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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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1页)

在它们的世界里,弱肉强食是常事,适者生存是法则,生存大於感情。

所以狼王不懂她为何伤心,而她也不愿解释什麽,毕竟那是自己的家事,不想让他掺和进来。

被请来的大夫挎着药匣子匆忙赶来,外边暑气重,年逾六旬的大夫进屋时周身散发着热气,干哑的嗓音问道:「是哪位要让老夫医伤?」

狼王和茗月两人闻声望去,瞧见一个身着素衣长袍衫的老翁伛偻着腰身,在外头叩门问询。

「他是谁?能治好孤的伤麽?」

茗月见过那位大夫,是先前府里常请的那位刑大夫,「刑老您终於来了,快来瞧瞧这位侠士的手掌。」

她怕狼王不配合大夫的诊治,便用命令的语气对他说:「邢大夫是长安城内最有名的老大夫,早年间还在宫廷当过御医,年纪大了才退下来。他开的医馆闻名於世,不少人还等着请他医病,莫说是你这点皮外伤,就算是你现在病入膏肓,他都有能力把你救活。」

狼王蹙眉打量着这位背驼须白的老翁,听茗月将他说得像是能起死回生的神人似的,当真有这麽厉害麽?

他揣着手故意不让邢大夫看,还为难他:「你说,孤的伤要如何才能治好?」

邢大夫顿了顿,笑着伸手道:「来,先将你的手给老夫瞧瞧。」

狼王冷哼一声,「月儿把你说得跟大罗神仙一样,原来『神仙』也不过如此呀!」

「侠士您这就难为老夫了,老夫医病素来讲究『望闻问切』四个字,您连伤处都不愿露出来让老夫瞧瞧,您让老夫如何对症下药呐?」

「下药?」狼王的眉头蹙成了沟壑,仿佛一把利箭割开了眉心的皮肤似的。

他蓦地揪起邢大夫的衣襟,厉声质问道:「你这老不死的不会看病就算了,还想下药害死孤不成?」

第38章阿姊竟是个不知廉耻之人!

「啊?侠士误会老夫了......」

茗月担心狼王这没轻没重的误伤了邢大夫,便伸手轻轻敲了敲狼王的头,如驯犬般斥令道:「放手!不许对邢老不敬!」

狼王被敲头後,一脸震惊疑惑:「月儿,你敢打孤?孤已经不是当初被你圈养的幼犬了。」

「不管你是人是狗,你都得听我的话!」

茗月不顾狼王的埋怨与不服,强势地将他紧揣怀中的手掌扯出来,「刑老您看看他的手还有救吗?」

她心知不管是对人来说,还是对狼来说,狼王的手能否恢复都事关他以後的生存与生活,没有完好的手,怎麽去捕猎?无法捕猎,要怎麽养活他的狼群?

刑老仔细查看他那只血肉模糊,深见肌骨的手掌,不禁拈须慨叹:「都伤成这样了,侠士竟然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果然能忍常人不能忍者,才能称的上是大侠。」

他从药匣子里拿出几把袖珍小刀,点燃一根蜡烛,将刀片在烛火中翻来覆去。

「好在侠士的手筋未断,否则就算是缝上伤口也难以恢复功能,只是这掌心的碎肉得剔除掉,不然当它变成腐肉时,同样会侵蚀里边完好的筋骨。」

刀片剔肉,光是听着就觉得疼。

茗月见不得这血腥的场面,於是自觉地走了出去,来到凉亭处透气。

凉亭名曰『皓月轩』,是儿时的茗月清晨在此诵读诗经的地方。她依稀还记得阿母尚且在世时,阿母总习惯坐在凉亭长椅上做着针黹女红,听着幼女茗月仰头背诵诗经。

时间一晃而过,如今阿母逝世几近十年,十年的时间里万物皆可变迁,也足以改变一个人对逝者的感情,她的阿父或许早已忘却了曾经那个与他同甘共苦的发妻了吧!

茗月斜倚在皓月轩的廊下长椅上闭眼假寐,她曾因为儿时一场大病而丢失了不少关於阿母的记忆,她努力地去拼凑那些残存的记忆碎片,试图找回那段记忆。

想着想着,困乏的身子越来越疲,最後在不经意间陷入了梦乡。

梦里的她见到了思念多时的生母简蓉,坐在皓月轩里的阿母正在给一件孩童的衣裳绣字,茗月以为是给自己绣的,可走近一瞧,衣襟处绣着『辰旭』二字。

茗月嘟着嘴,忿忿不平地埋怨道:「阿母偏心小狼,只给他绣,不给月儿绣,明明月儿才是你的女儿。」

「月儿吃醋了?可当初是你说要将小狼当做自己家人一样疼爱,他身上穿着的还是猎户给他的脏衣破布,阿母可怜他无父无母,所以让人帮忙做了一件衣裳,阿母再绣上他的『名字』,或许能够为他减少一些异样的眼光吧?」

『辰旭』这个名字是茗月为狼孩取的,希望他能如旭日和星辰那般明亮闪耀,不用在意旁人对他的偏见,希冀着他能做一个无忧无虑的人。

茗月拿起母亲为辰旭缝好的衣裳,欣喜道:「我这就去给小狼送去,有新衣服穿,他一定会很开心。」

她话音刚落,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大喊:「走水了!走水了!」

只见皓月轩东南方向升起一股黑烟,浓烟中闪着火光,火势蔓延迅速,不到半刻钟,整间屋子都着了。

简蓉望去,惊呼:「不好了,那是柴火房的位置。」

小茗月愕然一惊,一边哭喊着『小狼』,一边奋力朝那跑去。

「月儿别去,危险!」

简蓉跟在她後边追,未曾料想她一个五岁的孩子竟然能跑得比大人还快,转眼间就跑来了火场前方,火势的正中心就在那间狼孩被关的柴火房里,看来着火的源头也正是那儿。<="<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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