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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大秦长寿(第1页)

从咸阳出发,而后大军汇合,再一路打到大梁城下,这一路上,王翦说是坐镇中军大帐,调兵遣将,但是实际上呢,王翦这回的任务大概就是一个吉祥物。

嗯,代表着必胜的吉祥物。

迄今为止所有的交锋,都是谨欢主导的。关键是她还是个特别喜欢亲自上阵的将军,一点都没有所谓的“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风度。可就是这个一直身先士卒,拼杀在第一线的公主殿下,彻彻底底地收服了军心,从上到下,无人不是心服口服。

到现在,她一声令下,那真是无有不从的,可以说全军上下都是她的脑残米分也不为过。她这么吩咐下去,这批文官们的待遇可想而知。

当然啦,也不是说虐待他们,怎么着也能算是自家人,吃饱穿暖什么的还是能保证的,至于说其他的嘛,那就别想了,行军打仗多艰苦啊,要什么自行车!

大梁城坚壁清野,城高难攻,又因为早做准备,城里粮草充足,任凭秦军每日里如何叫阵都从不应答,就这么甘当缩头乌龟的跟秦军继续耗着。若是从前久久围困而不得下的话,谨欢少不得也要学一学历史上王贲攻打大梁时用的法子,引河渠之水来水淹大梁城了。只是现在倒是不必这么做了,有了龙阳这个内应领着一干的秦国探子在里谋划,而今的秦军就这么驻扎在大梁城外,震慑魏军的同时,也等着龙阳君接下来的消息。

他们此次一路打过来,沿路上对于百姓,虽不说是秋毫无犯,但也能勉强称得上一句相安无事了。

谨欢是看着寇仲打天下的,最明白民心二字的好处。便如同当年慈航静斋说“得和氏璧者得天下一样”一样,谨欢也让人放出了双龙已经吸收了和氏璧,身玺合一,受命于天的消息,此举可谓是打了李世民和慈航静斋一个措手不及。而百姓们,除了少部分有见识的,剩下的还没怎么样呢,就被“受命于天”四个字给糊弄住了。再加上寇仲出身市井,虽说一身的草莽气息谨欢教了好久都没能完全改掉,可是再没有人比他更了解百姓的心理了。

故而一路征战到最后,寇仲能赢,不止因为他最强大,宇文阀和宋阀暗地里与双龙结盟,也因为他是所有起义军中最得民心的一支。想想也能知道,像四大门阀那样的家族,李世民纵能礼贤下士,他的礼也是对着有能力的人,可是寇仲呢,他是真心地关怀着那些和他当年一样,在乱世之中挣扎着的普通人。不管他的身份如何变化,在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是有一个角落属于当年扬州街头那个想吃贞嫂菜包子的少年。

而七国之中,大秦独处西边,六国中未曾与秦人打过交道者,便常常谎称秦人是青面獠牙的昂藏大汉,稍有不顺,便要将人打骂至死的那种。

可是谨欢率领的秦军,让他们认识到了一个和他们印象之中完全不一样的秦人。

他们个子高,嗓门大,高兴起来还经常唱那些荒腔走板的歌曲,明明和他们温柔的曲子比起来一点都不好听,甚至于连词他们也都听不太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远远听到的时候,心中都会生出一种激荡之感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年头最讲究个真情实感,魏国的百姓们听到的秦军这奇奇怪怪的歌声,心中的戒备也放下了不少。哦,原来秦军也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嘛,听,他们唱歌还这么难听呢,感情真挚有什么用,嗓子粗粝的跟个破锣似的,真是白白糟践了这样的好歌。

谨欢可不知道没事拉个歌还有这样的好处,要知道她当时就是一时间脑子一抽,想起来自己当年军训的时候的事儿了。

什么“要你唱你就唱,扭扭捏捏不像样,象什么?象绵羊,咩——”,还有“一二三四五,我们等得好辛苦,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着好着急”之类的。她一时间脑洞开了没刹住教,就这么号召起了安营扎寨好了,正准备吃饭的众人拉起了歌。

现在可不像日后,唱什么《团结就是力量》,现在的歌词,可有意境了,而这之中,唱得最多的就是《无衣》。当然了,也有唱《蒹葭》的,不过谨欢觉得这太考验个人承受能力了,为了避免大家别愣生生吐出来,《蒹葭》这个选项还是禁止。

除了没事拉拉歌无意中就拉到了一点好感之外,谨欢还是让人做了正经事的。比方说他们攻下一地之后绝不扰民,谨欢更是定下了极其严厉的军规,但凡有扰民,抢劫,奸淫妇女者,一概杀无赦。

这么多兵士,就算秦国法令再严苛,也有免不了有些个心思不正的。此番是谨欢第一次领兵,众人中有心悦诚服的,自然也少不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可是那些触及了她所定下的军规的兵士,无一例外,尽皆被她枭首示众。

她要的,是一支令行禁止的正规军,而不是这种掺杂了沙子的杂牌军。眼见着谨欢当真下手如此狠绝,众人心中凛然,暗怕之余,对谨欢也是越发信服了。原本就服她的对她更是崇拜,原本不服气的也都暗自警醒,这位是个真真正正说一不二的,惹不得。

也正因为,之后秦军一路之上都再没有过侵犯百姓的行为。只是百姓不能动,为富不仁的富户们和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还是可以动的呀。

谨欢活学活用当年寇仲的招数,每到一地,先抄了这些恶人的家,再依照秦法一一定刑。至于搜刮而来的金银粮食,除开用作秦军的口粮和将士们的奖励,尽数都分发给了沿途的百姓,所以在咸阳的来人开始后续的工作之时都十分惊讶。

概因当地百姓们有心反抗的,十不足一,余者似乎都对此地即将属于秦国一事接受良好,更有甚者,还欢欣雀跃地主动来问,若是他们成了秦国人,那么那什么研究所中研发出来的各种有利于农耕的工具,比方说那用来浇灌的水车。是否也会分派给他们使用,咸阳那边会不会有司掌农事的人来教导他们种田呢?

从前的学子,而今的官员们心中可谓是掀起了滔天巨浪,咦,这么好说话,莫不是背后还酝酿着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不成?只是在打听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众人心中又变得安定了起来。

哦,原来是公主殿下的功劳啊,那么倒是不显得多么惊奇了。想来也是,公主殿下这样有大智慧的人,不过区区一个东郡罢了,这些百姓们在见到公主殿下之后,自然会被折服的。

没有错,就是东郡。在这群地地道道的脑残米分看来,谨欢拿下大梁,魏国破国那都是必然之事,什么魏国,日后不过是秦国的东郡罢了。

什么,你说现在大梁城还没有破?呸,你懂什么,早晚的事情,急什么急,还是先写奏章回去为公主殿下表功要紧。

先前他们还没有动身从咸阳出发的时候,朝堂上因为“赵晋”身份揭露一事而引起了轩然大波,若非如此,他们此次也不会多出那么多眼高于顶的同行之人。不过想想他们这些人到了大梁城外可能会有的遭遇,一路上生了不少闷气的众人心里又开心起来。

呵呵呵,公主殿下是那么好怼的吗?她要是那么好怼,为什么天天拿儒家撕着玩儿的韩非从来都不敢撕她呢?要知道这一位可真是“只要嘴里糖不断,就敢撕天撕地撕空气”,就连法家自己人看到韩非都打怵,嘴炮太强,不敢惹啊。

一群傻叉,等着去吃瘪去。

幸灾乐祸完了之后,陆陆续续就有各种夸奖谨欢的奏折如雪花一般飞回了咸阳。

嬴政看着这些奏折,那叫一个高兴啊。

哈哈哈哈哈,这一个夸得好,做得好下回给你升个官。

哦哦哦哦哦,那一个写得也很妙嘛,干得好也给你升个官。

嬴政在心里爽过了之后,就把这些奏折都带到了朝堂之上,神情冷肃,面上好似毫不在意,实则心里的小人已经跳起了舞。

“这是去了魏地的各位官员们写的奏折,众卿不妨看看。”

奏折很多,内侍们依次分发下去,基本人人手上都有一本。嬴政端坐在王位之上,还不忘提点身边的扶苏,“扶苏,你看他们的表情变化,喜者,惧者,惊者,疑惑者,都要记清楚,知道吗?”

分发下去的折子,全都是往死里夸赞谨欢的,可要说通篇都是空洞无物的溢美之词,还都不是。这里面详详细细地叙述了他们到了魏地之后的所见所闻,大军经过之时的所作所为,以及当地百姓对于秦军和秦国的看法。纵然各有侧重,但是有一个中心思想是贯穿全文,乃至于所有奏折的,那就是——

“大王,公主此举大善,更是为我大秦立下大功啊!”甘罗一唱三叹,大声咏叹道。

旁边的李斯暗自扼腕,倒霉催的,谁让他拿到的这份奏折比甘罗的厚一点呢,结果就多了这么一会儿工夫,就比这小子慢了一步,这可是拍大王马屁的最好机会啊!谁不知道要讨大王的欢心,不用死命地去夸奖大王,只需要往死里去夸奖公主殿下就好了啊!

哼,算了,看在公主的面子上,不和这个小白脸计较!

李斯同样跨出一步,深深鞠躬道:“若五国百姓都如魏地,待到平定天下之时,何愁我大秦不得民心呢,公主殿下此举,不仅功于当下,更是利在千秋啊,自此之后,我大秦美名当可传于……”

要不说甘罗的脸皮还是没有李斯的厚呢,瞧瞧这老小子洋洋洒洒,口绽莲花,这一通歌颂的,就差把谨欢给拱到圣人的位置上去了。

王座旁边的扶苏暗暗地拉了拉亲爹的袍袖,“父王,我怎么觉得李大人说得有点……”这架子好像架的太高了啊?

听得正高兴的嬴政突然惊醒了过来,也是哦,李斯怎么说了这么多好话,难不成这老小子别有所图?想到这里,嬴政看向李斯的眼神登时就变得不善起来。

说得口干舌燥还不愿意停下的李斯立刻就觉得后脊梁发冷,哎,他说错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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