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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大秦长寿(第1页)

李斯说错话了吗?当然没有啊!作为一个合格的宠臣,李斯说话的水准,那是绝对不用怀疑的,只是这厮谄媚的态度让嬴政巨巨心里又不爽了而已。

那是我姐,我亲姐,寡人的!不用你这么献殷勤!

不过嬴政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不过是一时之间想歪了,想想李斯对韩非那殷勤小意的德行,切,嬴政都不稀得笑的。

有甘罗和李斯带了头,剩下的那些完全忠于嬴政又或者是自己佩服谨欢的纷纷发言,表示大王一定要好好嘉奖公主啊,公主多么劳苦功高啊巴拉巴拉之类的,反正嬴政是越听越得意。

至于说那些被赶走一批如今在朝堂之上彻底沦为弱势群体的反对派?这一份份内容翔实的奏折也足以让他们老老实实地闭嘴,要他们夸奖谨欢,那比杀了他们还难,但是让他们借此继续抨击谨欢的话?

这他么更难啊!

怎么抨击,拿什么点抨击,还用女子这个身份不成?可是除了这一点之外,谨欢身上根本就找不到可以被抨击的点啊!

哦,还是有的,终于有脑子还能转的人想出来了。

他义正辞严,一脸的义愤填膺,愤慨道:“大王,公主此举意在收买人心,此乃不臣之心啊!宣太后之例尚在眼前,大王,您可万万不能被迷惑啊!”

“啪啪”,两声清脆的声音同时传来,嬴政和扶苏脸色俱都黑如锅底,父子二人也同时扔掉了手上的东西。

不待嬴政发力,扶苏又主动开怼了。而且这孩子跟喜欢长篇大论的韩非还有点不同,他汲取了韩非和甘罗以及谨欢的多家之长,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嬴政。

“吾倒是不知,徐大人竟这般一心为国。”扶苏只这一句,便可以说是诛心之言。一句杀敌,莫外如是。堂下跪着的徐大人立时脸色苍白,两股战战,汗透重衣。

作为这个国家如果不出意外,那么应该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对一个大臣说出这般质疑的话,这代表着什么?若不是此刻还在朝堂之上,这位徐大人只怕两眼一翻,就要晕死过去了。

众人暗暗打量着上方站着的小小少年。

秦王室崇水德,尚黑,就算谨欢私下里总是打着他年纪小的名号让扶苏多穿一些嫩一点的颜色,可是在这朝堂之上,扶苏还是和嬴政一下,一身玄衣,越发衬得扶苏肤色白皙,青葱玉立,面容俊美。

只是面无表情,你无法看出来他此刻到底是喜是怒,唯有从彷佛深邃不见底的双眸之中,才能窥探到一丝事实的真相。在这一瞬间,所有人心里都生出了一种明悟来。

一直以来,他们都认为扶苏公子不似大王,然而直至此刻,他们才赫然发现,这个对他们而言完全陌生的,冷然的,如高山寒冰不可亲近的公子,的的确确是大王的亲生子,纵容貌不那么肖似,然而脾气秉性,与嬴政完完全全是如出一辙。

他可以礼贤下士,可以温柔可亲,可以小小年纪就成为众人心中翘首以盼的温和明主。

他也可以冷酷无情,利言伤人,成为下一个接班的大魔王。

朝堂之上立刻便呈现出了两极分化之势,一部分人欢欣鼓舞,雀跃之情可说是溢于言表。而另一部分人沉默不语,垂头丧气,颇有种如丧考妣之感。

嬴政高高在下,看着百官的众生百态,冷笑了几声,领着扶苏,拂袖而去。

见到嬴政这般举动,先前喜者越喜,而悲者越悲,眼见前途无望,甚至有一两个心理承受力差一点的,当堂痛哭起来,哪里还顾得上半分的所谓士大夫气度。

甘罗和李斯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几分了然。所谓狗急跳墙,不得不防,大王和公子之举,必定会令某些人心生不满,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会做出什么,就不可预料了。只是再不可预料,只要他们还在,这些事情就必须在可以预料的范围之内。反正大不了,直接杀了便是,起了叛国之心的人,如何留的呢。

而这些所谓的有才之人,在他们眼中看来,和地里的韭菜也差不多,割掉一茬子,总会有下一茬子长出来的。当然了,他们两个高高在上的上层阶级是怎么知道韭菜这种东西的,这个过程就比较清奇了。

所谓“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平民无故不食珍”,一般来说,像李斯他们这个级别的,是不会吃猪肉的。除开其他原因,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时候的猪,是没有阉过的。这年头啊,不阉割的动物本就长得慢,尤其猪,不阉了的话,不仅长肉慢,就连肉本身都会带上一股子腥臊之味,所以上层阶级一般是不会主动吃猪肉的。

可是这不谨欢来了嘛!于是原本可以肆无忌惮“欺负”母猪的公猪们可算是倒了血霉了。上辈子她基本没有为食材操过一丝半点心的谨欢这辈子可算是操碎了心,比方说,她让人去阉猪。

第一次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宫里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宦官们是崩溃的。这给人动手也就算了,怎么还给猪动上手了呢?奈何形势比人强,纵使他们满心不愿,可是公主殿下发话了啊,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多来了几次之后,技术已经练出来的都能在公猪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利索地割下那俩个圆圆的小球,手艺那叫一个精湛。

而这样做的效果也的确可说是立竿见影的,同一窝生下来的小公猪,阉掉的那个吃食就是比没阉的那个欢畅,就连身上的肉也远比他兄弟长得快。只是作为一个吃了睡睡了吃的猪,它完全不知道,它这么主动积极配合,是要倒大霉的,比方说,被人吃掉。

贫寒人家养猪才会觉得这猪正是上膘的好时候,杀了吃肉太过于可惜了。像嬴政才不会考虑到这个呢,反正想吃,管它几个月呢,直接宰杀了吃肉便是。谨欢当然也不会有这方面的顾虑。

七个月的半大猪豚,正是肉嫩香甜的好时候。配上地里刚刚冒头的嫩韭菜,谨欢亲自下厨,包了一顿韭菜猪肉饺子。面米分发黄,煮出来的饺子虽没有白胖可爱之感,看着也有几分朴拙可亲。嬴政和扶苏瞬间就被这样的美味所征服,尤其是在谨欢酿造出的醋又好了之后,饺子蘸醋顿时成为了父子俩心中的朱砂痣和白月光。

啊!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扶苏是个好孩子,他很尊师重道,所以在宫里的厨子也学会了怎么包饺子之后,他就让人朝老师府上送去了一些饺子。既然李斯那里送了,甘罗那里当然也不例外,纵然名义上没有师徒名分,平常时候,甘罗也没少教导扶苏。

然后呢?

然后简直就是蠢货都能猜到的结局。为了这么一口吃的,李斯和甘罗不仅也开始催促人养猪,甚至还琢磨起了韭菜,这才阴错阳差地知道了韭菜居然是割一茬长一茬的,要知道他们从前连这菜是什么模样都不认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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