉,薛均安!不许死!孤不准你死!我惊异,不可一世的徐让欢竟有这样落魄的一面。我擡手,想摸摸他的後脑勺,下一秒,系统滴的一声,恭喜宿主,攻略成功。那一年,新帝徐让欢黑化堕魔。系统重新找到我,一脸凝重,薛均安你的攻略恐怕还没完成。我又被丢了回去。城内,落魄的少年从背後抱住我,发了疯似的用力,皇後,孤的皇後,孤终于终于找到你了。2023118文案截图留存下本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文案如下1为了整蛊白莲花妹妹,徐明堂大半夜跑出家门,准备在深林里猎一只蛇。可惜,蛇没猎到,倒是遇见一个衣不蔽体的少年。少年容颜昳丽,秀美妖冶,此刻正藏在草丛里,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瞳怯生生望着她。你是何人?徐明堂举起箭,目光幽幽打量着少年身上的伤痕。少年缓慢的眨了下眼,歪头。徐明堂皱眉他好像不会说话,是个哑巴?出于好心,她将可怜的小哑巴带回去,藏在房间里养着。第一天带他吃饭,她就发现一个问题这个少年只吃老鼠丶蛇丶野兔丶小鸟而且都是生吃。就好像是被老鹰养大的一样。证实自己的猜想,徐明堂大发善心,教他写字丶说话丶四书五经,小可怜会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小姐。徐明堂高兴坏了,完全没注意到小可怜看她的眼神越发漆深幽远起来。2後来,徐明堂要嫁人了,小可怜也就此消失了。重逢是在大婚当天,未婚夫君满府被屠,独独留下她。名满京城残忍邪佞的帝王一步步逼近。他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长剑,血液如珠,滴在大滩血泊之中。少年踏血而来,弯腰,捏紧她的下巴,笑得异常诡异,小姐见我,不开心吗?怎的忽而就要哭了呢?粗糙的指腹很不熟练的抹去她眼角的泪,哭坏了,孤可是要心疼的。徐明堂这才知道,眼前这位年轻的帝王惦记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内容标签强强穿越时空甜文东方玄幻逆袭正剧薛均安徐让欢一句话简介我只想杀了他。立意积极面对挑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