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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临湘裘家附近的街坊都知道,裘家的小少爷有一个喜欢逃家的毛病。
隔三差五,他们就会看到裘家门前一阵兵荒马乱,裘二爷那个多愁多病的继室温氏在门口扶着门框哭,家人四散地去找那位小少爷。
足有三四年间,这场面都是常见的。直到那小少爷进了中学,渐渐地出息了,只没日没夜地在学校刻苦,这毛病才好了。
衆人都猜想过,裘二爷偏心长子是衆所周知。那小少爷生得又好,又聪明伶俐,长大了,知道事了,心里怎能不苦闷?逃家这麽多次,也没见裘二爷自己着过一次慌,那小少爷大概也是死心了,自己好好谋一条生路就是了。
这个猜测延续了很多年,只在裘二爷去世那年被短暂地动摇过。
自从长子离家远游,南下去了出州,裘二爷就得了重病,缠绵病榻两年多,将裘家的生意渐渐地交在侄儿和学徒手里,竟还是不为他那幼子着想。可在裘二爷的葬礼上,偏偏是这个向来不受宠的小少爷哭得最厉害。
裘灏彼时不在家,小辈里当家操持的都说提倡什麽薄葬,把这白事办得裘家的老人儿都心里嘀咕。就连叫磕头,那几个最受二爷提携的孩子也不肯磕,只肯鞠躬。只有这小少爷,二话不说,跪下来结结实实地一头磕在衆人才刚踩过的地面上,咚地一声响。
停灵多日,裘灏才从前线风尘仆仆地赶回来送葬,在灵堂里跪到半夜。
夜里一阵过堂风,把蜡烛吹灭了,守灵堂的家人点了几次也没点燃,裘灏接手过来,蜡烛才又亮了。
“这是老爷看着呢,必得大少爷来点,”那家人道,“老爷知道大少爷的孝心,这是催您去睡的意思。这才刚回来,再这麽着,要是熬坏了,老爷该心疼了。”
那家人又是劝,又是推,把裘灏送出了灵堂。裘灏一个人穿过黑魆魆的院子,一个人走过幽深的走廊。家里空得陌生,静得陌生,也旧得陌生。
经过毛毛的房间时,裘灏看到那房门没有关实,他不由停住了,推开门看了一眼。
房里是暗的,可他看见毛毛坐在床上,并没有睡。
“毛毛?怎麽不睡?”他推门进去,用力把门关严实了,坐在毛毛床沿。
毛毛在哭。
“睡不着吗?”他想起毛毛小时候梦中惊惧的毛病,把他抱进怀里,抚着他颈後的碎发,“害怕吗?”
毛毛抽抽噎噎:“嗯。”
“哥哥陪着你。”他疲惫地闭上眼睛。
“吱。”
他擡头看了一眼。
轻微的声响,刚刚被他关上的房门又开了一条缝。门外并没有人。
毛毛更加地蜷在他怀里,肩背都微微地发抖。
裘灏明白了。
“别怕,毛毛,这门老了,是会这样的。”
他干脆不再管那门,把外衣脱了,搂着毛毛躺下:“别嫌哥哥脏。”
许是因为疲累困倦,他很快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天光大亮,毛毛也不在身边了。
起身时,他模糊地想起,昨夜梦里,他梦到了父亲。他就躺在毛毛床上,看那门开着一条缝,透进一道白光,父亲站在那道白光里,无言地看着他。
“父亲,我还活着,”他在梦里对父亲说,眼睛酸疼,“到底还是我来送您,没让您送我。”
他闭了闭眼睛,想起离家前曾和父亲大吵一架。父亲当时气得脸色焦黄焦黄地,站都站不稳,倒在圈椅上。“你怎麽不替我想想?”父亲的声音都几近嘶哑了,“我就你这麽一个儿子。”
裘灏皱了皱眉,睁开眼睛。
出殡的仪式很快就举行了,去的路上,裘灏一直担心着毛毛害怕,可毛毛很冷静,一道一道仪式走下来,和他一样没个泪影儿。
按规矩,孝子不哭,是说不过去的。可衆人都不理论。他们心里都宽容那个小的,因为见过他的孝心。他们心里也都宽容那个大的,因为那不再只是裘家的大少爷,还是个战功赫赫的军人,一张脸已不是往日的书生模样,而是风刀霜剑的冷峻,心肠必定是硬了。
可是,在回来的路上,那小少爷坐在车里,却无声地哭了。
裘灏一开始并没有看见,还是丧礼的主事人从车前座上回头看到,小少爷一张脸雪白雪白,额角的青筋都看得分明,叫人替他心疼。
“孝子快别哭了,”那主事人好心劝慰,“这时候哭可不好,叫人走得不安心。”
毛毛擦了擦眼泪,低下头去。
可是他的肩膀却微微颤抖,显是哭得更厉害了。
裘灏将他拉到怀里,用一只手覆上了他的眼睛。
“家里兄弟都和睦,做父亲的不用忧心,安心去吧。”主事人又道。
毛毛却仍在无声地抽泣着,温热的泪水沾湿了裘灏的手掌。
丧礼结束,裘灏先系了一把桃木剑在毛毛房门上,又找人把那扇门修缮了。他去找毛毛,里外没找着,回自己房里看了一眼,却看到自己桌上多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本薄薄的佛经册子,他拿起来随手翻了一下,里面夹着东西。
抽出来一看,是一张照片。
照片上有四个人,裘仕昌和温氏两人居中坐着,还有两个陌生男人坐在两侧。裘灏看着父亲年轻时的模样,不由有些喉头发紧。他立刻移开目光,去看旁边的陌生人。
照片最右侧的男人看起来非常面善,裘灏仔细看了一眼,立刻明白自己为什麽觉得他面善了。
因为他很像毛毛。
这种相像很奇特,并不明确。照片上的男人干净斯文,略嫌寡淡,但五官的分布清朗,还有一般鲜明的神韵。神韵这种东西说不清道不明,可裘灏对毛毛再熟悉不过,一眼就看得出,那男人和毛毛的气度相似,如出一辙。
温氏是小巧妩媚的长相,只是五官太过紧凑,显得小家子气,又常年愁雾笼罩,显出几分卑懦。毛毛的轮廓是像他母亲的,眉梢眼角,唇峰鬓线,也都有带勾的妩媚。可他的形貌远胜于母亲,别出一格。
这半是因为他五官分布清朗干净恰巧中和了媚意,半是因为颜色气度鲜明温和竟自平添了风雅。他毫无疑问是温氏和照片中那陌生男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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